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市扶贫办: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自20xx年以来,11个乡镇的30个贫困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互助资金试点村”。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规范试点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找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在全县11个乡镇30个村共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协会30个,协会共有资金602.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15万元、市县联村部门注资78.4万元、吸收农户资金2.99万元、占用费收入5.8万元。互助资金协会共有会员401户,其中:贫困户265户,累计发放借款402户(次),发放贷款324.2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借款额10000元,最低借款额3000元。

在借款投向上,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主,重点扶持了蔬菜大棚种植、舍饲暖棚养畜等特色农业产业,互助资金有力的助推了我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总体上来看,我县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扶贫办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到县民政局对互助资金进行注册,办理了互助资金专户。村上采取召开了股东大会的形式,从股民中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会计1名、出纳2名组成“互助资金”理事会,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展工作。

(二)强化操作程序。制定出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和资金操作规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互助资金运作程序,为农户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互助资金全部存入农村信用社,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资金不得对 - 2 -

股东以外人员放贷,不得变向使用,不得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更不得私分、平分。

三、工作成效

(一)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抵押担保条件多的问题,以其生于农村、来自农民的先天优势紧贴“三农”,能够为农民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在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缺乏问题,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缓解了贫困户生产资金短缺难题。“出自政府、归于百姓”的特殊扶贫资金,引起了农民的重视和关注,农民们纷纷想办法、谋出路,挖掘潜力发展生产、参加培训提升能力,形成了“创业光荣、发展有责”的积极氛围。用这些8000-10000元不等的从银行贷不到的借款,他们及时发展了养殖、设施蔬菜种植、办企业等各种适合自家的生产项目,走上了长期以来盼望的脱贫致富道路。

(三)创新了财政扶贫开发机制。由于“互助资金”坚持“民有、民管、民用”的原则,资金归农村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所有,在资金使用上一律透明,使扶贫资金的安全性得以绝对保证,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容易被挤占挪用的顽疾。另外,“互助资金”瞄准的是穷人、一次投入、滚动发展、互相 - 3 -

帮助、效益多样的新模式,能够使扶贫资金的作用持续放大,资金使用效率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存在问题

(一)协会章程不完善,需进一步修改。协会通过半年时间运行后,显露部分协会章程与村情发展不相适宜,需做进一步修改,如为了鼓励产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发展,促进项目村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带动项目村经济发展,对放款占用费应适当下调,借款额度适当提高。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入会率较低。由于扶贫互助资金在我县启动,各乡(镇)村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对于群众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尽管我们采取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动员,但群众仍然存在着担心和疑虑。

(三)互助资金运行困难。个别村干部对互助资金认识不清,致使互助资金滞留在村专户账上,不敢放贷,害怕放出去收不上来。我们建议市上放宽互助资金监管权限,允许县上按照项目村互助资金运转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调配使用,把未运行互助资金的村滞留的95万元调配到运行良好的村。

(四)协会运行不规范,档案管理需规范。尽管县扶贫办组织各协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多次进村逐协会对建立台账进行了精心指导,但由于协会财务人员文化较低,没有专业技能,建账不合理,没有按要求入档。

五、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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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扩大互助资金试点的覆盖面和互助资金规模。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脱贫致富愿望与日俱增,资金需求日益高涨。但是现有互助资金试点村覆盖面窄、资金规模小,不能满足大多数农户的发展需求,且我县现有80个村只有30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覆盖面仅有37%,还有很大一部分贫困村未涉及到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请求上级部门对我县未实施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贫困村给予项目支持。

(二)建议适当放宽借款额度和期限。根据会员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和周期情况适当调整会员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扶贫互助协会按现行规定单笔借款一般不超过8000元、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存在一定制约。从我县实际来看,这个标准的借款额度较低,仅够买几只羊、修半间舍饲暖棚等,要真正扶持农户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借款额度应该提高,借款期限予以放长。

(三)建议给予项目专项经费支持。由于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成本很高,尤其是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未投入运行,各类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购置需要资金,因没有项目前期费用,开展工作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考虑给予适当项目工作专项办公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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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议结合“雨露计划”项目,开办“互助资金项目培训专业”短训班,对乡、村从事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不断掌握国家扶贫互助资金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管理水平。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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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县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20xx年3月我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使我县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xx年3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药监、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县政府下发了《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xx年5月5日,县药监、工商、卫生、公安、邮政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县药品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打假工作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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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开展整治工作以来,进行GSP跟踪检查4次,专项检查11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31 起,责令整改15家,罚没款0.8万元。教育当事人45人次。

(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我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3家大型医疗机构、17家乡镇卫生院(所)、40家诊所社区,400余家村卫生室(诊所)进行常规检查,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了卫生部门。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下发文件、发放宣传单、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全县40家医疗机构、95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20xx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0例,今年预计完成100例。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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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20xx年年初以来,我局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共调查登记非药品4大类25个品种。

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我局在开展利用邮寄、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切实取得实效,采取三项措施:1、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查看邮寄药品单据,并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个人)合法资质。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3、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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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2条次,已全部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今年我局提高这类药品在日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共抽取怀疑非法添加药品12批次。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5、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

自20xx年开始,我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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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

一年多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人次、执法车辆27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1680家次、责令整改158家次、筛查药品1200批次、抽验药品135批次、处罚560家次,罚没26万元,圆满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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