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自评估报告

一、反洗钱自评估组织开展情况(包括:评估的组织、评估覆盖范围、内容、时间、评估设计的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及具体组织实施情况等);

二、执行反洗钱规定的基本情况;

三、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安排

 

第二篇:反洗钱自律评估报告

反洗钱工作自律评估报告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四川省20xx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成银办发【2010】262号)及省分行《关于在全辖开展20xx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工作的通知》(川中银发【2010】361号)的要求和省分行20xx年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工作会议精神,我支行于20xx年1月6日开始进行评估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

1、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因前台柜员直接面对客户及业务,积极对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和鉴别洗钱非洗钱的区别界限进行培训,我支行柜员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2、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因工作比较繁忙,无法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于是我支行反洗钱经办由柜员高×、事中监督谭××负责,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反洗钱主管由业务经理杨×、事中监督王××负责,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客户身份识别

1、客户身份认证: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单位结

算账户开立时,对提供的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开立时,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检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2、持续、重新识别客户: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当我支行的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重新对客户进行识别:

(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2)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3)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4)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5)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7)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3、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及报备:对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新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和单位结算账户按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规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表格及档案。保存客户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

4、高风险客户身份识别:了解客户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按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规定及时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属于高风险客户的密切关注其资金动向等信息。我支行未及时做到把法院、检察院协助查询的客户列为高风险,已经在整改中。

5、可疑行为报告: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需对以下行为进行报告,(1)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2)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

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3)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4)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5)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支行指定高×和杨×负责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明确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可疑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报,但我支行只发生企业可疑交易上报,涉及笔数6笔,涉及金额1990万元;1月至9月份对可疑交易分析的甄别过于简单,但已经于10月份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对系统提取和未提取但符合可疑交易的数据进行分析甄别,本着“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业务”的原则。因未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在10月份以前的汇入汇款等值美元1万(含)以上未按要求进行可疑交易上报,现正在整改中。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首先我们注重负责人、业务经理的反洗钱知识学习,提高负责人员的觉悟,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做好准备。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但有时业务经理未能及时的传达分行反洗钱培训的内容,对于此种

情况要求业务经理每周例会必须对反洗钱本周工作进行总结。三是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为了让广大群众配合我支行开展反洗工作,我支行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如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

五、反洗钱保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因履行反洗钱义务而获得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六、配合分行开展反洗钱工作

平时能积极配合分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但有两次因业务经理监督不到位,经办柜员未及时进行反洗钱工作的可疑甄别交易工作,已经在ICC系统中对经办柜员和业务经理进行扣分处理。

七、反洗钱内部监督检查

业务经理是支行反洗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制度规定及时进行大额交易甄别、可疑交易甄别、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记录客户信息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可疑交易

等反洗钱工作信息的员工将进在ICC系统中进行扣分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上报分行监察保卫部进行处理;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发生谭×、杨××未及时对可疑交易进行甄别,已经在ICC系统中进行的分处理。

特此报告

20xx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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