对“药家鑫事件”的分析与反思

对“药家鑫事件”的分析与反思 20xx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便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药家鑫交通肇事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将其杀死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极大地败坏了当代大学生的声誉。

为总结教训,增强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2月3日晚下发了《关于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学生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专项教育。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以及教育方面的漏洞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为此,我们宗濂书院2010级党支部围绕“药家鑫事件”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好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反思。

会上,同学们踊跃发言,对“药家鑫事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种晔说:“这起事件不仅体现了药家鑫的法律意识淡薄,更体现了他人格的缺失。而社会、家庭对其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而李小刚认为:“做为一个人应保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能只为利益。药家鑫的这种做法是逃避责任的表现,有辱与当代大学生的形象。”高宇妮更是从教育和整个国家的角度来分析:“学校应该重视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这次悲剧只是一个缩影,我们的国民还是缺乏一定的素质。” 纵观同学们的发言内容,我们剖析出酿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1、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纵观这类恶性事件,倘若抛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人们就会发现,在这些犯下恶行的年轻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共性的东西:那就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里,生命是可以漠视的,生命是可以赎买的,生命甚至是可以随意剥夺的。缺乏最起码的“敬畏生命”观念,也许,这才是社会真正的可怕之处。 应当看到的是,造成这种缺失的根源,不仅在于书本上读不到“敬畏生命”的文字,更在于现实中到处是“漠视生命”的事实,活生生的现实告诉人们,生命在一些人眼里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重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无论他是贵还是贱,是富还是穷。接二连三的悲剧告诉我们,是到了该对此彻底反思的时候了。

2、法制教育的缺失

在大学学习生活中,我们很少涉及到法律的课程,如我们学校也仅仅是在选修课里开设法律的课程,然而选修这门课的同学毕竟占少数,老师们在课堂上所讲的法律知识,也只是大而空泛,并不能深入。尽管学校会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月等普法活动,但同学的参与度也不高。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够了解那些法律的条条框框,可能其他专业的学生是不会记住任何一条的。法律宣传月的宣传力度和宣传的方式内容更是值得学校深思。

3、道德意识淡薄

“人之初,性本善”,药家鑫举行手中刀行凶的那一刻,他已经泯灭了良心和人性,他已经失去了杀人偿命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判断,但是学校和社会也应该进行反思。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如火如荼,大学生是一个国家兴旺的源泉,承继着一个民族的希望。而培养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最核心的就是要教育他们做

一个有良心的人,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透过这起事件我们亦可以看到整个社会道德上的漏洞。我们知道,药家鑫在撞人后之所以把被撞者杀了,是因为社会上的讹诈现象频频发生,而使他担心类似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在这种“防讹诈”的警惕心理的催生下,将自己一步步拉向罪恶的深渊。而社会上的讹诈就体现了一种社会道德,所以,社会道德也是造成此次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应该引起全体社会公民的关注。

综上所述,对生命的轻视、缺乏道德、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药家鑫事件的三个主要原因。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党支部提出如下建议:

1、年轻人应学会冷静稳妥处理突发事件

虽然药家鑫在大学里拿奖学金、钢琴也弹得好,但这些仅能说明他是个好学生,而他处理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的能力却并不成熟。所以年轻人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学会生活,学会处理复杂的事情,这恐怕比大学文凭更重要。同时,年轻人要注重情商能力的培养,学会冷静、稳妥地处理事情,学会处理人际关系以及对他人情绪的识别能力。大家可以多读些心理学、社会学、法律方面的书籍,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2、应在校园全力普及人性善的教育

在今天社会畸形心理下所形成的“道德陷阱”,在特殊社会关系下某些人的特权心理,已经成为了普遍的社会现象。当一个大学生可以随便拿出刀,将一个人的生命终结时,当生命得不到平等尊重时,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许多年轻人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不得不引起教育者的反思:当下的教育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应该怎样教育当代学生。我们应在大中小学各个阶段全力以赴普及人性善的教育,让善良和爱心成为人的本质。

3、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意识。

我们认为,学校社会和法律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应该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中,而不是仅仅一个条幅、一张传单来解决。学校在大学生法律的教育上,应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加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法律意识责任的成熟。

诸多的原因酿成了这样的悲剧,要阻止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整个社会,特别是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贯穿始终。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出发,通过进行人性善的教育,加大法律在大学中的宣传力度,让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积极健康和谐的氛围中培养出新时代的建设人才。

宗濂书院2010级党支部 20xx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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