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怀孕休假后的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年度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20xx年又接近尾声,今年,由于本人产假休了较长时间,故现分为三个阶段就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休产假前,本人参加了xx住宅及底商的设计及后期修改工作,虽然由于个人原因没有继续该项目的设计,但在前期的设计中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休产假过程中,闲暇之余,我阅读了很多实际方面的书籍,以提高自己的设计水平。这期间主要认真熟悉了《住宅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等,特别是对于中小学设计的理念,由初步的认识上升到更高层次的水平。

休完产假后,回来发现公司有很多的变化。感觉变得比以前更秩序化各个岗位和部门更加系统和正规,越来越向优秀企业化成长了。 总结这段时间的工作,刚开始回来的时候不太适应工作,领导十分体恤我带孩子的辛苦,所以没有安排任务量很大的工作,在此我十分感谢单位以及领导对我的关心,我一定努力赶上前面落下的工作,及早回到我们设计的大团队当中去。

在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自己决心认真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责任心,为设计院的快速发展,为公司经济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我想我应努力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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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个人总结(休产假回来上班后)

个人总结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xx年已接近尾声,上半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下半年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岗位上工作,但是一直还心系公司心系自己的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xx年上半年自己一如既往的在岗位上工作,做好领导分配的每月壁栏稿件张贴工作、公司订阅报刊、邮件的邮寄签发工作、公司各部门外出印刷材料的统计及管理以及来宾接待工作。

11月休完产假回到自己熟悉的工作岗位,感觉自己更爱自己的工作了,少了些青涩,多了些成熟,多的是面对生活和工作的自信和从容。

在工作中,自己发觉自身的不足:我常常是自己做自己的工作,不闻不问,不支声不汇报,虽然有的工作也能够完成,但是却给领导不安分的感觉,不知道工作进行的如何,掌握不了我的去向和工作动态。这个毛病我必须立刻改正,以后工作中我要多用心,多请示,及时汇报,这样便于领导进行充分的调度和安排,使部门工作效率最大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公司的利益和工作放在第一位,不怕多吃苦,不怕累,多做事,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为综合部争光,为华祥氯碱公司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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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20xx年经历休产假工作总结分阶段总结

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是本人收获颇丰的一年,亦是人生重要的里程碑和转折点。其中包含了项目部领导的理解、关心与支持,也包含了部门主管与同事无微不至的照顾,本人才能顺利完成这一重要阶段的顺利过渡。根据自身这一实际情况,特将本年度工作内容分阶段简单总结如下:

阶段一、延续20xx年度怀孕后工作至20xx年x月底产假前:全面预算报表的编制;负责对上对下计价拨款审核(包含同计合部、物资部的数据核对和财务网络系统的数据比对)、单据的出具和台账的登记、更新;业主每月资金计划的上报工作;民工工资的协同发放及监督工作;上交款台账的登记、更新;项目部大额取现、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原始单据的审核及付款单据的出具;取暖降温费单据的收集和现金发放。

阶段二、产假结束至公司财务会召开前:在原有工作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由于业主部门间协商取消了原本由财务部门上报资金计划的安排,故上报工作交由计合部每月按时上报。

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下,以上各个阶段本人对于时间的分配基本实现了既满足工作需要又能兼顾家庭,为此本人深表感谢。同时这也激发了我在工作上夯实基础,在业务钻研上下大力气更进一步的决心和斗志。对于20xx年我充满信心——劳其筋骨的锤炼过程已然完成,新的一年我们得到了来自家庭的更多的支持,这也为我完全步入职场的角色转换奠定了基础。回归后的我在出色完成以往延续的工作的基础上,欢迎领导交办新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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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20xx年产假期间咨询工作总结

20xx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某某)

时光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一年就伴随着新年伊始即将临近。今年由于个人原因只工作了4个月,没有给单位带来更多的收入,没有去上班,单位还每个月给我发工资,真的是愧对单位,等产假休完我一定认真工作,争取给单位带来更多的收入。就此我感觉有必要对自己的工作做一下总结。目的在于吸取教训,提高自己,以至于把工作做的更好,自己有信心也有决心把明年的工作做的更好。以下是我20xx年的工作总结汇报:

一、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在这一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主要经验和收获

1、在咨询公司四年来,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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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文员产假后工作总结

工 作 总 结

今年休息了四个月的产假。所以休息回来发现公司有很多的变化。感觉变得比以前更秩序化各个岗位和部门更加系统,正规了。产品的销售模式越来越系统了。越来越像优秀企业化成长了。

总结这段时间的工作,刚开始回来的时候不太适应工作,觉得很累,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一星期后就觉得适应了紧张的工作。 每天还是接电话,解决简单客户的问题。需要有良好的心态来和客户沟通。让客户在服务中感觉到产品的可靠。才能有销售机会。

作为最基础的工作,我们要在工作中寻找好的解决方法和客户沟通。无论是聊洽谈通还是其他的交流方式。都会以最清楚明朗的语言,明白客户的意图从而让客服人员更好的给客户解决问题。客服解决的越清晰,客户对产品会更有信息。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对客户提出的咨询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对客户反应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就稳妥的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让相关的技术人员及时给客户回复。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方便以后更好的解决。及时把最有效的信息转到CRM。防止错误漏的发生。

提出几条建议:

CRM 有时上不去影响正常工作。建议把xx年前的除软件购买都备份一下。然后在后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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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

一、产假

(一)工资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期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婚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 天,晚婚者(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增加10 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三、带薪病假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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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婚假、产假、哺乳假总结(江苏)

江苏省相关规定

一、相关假期

1、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再婚的享受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2、产假:

98天+晚育产假30天=128天

晚育的,男方有护理假1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晚育产假及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规定,属于奖励性措施,建议单位给。)

3、哺乳假:

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1小时(含人工喂养),多胞胎的,多哺乳一个每天增加1小时。

延长哺乳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二、工资待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

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三、对于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育、流产、哺乳的,可参照规定给与相应的假期,按照病假处理,但不享受生育待遇。

相关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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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女职工产假、哺乳假规定汇总

主题:产假、哺乳假等等相关规定汇总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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