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民政局民生计划实施工作总结

自20xx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10项民生计划以来,我局坚持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10项民生计划涉及的内容,立足本职,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实施社会保障计划,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在实施社会保障计划工作中,我局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一)全面推进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我县于20xx年下半年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了做好由农村特困救助政策向农村低保政策的过渡,我局按照农村低保政策的要求对原享受农村特困救助政策的对象进行了重新核实,共核实确定农村低保对象2839户4456人,下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93.5万元,月人均低保金17元。20xx年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政策,实现了应保尽保,低保补助水平也有了提高,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87万元,发放人数为2839户4456人,月人均低保金35元。20xx年,自治区财政对我县农村低保资金的补助水平由40%提高到70%,我县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先后两次提高,由35元提高到55元,五十大庆时按照自治区的安排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的慰问金,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271万元,发放户数为3181户、人数为4526人。

20xx年下半年,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县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再提高10元,达到65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485万元,发放户数为3484户、人数为5912人。从20xx年到20xx年,通过实施社会保障计划,我县农村低保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保障范围更全面,月人均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以规范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城市低保管理水平。

在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我局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低保审批程序,强化入户核查,严把入口关;加强动态管理,切实扭转城乡低保进门容易出门难的局面,巩固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低保的透明度。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在规范管理中逐步得到加强,从而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局按照民生计划的要求适时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20xx年x月x日,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190元提高到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10元,全县3129户6670名城市低保对象全年共领取低保金645万元,月人均低保金81元;20xx年,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我局适时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从1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15元, 7月x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低保金15元,五十大庆时还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200元慰问金,使城市低保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到年底共为3112户7752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08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到127元,使城市低保户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xx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43元,提高了15元,全年共为3115户7752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336万元。20xx年,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县实施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全县8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通过审核确定,全县80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1551人,从9月份开始到年底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70万元,使贫困老年人的生活有了保障。从20xx年到20xx年,通过逐年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使城市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城市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实施扶弱助困计划,关爱弱势群体

(一)以敬老院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五保供养水平。 20xx年以前,我县正常运行的农村敬老院有5所,设施落后,供养分散,供养水平低。20xx年,在实现了应保尽保、供养率达到100%的前提下,我局致力于供养水平的提升,大力实施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区建设了占地面积48亩、建筑面积3779平方米、总投资850万元的永宁县中心敬老院,工程于6月份竣工, 10月x日正式投入使用,集中供养五保户86人,集中供养率为27%。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后,我局对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整合,在中心敬老院开展了以副养院,加强了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到20xx年共入住五保人员126人,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我县五保供养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以老年设施建设为突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继20xx年实施永宁县中心敬老院项目之后,我局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于20xx年x月开始实施永宁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450万元,建筑面积20xx平

方米,主体工程于年底竣工。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工程的建成,将切实扭转县城老年服务设施落后,服务内容单一的局面,为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加强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我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大力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实施“爱心20xx—走进宁夏”手术康复计划,对28名符合条件的0—14岁贫困家庭患儿进行了手术救治,开展了“重生行动”救助项目,对8名唇腭裂患儿进行了救治,减轻了患儿的家庭负担。

通过卓有成效的努力,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使贫困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实施城乡安居计划,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我局于20xx年开展了农村危房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详细掌握了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按照“三榜公示、三级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确定救助户和扶持户,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通过摸底,全县共有住房困难对象3598户,其中救助户917户,扶持户2681户。20xx年,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县开始实施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程,为了将这一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力以赴,一是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50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任务,上报自治区民政厅。二是按照每户补助1.4万元的标准,落实项目资金70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500万元,县财政配套200万元。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四是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五是抓重点,抓关键环节。重点抓好闽宁镇、望洪镇、李俊镇共4个规模较大集中点建设,集中改造296户。六是经常深入各乡镇,

强化督查,确保建房质量。七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了项目的实施。到10月份,全县50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的验收,年底前,大部分改造户迁入新居,居住条件大为改善,群众反响好。

四、实施卫生惠民计划,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20xx年x月x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建立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农村所有困难群众。我局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每年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二是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实施门诊医疗救助,每年将门诊救助金直接打入困难对象个人账户;三是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因病住院实施常规医疗救助;四是对患特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实施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效果明显。

总之,我局立足本职,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10项民生计划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切实改善了民生。

永宁县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永宁县民政开展廉政准则工作总结

永民发?20xx?145号

永宁县民政局开展《廉政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永纪发关于报送《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开展<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安排意见》(永纪发[20xx]4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为深入开展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

(一)重学习,求真务实出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区、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就《廉政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强调8个禁止、52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向党员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同时,领导干部也加强了自律建设,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我局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重教育,营造清风正气。

民政部门服务对象众多,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将困难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树立良好的形象,关键在于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只有作风转变了,才能将思想统一到“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上来,广大民政干部才能用心为群众办事、为困难群众解困。为此,我局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团延伸,单位无私设小金库现象。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人数和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

修,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严格执行“五问”、“六条规定”、“七条严禁”、县委27条“铁规”以及《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的懒散作风,解决好党员干部社交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重制度,构牢廉政防线。

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等情况进行公开。坚持 “四公开”机制,一是公开服务承诺。通过政府公众网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政各项工作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进行公开,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要求逐一兑现落实。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利用乡镇民生服务窗口,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高龄津贴等办理事项进行公开,制作办事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实行开放式办公,透明化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监督评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联络员和部分社会人士到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民政办进行视察和调研,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四是公开举报方式。分别在政府公众网、民政局、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意见征求箱,积极解决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各类问题。制定了《永宁县民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重民主,人人争当主人翁

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中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坚持定

期不定期地交换意见,并经常与班子成员沟通思想,始终坚持不酝酿充分不上会,不形成统一意见不公开,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岗位调整、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上,都是在深入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再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促进班子廉洁自律。

(五)重监督,强化源头治理

及时安排人员深入各乡镇,加大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和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指正和处理。加强对民政系统干部的监管,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低保等案件查办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发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救灾粮油、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实行招标采购。认真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对综合福利服务中心项目、东环社区和新银社区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的招投标。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及接受馈赠等现象。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通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干部因业务工作繁忙,疏于学习,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学不学没有多大的必要,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在廉政工作安排上,强调要求

的多,开展活动的形式不够多样。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要求党员干部坚持每周抽出二小时自学《廉政准则》,加深认识,自觉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纳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通过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廉政准则》这条高压线内化为班子成员的自律线,形成人人遵守《廉政准则》、人人践行《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不准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狠抓作风建设,把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落在实处,不断提升民政发展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永宁经济发展奠定稳定的基础。

通过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使我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熟悉《廉政准则》,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促进党风、政风建设,确保履行好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O20xx年x月x日

主题词:廉政准则 执行情况 总结

永宁县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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