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公司工作日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目标管理,方便上下级快速了解下属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二条填写要求

(一)工作日志需按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日志和规定格式来填写。

(二)工作日志原则上采用每日8小时工作制记录,应当连续记录,写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保持记录全面完整、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三)工作日志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工作计划、每时段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问题的处理,工作总结及心得体会等,即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了什么事,进度怎样,结果怎样,未完成什么原因等。

 第三条、操作细则

(一)工作日志实现逐级检查制度,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技术员执行天工作检查,批阅:总经理对经理级人员执行月(每月10号前月例会前对上月)检查、批阅。对于检查工作日志发现问题的,及时交流沟通,辅导下属。

(二)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对当前的工作进行描述并继续列入次日工作计划中,以便保证工作的连贯性。

(三)将工作日志表随身携带,以便随时提醒自己工作项目及重点。

(四)工作日志将作为月考核,年度考核依据。

第四条印制、领取、提交、保管

(一)工作日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印制。

(二)工作日志由所在部门经理每月统一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一次。

(三)经理级工作日志每月6日前提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交总经理审阅,11日返回本人。

(四)工作日志属工作记录,不准随便放置,缺页少页均属扣分依据,每页50元。(缺4页扣一分)不按时上交者罚款200元(罚两次扣一分)。

(五)项目部技术员工作日志由项目部自行保管,年底统一上交总经办存档保管。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总经办,项目部依据制度对各部门员工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罚则

    第六条、总经办依据本制度对各部门,根据违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向总经理提出违纪的人员开除处罚的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经办附则制订、修改和解释,适合凯隆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经总经理批示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工作日志管理制度[1]

工作日志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协助员工及部门开展日工作总结,本着突出重点、合理分配、高效执行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原则

1、填写人需要真实、客观的填写《工作日志》相关内容。

2、合理分配工作权重,合理安排工作顺序。

3、强化层级管理,加强工作连续性。

四、操作细则

(一)执行方法

1、每日下班前20分钟,将工作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填入表内。

2、工作内容排序:按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紧急不重要、不紧急不重要的顺序将工作编排好,并将权重列入表中。

3、工作内容描述:每日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记录,疑难问题的处理。在工作完成情况中要对工作节点完成结果如何,未完成原因进行详细描述,并将需要资源支持,外部关系等内容如实填写。

4、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要对当前完成的程度进行描述,并继续列入次日工作中,以便保证工作的连贯性。

5、项目相关人员《工作日志表》应与工程日志内容吻合。

6、《工作日志表》填写要字迹清楚、语言简练、重点突出。

7、工作日志要有月初安排,每日有记录,月底有总结。

(二)管理要求

1、部门管理:直属上级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工作人员的日志记录情况,公司领导每季度要调阅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日志。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定期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2、上报时间:每月1日15:00前,各部门将部门所有人员月度工作日志收集报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以人力资源部通知时间为准。

3、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工作日志填写情况,发现未按时填写,或填写虚假内容将予以处罚。

4、《工作日志表》将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及员工离职交接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中罚则部分不排除其他奖惩制度约束。

附表

工作日志表

工作日志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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