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20xx)年度述法表

附件1

干部(20##)年度述法表

   附件2

关于《干部年度述法表》的填写说明

一、关于“年度学法情况”

包括职务、岗位学法要求和本人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法制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等的完成情况,个人自觉学法的情况。学法后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的,应当包括测试结果。

二、关于“年度用法情况”

包括领导干部推及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依法决策情况、依法解决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执法司法职位公务员执法办案的情况;监督职位公务员履行监督职责纠正错案的情况;其他干部在履行职位职责时用法的情况。

三、关于“年度守法情况”

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守法情况。对于违法行为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理的,应当如实说明。

四、关于“所在单位意见”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县委签章,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签章,其他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章。

 

第二篇:20xx干部年度考核表(基层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