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工资集体协商案例

鑫宇公司工会成立于20xx年,现有会员500人。鑫宇公司工会坚持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按照“两个普遍”的具体要求,针对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职工人数逐年增多、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企业职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

工会利用公司宣传栏、黑板报、公司网站等宣传阵地,对此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同时通过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公司领导层和广大职工对开展工资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使他们认识到了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更能有效地稳定职工队伍;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极大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创造性,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的思想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为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确定协商内容,规范工资集体合同文本

科学规范的合同文本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必备

要件。为此,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通过请教县总工会专业指导,召开座谈会,汇集职工代表意见等形式,确定了各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发放时间、职工奖金、补贴和生活福利费的设置和发放等5大类协商内容。通过协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438元/月提高到1668元/月;并设立了安全奖和超产奖,平均工资20xx年比20xx年增长13%,普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220元—1000元不等,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工会工作“源头参与、民主管理、共同决策”原则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普遍认可,也进一步坚定了工会干部的工作信心。 三、规范运行程序,确保平稳签约

为保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落实,工会严格规范运行程序,使协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确定协商主体。工会为职工方协商主体,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荐选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人委托总经理担任;要求每方代表不少于3人,委托人不准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二是突出协商重点。在一般约定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工会把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作为重点,想法设法增加职工收入,积极保障职工权益。三是规范协商程序。鑫宇公司工会严格保证程序公正合法,统一进行书面邀约,及时召开工资

集体协商会议形成《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正式合同文本,将签约生效合同报县总工会备案并向签约企业全体员工通报。对在协商中有争议的问题,及时向县总工会咨询后给予协商双方耐心解答,形成谅解和共识。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于20xx年8月20日完成了鑫宇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签订了集体合同,于20xx年9月1日正式生效。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协商工作距上级工会的要求和企业职工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合同文本条款还有待完善。同时,如何针对岗位工资标准制定更加灵活的企业工资政策,如何让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减浮动,如何使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收入水平更加协调等,诸多课题还需要我们去一一破解。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重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工会 20xx年9月11日

 

第二篇:《工资集体协商》

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2011/8/24 10:11:49 点击 284 次 评论 0 条 收藏 打印 关闭

穗工发〔2011〕17号

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省总工会近日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1〕91号,以下称《办法》),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选聘、职责和工作制度等进行了

规范,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两个普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省统一确定的名额和要求,抓紧选聘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

商指导员,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员队伍。

二、各市级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应参照《办法》,选聘指导员1—10人不等,也可结合单位实际,按一定比例选聘。各产业、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工会超过三家的应选聘2名以上。原市总工会聘任的工会协理员经培训后可直接聘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选聘单位(区、县级市总工会和各市级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等)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选聘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为他

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省总从今年起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工会重点工作对各地市进行单独考核,并下

发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方案,其中指导员队伍建设是考核的重点之一。市总将按照省的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将参照省的做法,每年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颁发“年度广州市工会优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各级工会要在10月底前完成工资协商指导员选聘工作,并填写《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推荐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名录库》,于11月30日前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以后每年4月份各选聘单位要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名录库、新选聘指导员聘

请表及调整情况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备案(名录库、聘请表样式见附件)。

六、为了统一全市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聘书编码,市总工会按照省的编码规则,进一步细化,确定了广州市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聘书编号规则,请各区、县级市总工会按要求填写。

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聘书编号由市总工会进行统一编码。

本通知电子版,请在市总工会网站首页服务窗口“集体合同”栏目中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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