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活动调研报告

社区服务活动调研报告

社区服务活动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xxxx以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动员组织全县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亮明身份、报到登记、志愿服务,争当星级志愿者,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红袖章活动的开展,在全县营造了自觉奉献、传递爱心、助人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不断地提高在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构建起了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抓报到。结合xxxx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在职党员中开展红袖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动员全县居住地在城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驻蒲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树立“心系社区、服务社区、奉献社区”思想,积极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城区单位和社区分布情况,本着便于开展共建活动的原则,确定145个单位党组织与6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截止目前,全县有1819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县直各部门党委书记率先垂范,第一时间到各自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对接、领岗认责,积极参与听取意见、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起到了以上带下的示范作用。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员统一配发和组织填写《xxxx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证》,个人持《活动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并填写《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登记册》,驻区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共建社区报到,填写《驻区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登记册》,实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和工作地社区党组织的双报到。特别是对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各单位党组织及时配发《活动证》,并督促其及时到社区报到,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灵活工作方式搭平台。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积极推行 “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双重管理机制,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电子和纸质台帐,详细记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和参与活动等情况。各社区广泛设立了“党员先锋岗、环境维护岗、邻里互助岗”等岗位,在职党员根据个人特点、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每位在职党员至少认领1项社区服务项目,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便民活动,全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零距离”接触群众中受到教育,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在职党员每次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后,社区党组织如实在《xxxx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证》上填写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情况并盖章,城镇6个社区与在职党员和共建党组织签订《服务承诺书》和《共驻共建协议》,并对在职党员所认领的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完成时限等,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通过社区宣传栏、显示屏进行公示,引导党员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提供民事代办、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便捷高效的网上志愿服务,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丰富活动载体显成效。按照“灵活多样、小型分散、重在实效”的原则,搭建党员服务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三知晓”。各共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在职党员作用。妇联党支部开展“关爱社区留守儿童”,卫生局党委开展“免费义诊、下基层、服务居民”,公安局开展“安全防范惠及社区居民”、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参与在职党员群众856多人(次)。活动开展以来,xxxx食药局党委下辖3个共建党组织,利用星期天时间深入东街社区各条街巷,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整改,初步整改企业门店185余家,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在食药行业全力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联创办党支部张卫仓、支部委员耿晓卉、党员干部任雪婷、xxxx县志愿者协会会长原斌在达仁社区党支部书记魏俊蒲的引导下,分别对达仁社区董福森、冯兆秀、宋亚军、韩孝友、李新民5户社区居民进行了慰问,并与他们拉家常,询问日常生活情况,并嘱咐他们天冷注意保暖、注意家中用火用电安全。为他们每家各送去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达仁社区还为他们送去了春联,有力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四是着眼长远建制度。推行双向共管责任制,在职党员既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教育管理,又接受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协助管理监督。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收集反馈群众反映问题建议,讨论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增强开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促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让党组织有责,在职党员有为,居民群众受益,取得社区欢迎、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狠抓落实活动主要内容,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局良好,目前取得了初步地显著成效,但与省市深入开展红袖章活动的具体精神实质要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职党员思想上松懈,积极性不高。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涉及到的党员人数多,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在职党员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甚至存在有懈怠情绪,一些在职党员认为在单位要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行了,到社区履行奉献义务是多余的,去不去无所谓。

二是驻区单位把支部中心工作与社区党组织共建工作联系不紧密。有些单位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与具体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活动主题不明确,载体不新颖,形式过于单一。认为只要开展好支部的相关工作就行了,对于支部在职党员是否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没有明确要求,缺乏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系的“共建”意识。

三是缺乏抓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的热情和办法。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对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不支持,认为这方面工作无足轻重,不足以影响单位其他工作及基层党建工作大局。另外,认为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活动的这个问题只是普遍,存在有等、靠、应付的消极心态。

四是社区党组织资源有限,支撑活动难度大。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群众活动,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更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目前社区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十分有限,一时半会有上千名党员进入社区参加活动,如何做好在职党员的报到、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确保每名在职党员都能够积极地参与社区活动,不仅需要社区做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更需要社区党组织上级镇党委的支持与配合。

三、意见与对策

一、强化思想意识转换,解决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态度不积极的问题。一是思想上引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在职党员积极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主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由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牵头,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大力宣传活动效果,并向各单位党组织发出一份倡议书,倡议广大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从“8小时党员”延伸为“24小时党员”,变“隐形党员”为“在线党员”。二是制度上约束。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库”,对全县1892名进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进行建档管理,专人负责。开展党员承诺公示,把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职业特长、联系方式、服务意愿、一句话承诺等内容公开在所居住的楼道、小区公示栏中,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情感上融入。要求各社区开通在职党员QQ群、微信群等平台,主动邀请在职党员加入,通过QQ群向在职党员宣传社区党建工作,征求在职党员对社区发展、活动开展的意见、建议。同时,党员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互动,给在职党员一份归属感,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社区大组织中。目前,6个社区已建成QQ群、微信、五城联创网络等网络交流平台4个。

二、明确群众需求导向,解决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不认可的问题。一是了解群众需求。每年初,社区组织在职党员针对辖区内居民开展一次需求摸排。采取个别走访、发放问卷、集中座谈等方式,认真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找准活动形式与内容的最佳结合点,并对辖区内五保户、特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五类人员作重点调查,为在职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提供依据。二是认领服务项目。实行党员服务项目岗位化,由社区党组织统一设立扶贫解困救助岗、法律法规咨询岗、矛盾纠纷调解岗、清洁家园奉献岗等20多个服务岗位,明确具体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每名在职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实际情况至少选择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在职党员每半月至少要开展一次活动。三是实行按需点单。在摸清群众诉求的基础上,由社区对群众盼望解决的小事实事进行汇总后发布在社区公开栏和QQ群、微信群中,由社区在职党员根据意愿和能力领办,实行一对一服务,形成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服务模式。

三、建立激励机制,解决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行为不常态的问题。一是日常管理交给社区。建立在职党员志愿服务记实制。由社区组织统一安排的活动,由社区党组织负责记录;由在职党员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需保留活动照片等资料,经社区党组织认定后如实记录。在职党员服务情况一季一汇总,并在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二是定期督查交给单位。各单位党组织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情况,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的表现,建立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档案”,激发在职党员党性意识和责任意

识。三是民主评议交给群众。社区党组织每年开展1次“社区服务之星”评比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代表成立“评审团”,由在职党员“晒”服务,居民代表“评”成效。评比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当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形成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主动为居民服务的浓厚氛围。)

 

第二篇:加拿大、美国社区服务考察报告

加拿大、美国社区服务考察报告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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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世界银行关于“‘十一五’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研究”合作项目,社会发展司和5个省、市发展改革委一行7人,于20xx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赴加拿大、美国进行了社区服务体系考察。

考察团先后访问了世界银行总部、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加拿大安大略省社区和社会服务局(Ontario Ministry of Community and Social Services, Canada),美国洛杉矶市社区和老年人服务局(Los Angeles Country Community and Senior Services),以及美国城市联盟(National League of Cities),国际劝募协会(United Way),美国企业基金会(Enterprise Foundation)等参与社区发展的知名非政府组织,并实地考察了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和美国洛杉矶市的多个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民间组织,与世界银行的社区发展专家,美、加两国的联邦、州、市(郡)各级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全团同志丰富了经验,对世界银行在社区发展领域的工作和加拿大、美国在社区建设方面的基本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此次考察的主要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美、加两国在社区发展领域的主要经验

(一)各级政府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共同承担社区发展的主要责任

此次考察团访问的政府机构涵盖了美、加两国联邦、州、市三级政府负责社区发展的主要部门,深刻感受到两国各级政府对社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各级政府在社区发展方面主要政策和做法也有了初步了解,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第一,各级政府在社区发展领域职责明确,各有侧重。根据在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社区和社会服务局了解到的情况,一般地,美、加两国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明确社区发展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并通常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如美国19xx年颁布实施了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案(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Act),并在此后的30年内以修正案的形式不断完善。HCD Act法案要求美国各届政府不断以政策扶持、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推动地方社区建设,保证了美国社区发展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同时,HCD Act也有效规范了各类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机构在参与社区发展中的行为,使它们既能广泛、有效的参与到社区发展工作中来,其工作又能够与政府的社区发展目标高度一致。

美、加两国州(省)一级政府一般是在联邦立法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社区发展执行计划。州(省)一级政府的社区发展政策通常是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的,但有时也会实施有针对性的社区发展项目,如加拿大安大略省在现阶段社区发展计划制定过程中,就非常重视移民群体的社区参与,并在省政府投资支持的社区发展项目中向移民就业培训、社区参与等方向倾斜。

市(县)是美、加两国最基层的政府,也是社区发展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两国市(县)政府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具体实施联邦或州(省)制定的社区发展项目;二是为本市居民提

供基本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三是根据地方实际,在联邦或州(省)政府社区发展项目没有涵盖的领域,资助或直接提供针对特殊社区群体的服务,如加拿大多伦多市和美国华盛顿市都将为学龄前儿童提供社区照料和教育作为当地政府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

第二,政府不仅负责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更将保障社区稳定和促进社区长期发展作为核心工作目标

在考察中了解到,美、加两国的社区发展概念比我国要广泛得多,不仅包括提供社区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更将支持社区住宅改造、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弱势群体发展等纳入了政府支持的社区发展范畴,其核心是保证社区的稳定和长期发展。如美国自19xx年颁布HCD Act后,联邦政府就设立了CDBG(Community Development Block Grant)专项投资,支持城市范围内的社区发展,其主要目标包括改善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生活,贫民区或旧社区改造,满足社区居民其他需求三个方面,支持的发展涵盖了社区住宅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社区公共服务提供、社区就业促进、弱势群体保护和发展以及社区规划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此次考察中我们还了解到美国联邦主要负责社区发展的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将评估和干预近期的次级债市场危机对美国社区发展的影响也作为了其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联邦和州、市政府的共同努力,采取暂缓征收物业税、协调金融机构延长居民住宅还贷时间、甚至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给予住房贴息贷款等方式,减缓次级债危机对美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冲击,使他们不会因此失去已购买的住房,从而保证社区在居民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的稳定。这些工作已经超越了国内当前通常意义上的社区发展范畴,而是在一个更宽的视角下,将社区作为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理社会事务的基础平台和政策着力点,全面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十分重视对社区发展的投入,资金利用方式灵活多样。

在明确职能分工的前提下,多年来,美、加两国的联邦、州、市三级政府一直都采取各种方式投资社区发展项目。如前面提到了CDBG项目,就是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支持社区发展的主要投资渠道之一。自19xx年设立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在CDBG项目下投入的社区发展资金已经到了1200亿美元,其中 20xx年CDBG项目的联邦预算为37亿美元,预计20xx年将达到或超过40亿美元。美国各州、市政府也安排了专门资金配套使用CDBG项目下的联邦投资。加拿大联邦、省、市各级政府也有专门投资支持社区发展。

美、加两国各级政府在安排投资支持社区发展时,都将满足每个社区当前的实际需要作为重要的安排依据之一,因此在资金使用方式上非常灵活。美国住宅与城市发展部在介绍CDBG项目时,就反复强调了该项目执行的灵活性,这一项目资金以基层城市政府为主要的资金申请单位,除了规定不能使用的若干领域,如不得用于政府支出、政党活动、设备购置及作为社区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支出外,CDBG项目资金可以用于任何与社区发展相关的项目。在得到允许的前提下,CDBG项目资金甚至可以用于经营性的社区项目,但其营利部分需纳入下一年度的CDBG项目预算。这种灵活性,促使地方政府乃至各类社区民间组织有更大的积极性投入社区发展项目,如加拿大多伦多市针对移民群体的“Mentoring Partnership”社区培训项目,就吸引到了联邦、省、市三级政府及NOG组织、私人基金会的多方共同参与。

(二)社区民间组织发展成熟,成为社区发展具体事务的主要执行者

社区民间组织是美、加两国社区建设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考察过程中,无论是美、加两国的各级政府官员,还是世界银行的高级专家,都高度认可和评价了民间组织在社区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将他们视作社区发展中必需的合作伙伴和具体执行者。美、加两国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成熟主要体现在:

一是数量多,服务领域广泛。美、加两国的社会管理方式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考察了解到,仅在多伦多市从事各类社区服务的民间组织就有3000多个,涉及到社区服务、文化、治安、卫生等社区居民需求的方方面面。(1)通过设计和实施社区发展项目,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具体的服务。而这些服务项目通常针对社区居民的特殊需要,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如考察团访问的洛杉矶市CentroNia组织,自19xx年成立一直将为低收入和墨西哥裔、非洲裔家庭儿童提供社区教育作为主要任务,目前正在为大约1500个低收入家庭提供相关服务。(2)广泛筹资社区发展资金。民间组织筹集社区发展资金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的渠道:一是对部分社区服务少量收取费用,以弥补成本或筹集资金;二是通过依托灵活多样的社区发展项目,争取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三是向企业、个人和私人基金会等广泛募集社会捐助。值得注意的是,美、加两国一些规模较大的社区民间组织的筹款能力是非常强的,仅国际劝募协会在温哥华地区的一个分支机构(United Way of the Lower Mainland)2007财年就募集到了约3800万加元用于当地的社区服务项目。(3)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桥梁,及时反映居民诉求。社区民间组织介于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较居民拥有更加稳定、直接的政府沟通渠道,较政府更加了解居民需求,这是社区民间组织的优势所在。由此,社区民间组织往往能将社区居民的普遍需求汇集呈一个声音传递给政府,从而影响政府社区发展政策的制定,或者直接设计制定出能够解决社区需求的可操作的项目计划,供政府参考或争取政府资金支持。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民间组织了解政府的政策和信息。同时,部分民间组织本身就是某一社区群体利益的维护者和保护者,如多伦多市华人联合会(Toronto Chinese Community Service Association),就主要为来自中国的移民提供各类社区服务,并直接为这些移民群体向政府反映需求与利益。

二是专业化,人员素质较高。目前,美、加两国的社区民间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和自身建设方面呈现出专业化、规范化的特点。很多美、加两国民间组织在社区项目设计、实施、评估等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项目管理与执行能力,很多影响大、效果好的社区服务项目都是由民间组织设计和率先提出的。同时因关注领域不同,民间组织呈现出细致的内部分工,有的多年如一地专注于提供某一领域的社区服务,成为该领域的专业机构,例如前面提到的CentroNia组织;有的发挥筹资能力强的优势,专门为其他提供具体社区服务的民间组织筹措所需资金,并推广、宣传已有的社区服务经验,以争取更多的社区发展资金,前面提到的国际劝募协会(United Way)就是这类民间组织的代表。

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美、加两国社区民间组织成熟发展的重要保障。考察团接触到的社区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基层项目执行人员,乃至大量的志愿者,都普遍受过高等教育或在相关领域接受过专业训练,了解社区发展理论、政策以及社区组织、动员、宣传等技巧,并有很高的参与热情。专职的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的收入和待遇也与政府工作人员大体相同,有效保证了人员队伍的长期稳定。

三是有比较完善的扶持和监督体系。一方面,美、加两国各级政府都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支持或与社区民间组织合作开展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扶持民间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社区民间组织从组建、运行乃至解散、破产,都需经过严格的审计和评估,例如,包括各级政府在内的出资人,会就所资助的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对在民间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评估,也会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核查民间组织的财务管理情况。特别是当社区民间组织因某种原因解散或转为营利性机构时,美、加两国都有比较严格的“退出机制”对该组织的资产进行核查,以保证应用于社区服务的各类资金不会被挪用或侵占。

(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成为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居民交流和增强社区活力的主要平台

考察团在美、加期间先后参观了密西沙伽市河谷社区服务中心(Mississauge Valley Community Center),安大略省Dixie Bloor儿童服务中心(Ontario Early Years Center,Dixie Bloor),洛杉矶市兰利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Langley Senior Center)等社区服务设施,这些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良好的服务氛围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是设施规模合理,功能完备。考察团访问的社区服务设施基本都是针对服务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为此,有的规模很大,如密西沙伽市河谷社区服务中心,主要是为周边学校的青少年人提供课外活动场所,同时为所在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和共同的活动场所,建筑面积达近万平方米,包括室外体育场、室内旱冰场、游泳池、壁球室、图书馆、健身房、幼儿教室等,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绝大部分的社区活动需要。据介绍在人口50万的密西沙伽市就有大约10个类似规模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而有的设施只针对社区的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如Dixie Bloor儿童服务中心,只是有家长陪护的学龄前儿童提供日常活动场地,规模仅有300平方米左右,但仍然设有儿童电脑室、教室、配餐室、家长辅导室等多个功能用房,布局合理,结构紧凑。

二是社区活动丰富,设施利用效率高。无论哪一类社区服务设施,都十分重视设计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以吸引居民参与,大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考察团在访问兰利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时,恰逢社区开展的老年人评剧排演活动刚刚结束,很多中国裔老年人都在积极参与排练。据介绍,活动中心还定期举办老年人的合唱、乒乓球、电脑培训等活动,活动中心已成为当地老年人社区生活的重要部分。大多数社区服务设施都保持了很高的利用效率,有些应社区服务需求还要不断扩建。

三是政府保障运行,志愿参与普遍。考察团了解到,包括此次访问的各个服务中心在内,美、加两国大多数社区服务设施都是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并保障运行的。除部分社区活动收取少量的费用外,大多数社区服务设施内的活动都是免费的,兰利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甚至还为社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午餐。与此相对应的,政府直接雇佣的社区服务人员却很少,兰利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只有2名工作人员是由政府雇佣的,其余大部分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都由社区志愿者提供,不仅大大降低了社区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更因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密切了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

二、世界银行“社区主导型发展”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社区主导型发展(Community Driven Development,CDD)”是当前世界银行在社区

发展领域开展的重点工作,也是世界银行在世界范围内推动社区发展的主要理念与方法。考察团在世界银行总部访问期间,世界银行社会发展部主任Steen Jorgensen先生,CDD项目首席专家、项目总负责人Rob Chase先生,世行南美洲地区CDD项目负责人、高级专家Ivo Imparato先生和东亚区负责人Keshav Varma先生等高级专家分别向考察团介绍了CDD项目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正在实施的巴西和印度尼西亚CDD项目进展情况。

(一)“社区主导型发展”的基本概念

“社区主导型发展”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当地居民参与社区发展的能力与范围,赋予社区直接管理社区发展事务的权利。在这一发展理念下,世界银行支持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采取各自的方式进行社区建设。项目通常包括以下三类:一是社区发展能力建设,例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小型社区商业贷款等等;二是改善社区发展环境,主要指改革和完善社区发展的机制体制和政策环境,如增强社区事务的透明性,完善社区选举等等;三是加强地方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旨在通过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促进社区的长期发展,包括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加强政府与社区的沟通交流,以及建立社区信用机制,试点社区循环贷款等等。三种类别体现了世行“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前两种形式主要在初期采取,目前世行着力推出的是以加强地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为目标的项目,以提高贷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据了解,目前世界银行每年用于支持“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贷款额度达到16亿美元,已成为世行最重要的贷款领域之一。

(二)“社区主导型发展”的主要成效

世行认为CDD项目的成效主要表现为:

第一,“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有效改善了贫困社区的发展环境。“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设计和贷款资金使用,主要向贫困社区倾斜。如此次世界银行重点介绍的巴西Salvador CDD项目和印度尼西亚CDD项目,在增强贫困社区发展能力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印度尼西亚CDD项目的实施,使700万贫困社区居民从中获益;而巴西Salvador CDD项目实施以来,已使当地社区的垃圾收集率由20xx年项目实施之初的50%上升到20xx年底的80%,居民清洁饮用水比率从37%上升到91%,污水处理率由21%上升到84%,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第二,在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机制和促进社区自我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如印度尼西亚CDD项目下设计了无候选人、无竞选过程、无记名的社区董事会选举,大多数社区居民参与选出公认的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社区领导者,为其后的社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提高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通过赋予社区决策和监督权利,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性,使世行贷款建设社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成本降低。据世行介绍,正在菲律宾实施的KALAHI项目的道路建设成本较当地平均成本削减了59%以上,印度尼西亚CDD项目下的道路和桥梁建设成本也减少了36%。同时,建筑质量却显著提高,仍以印度尼西亚CDD项目为例,建成后的道路和桥梁设施满意率达到了70.7%,明显高于当地其他同类项目。

第四,增强了社区居民主动维护社区决策和管理机制的意愿,也使地方政府更多地关注社区服务。“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实施使社区居民逐渐认识到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重要性,更多地人开始积极参与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并监督预算执行。如印度尼西亚CDD项目下已有38%的社区居民开始主动参与和监督社区事务。同时,CDD项目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如菲律宾和缅甸的一些地区,也开始为部分社区的发展提供运行维护经费。

第五,促进了社区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提高。通过使用世行贷款实施“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拉动了项目实施社区的经济发展,如印度尼西亚CDD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高达53%,菲律宾在社区道路和用水方面CDD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也分别达到了12%和47%,并都带动了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

第六,进一步密切了社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促进了双方的沟通互动。通过世行的介绍,CDD项目下政府与社区的沟通主要是通过社区民间组织进行的,如在实施巴西Salvador CDD项目时,世界银行和地方政府都是通过当地数十个社区民间组织了解居民的需求和要求,并通过他们将社区建设的计划传递给社区居民,从而争取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菲律宾和泰国的CDD项目也表明,这种方式在推动达成社区发展目标的同时,也有助于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成熟和促进地方政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三)世行对今后实施“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一些想法

据世行介绍,目前“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实施也面临许多挑战:第一,“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以社区民主决策为重要内容,如何鼓励地方政府将更多的社会事务决策权力下放给社区,对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十分重要;第二,目前,大部分利用赠款提供公共产品的“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如何保证这些项目的持续发展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第三,在为私人提供小额发展贷款方面,世界银行仍面临着还贷率不高等问题,并且缺少成功的、可复制的经验;第四,对于城市和农村社区,在“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实施方面还缺少各自有针对性的办法和经验;第五,保持政府社区工作的持续透明性、建立社区利益表达机制以及畅通社区信息沟通渠道,都是“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面临的现实挑战。

世界银行有关部门还向考察团介绍,目前与我国扶贫办合作,正在广西、四川、陕西和内蒙古四省(区)一些农村社区进行项目试点。结合在其他国家项目实施的经验,世行进一步强调了实施“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时需特别考虑几方面问题:

一是要确保“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计划能够适应地方政府的治理结构和行政特点;二是要重视保持持续的信息监测和反馈,以有效评估“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长期效果;三是要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以促进减贫目标的实现;四是要努力吸引更多的政府或民间力量共同参与“社区主导型发展”;五是认真评估在“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下使用世行贷款建设社区基础设施的费用有效性;六是保障项目持续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七是在选择提供公共服务时,也要综合考虑资金回报率或内部收益率等指标;八是要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同时增强社区民间组织的能力以及社区居民参与。

三、借鉴和启示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对社区发展的职责定位

通过考察,我们深切地感到,政府在各国社区发展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对于不同级次政府的职责有比较清晰的定位,在我国需要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社区发展中的工作职能。一方面政府要制定规划、政策,加大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推动社区发展,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变行政命令、包办代替为服务、引导、监督,建立政府与社区的长期沟通渠道,为社区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发展创造条件。对属于行政事务范畴的工作,避免硬性摊派到社区;而对必须依靠社区协助执行的事务性工作,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承担;对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应更多地依靠社区各类组织提供。另一方面,要明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中央应通过规划、政策、资金、法规等方面着力推动引导,社区发展的主要责任在地方,特别是市级政府,承担城市管理的职责,更贴近基层,要组织落实社区发展的各项任务,地方政府在扶持社区发展,创新社区发展方式方面可以又更大的作为。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动社区发展的合力,使社区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得到利用。

(二)加大建设社区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

发展社区服务体系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明确了社区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和发展目标。规划实施近两年,在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下,建设了一批社区基础设施,促进了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但是总体来看,目前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小,来源单一,受益社区数量不多,难以满足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特别是与中、西部困难地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差距很大。由于社区服务主要是公益、非营利性质,应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社区建设投入力度,同时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借鉴美、加两国联邦政府的投资经验,尝试通过贴息、补助、公建民营、共建共用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建设。还可以探索成立类似国家劝募协会和美国企业基金会等的社区发展基金会,专门筹款支持社区项目。

(三)大力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目前国际上,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发展中建立伙伴关系,政府依赖民间组织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普遍通行的做法。与此相比,我国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十分薄弱,一些民间组织比较活跃的社区,也是以开展歌咏、舞蹈、体育等活动为主,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类的民间组织较少,志愿者规模不大。通过考察我们感到,在我国社区发展中,往往政府下派社区的事务比较多,而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比较弱,社区的自治功能不强,与社区民间组织不发达直接相关,我国在这方面与国外社区发展的差距十分突出。为此我们建议,充分借鉴国外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经验,积极引导社区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政府要从资金补助、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民间组织发展,从规范登记和撤销制度,完善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评估等方面促进社区民间组织自身建设,重点培育能够提供公益性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和引导居民参加健康文体活动的服务类民间组织。创新社区管理运行方式,尽快组织开展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和提供部分必要的基础设施等试点,形成政策,吸引民间组织经营微利低偿的社区服务。同时,要大力支持倡导

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四、完善落实促进社区发展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一系列推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已经实施近两年,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于一些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执行措施的,有关方面要尽快研究制定,并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具体指导意见,确立适合本地发展实际和需求的社区服务发展模式。同时,我们建议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研究制定一些更加灵活和有效的扶持政策,如明确对提供低偿或无偿社区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给予政府一定的财政补助,以政府贴息的形式为社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在公共服务采购中允许民间组织参与等等。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鼓励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在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群众需求旺盛的城市,推动政策试点,以探索经验,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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