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亮诉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楚长亮、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欠款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谢新亮诉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楚长亮、湖北省咸丰县人

民政府欠款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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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商睢区民再字第12号

民事判决书

原审原告谢新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杨长后,男。

原审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

法定代表人何万东。

委托代理人李何生,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楚长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原审第三人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刘忠义,县长。

委托代理人刘文元,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谢新亮(以下简称原审原告)诉原审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楚长亮、原审第三人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原审第三人)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6月26日作出(2007)商睢区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xx年7月2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商立民申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再审本案。20xx年12月25日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审原告委托代理人杨长后、原审被告经营部委托代理人李何生、原审被告楚长亮、原审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刘文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原告诉称,20xx年原告将自己承包农场种植的烟叶卖给被告经营部,金额为

267300元,被告经营部因资金紧张,没有给付现金,经营部向原告承诺烟叶卖出后立即将款支付,由于经营部将烟叶卖给第三人后一直没有将款要回,致使经营部无法将烟叶款支付给原告。后原告与被告经营部协商,欠原告的烟叶款自20xx年1月1日起按利率月息一分五厘计息。20xx年8月20日原告与被告经营部对帐后,被告经营部欠其本息合计442381.5元,由于被告楚长亮系经营部的业务负责人,其本人应对原告债权负有清偿责任。由于第三人至今没有将烟叶款支付给经营部,是造成原告债权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故应对原告的债权承担偿还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楚长亮、经营部、第三人支付原告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元及20xx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

原审被告经营部辩称,原告所诉事实存在,该批烟叶款被第三人占有并处置,第三人对原告债权应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原审被告楚长亮辩称,原告所诉的该批烟叶款已由第三人发放咸丰卷烟厂工人工资,该款应由第三人支付,因本人是经营部的负责人,本人行为是职务行为,不应承担偿付责任。原审第三人述称,1、咸丰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与本案的原告及被告经营部、楚长亮没有任何经济来往,被告楚长亮与咸丰卷烟厂的此次交易,从合同的签订到烟叶验收、入库、财务结算是咸丰卷烟厂自主进行的,咸丰县人民政府并未参与任何一个环节,将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三人主体不适格。

2、因国家产业结构政策调整,咸丰卷烟厂于20xx年6月依法向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9日以(2003)恩中破字第3—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终结咸丰卷烟厂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被告经营部、楚长亮与咸丰卷烟厂的债权债务问题已经破产程序清算终结。3、同一事实不应重复审理,被告楚长亮就同一事实已于20xx年3月23日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中院于20xx年12月8日依法驳回本案被告楚长亮的起诉。4、因二被告非法进行烟叶收购已触犯刑律,本案的被告楚长亮已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综上所述,原告称将

烟叶卖给咸丰县人民政府显然不尊重事实,将咸丰县人民政府列为本案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没有事实依据,由第三人偿还烟叶款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第三人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

原审查明,原告将价值267300元的烟叶出售给被告经营部后,被告经营部与咸丰卷烟厂在20xx年11月22日签订一份烟叶购销合同,经业务负责人楚长亮之手将该批烟叶卖给了咸丰卷烟厂,因与咸丰卷烟厂没有对价格、等级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烟叶在卷烟厂外存放半年之久。20xx年5月27日湖北省关闭烟厂工作组到咸丰卷烟厂通报烟厂关闭,6月16日卷烟厂停产,6月20日中共咸丰县县委、咸丰县人民政府成立咸丰卷烟厂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财务清理、债务处理、政策宣传、对外接洽、方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咸丰卷烟厂在20xx年7月为被告楚长亮办理了烟叶入库手续,并与楚长亮进行了结算,对帐后咸丰卷烟厂欠被告经营部烟叶款1006572.50元(其中包括杨俊贤卖给卷烟厂烟叶款140895.6元),20xx年8月26日,咸丰卷烟厂善后事宜处理专班与被告楚长亮达成协议(该协议加盖的是卷烟厂的印章),用咸丰卷烟厂价值260598元的门面房折抵欠款260598元,下欠经营部烟叶款605078.8元一直没有归还。20xx年6月18日,咸丰卷烟厂经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人民法院报》登报宣告破产。20xx年8月20日,被告经营部与原告进行对帐,被告经营部出具了一份对帐单,内容为:经营部收购济阳乡烟叶收购站谢新亮烟叶欠款267300元整,因湖北咸丰方面迟迟没有归还该烟叶款,经双方协商,该烟叶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计息,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双方对帐之日止,利息为175081.50元,本息合计442381.50元,以后利息付款时再结。20xx年8月30日楚长亮因非法经营罪被湖北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徒刑,现刑期已执行完毕,被告经营部因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审认为,被告经营部欠原告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元事实清楚,且由其出具的

对帐单为证,原告要求被告经营部偿还烟叶款442381.5元及20xx年8月20日以后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被告经营部将债务转移给被告楚长亮没有通知债权人,也未经债权人同意,事后债权人谢新亮也未认可,债务转移无效。因被告楚长亮系被告经营部的业务负责人,其所实施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对该笔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楚长亮偿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与咸丰卷烟厂及第三人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原告与被告经营部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必然导致第三人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而被告经营部销售给咸丰卷烟厂的烟叶行为被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定为非法经营而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被告楚长亮销售烟叶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因此原告谢新亮将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列为第三人并要求其偿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判决:一、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谢新亮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0元(本金267300元,利息为175081.5元)及20xx年8月21日起至烟叶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双方约定月息一分五厘计息。二、驳回原告谢新亮要求被告楚长亮给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谢新亮要求第三人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给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负担。

本院再审过程中,原审原告称,20xx年原告将自己承包农场种植的烟叶卖给被告经营部,金额为267300元,被告经营部因资金紧张,没有给付现金,经营部向原告承诺烟叶卖出后立即将款支付,由于经营部将烟叶卖给第三人后一直没有将款要回,致使经营部无法将烟叶款支付给原告。后原告与被告经营部协商,欠原告的烟叶款自20xx年1月1日起按利率月息一分五厘计息。20xx年8月20日原告与被告经营部对帐后,被告经营部欠其本息合计442381.5元,由于被告楚长亮系经营部的业务负责人,其本人应对原告债权负有清

偿责任。由于第三人至今没有将烟叶款支付给经营部,是造成原告债权不能实现的根本原因,故应对原告的债权承担偿还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楚长亮、经营部、第三人支付原告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元及20xx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原审被告经营部答辩称,原告所诉事实存在,该批烟叶款被第三人挪作他用,第三人对原告债权应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本案的受理与楚长亮原在恩施州的起诉并不矛盾。原审被告楚长亮答辩称,烟农起诉第三人还款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湖北省高院已经宣告楚长亮无罪,烟款属于合法财产。第三人所欠楚长亮的烟款属于烟农的烟款,要依法还给烟农。原审第三人述称,楚长亮代表经营部和咸丰县卷烟厂烟叶购销行为是企业间的正常经营行为, 11间门面抵付货款,仍是楚长亮代表经营部和咸丰县卷烟厂企业间的债务结算行为,与咸丰县人民政府无关,咸丰县人民政府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咸丰县卷烟厂已破产,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本院再审查明事实与原审查明事实基本相同。另查明,20xx年3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鄂刑监一再终字第00007号刑事判决书,宣告楚长亮无罪。

本院再审认为, 原审被告经营部欠原审原告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元事实清楚,且由其出具的对帐单为证,原审原告要求被告经营部偿还烟叶款442381.5元及20xx年8月20日以后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审被告经营部作为集体性质企业将债务转移给原审被告楚长亮个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的利益,债务转移无效。且原审被告楚长亮系原审被告经营部的业务负责人,其所实施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对该笔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原审原告要求原审被告楚长亮偿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审被告经营部将烟叶销售给咸丰卷烟厂,而咸丰卷烟厂已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原审被告经营部销售给咸丰卷烟厂的烟叶系咸丰卷烟厂的破产财产,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且原审原告与咸丰卷烟厂及原审第三人没有合同关系,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经营部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必然导致原审第三人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原审原告谢新亮将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列为第

三人并要求其偿还烟叶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2007)商睢区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审原告谢新亮烟叶款本息合计442381.50元(本金267300元,利息为175081.5元)及20xx年8月21日起至烟叶款付清之日止烟叶款本金267300元的利息,利率按双方约定月息一分五厘计息;

三、驳回原审原告谢新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原审被告夏邑县烟叶购销经营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聂齐玉

审 判 员 高永春

审 判 员 谢 飞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谢海鹰

 

第二篇:夏邑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夏邑县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一)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xx年4月23日在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县 长 倪玉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xx年及“十一五”政府工作回顾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发展最快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强力实施“工业立县、民营富县”战略,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完成生产总值117.5亿元,同比增长1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4亿元,同比增长2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亿元,同比增长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44元,同比增长11.6%;农民人均纯收入4371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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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15%。

(一)实施培优扶强,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xx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总数达到90家。产业结构逐步升级。围绕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制定优惠政策,推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三大产业集群实现年产值62.2亿元。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累计为圣源线缆等41家企业办理融资担保贷款1.5亿元,其中20xx年办理融资担保贷款9500万元;县发投公司累计投放企业发展资金94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流资不足难题。实施品牌兴企。成功创建“鸿马”牌小麦粉、“新久”牌打火机等4个省名牌产品。严格落实“一二三四五六”软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即“一个指挥部”:每个项目成立一个由县处级干部任指挥长的指挥部;“两不接触”:征地不让企业与群众接触,办理各项手续不与有关部门接触;“三个打击”:严厉打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垄断用料行为;“四个严禁”:严禁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评比、乱罚款;“五个制止”: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报五种行为;“六项机制”:对每个项目实行首招负责制、一站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客商评议制、按期兑付制六项服务承诺。),为彩虹纺织等20家企业负责人颁发了“绿卡”,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营造了优良环境。

(二)“三农”工作成效显著,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粮食产2

量再创新高,单产、总产稳步增长,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全县瓜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双孢菇棚稳定在1万余座、500万平方米,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为“全国食用菌行业优秀基地县”。新建中型养殖场46个,规模养殖持续发展。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家,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个,食用菌生产基地被省政府认定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食用菌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20xx年,全县新修县乡道路91公里,占市分配任务的160%,在全市公路质量评比中位居第一。新打(配)机井1016眼,新建(维修)桥涵1130座,首次夺取河南省“红旗渠精神杯”。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造林任务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8.3%,被评为“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农机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机装备总量达165万千瓦。全县新发展沼气示范村10个,新建沼气池1200座,成功申报了“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全市唯一。完成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任务,农业综合(扶贫)开发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先进行列。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县44个试点村新建房屋4300套,114个自然村拆除旧房3万余间,复耕土地4000亩;太平镇实施了整体推进,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亮点,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现场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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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招商引资工作,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夏邑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依托产业集聚区招商平台,在抢抓产业转移机遇、招大引强上实现了新突破。全县各级各单位共组成416个招商小组,外出招商1000余人(次),联系洽谈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04个,合同项目36个,项目资金59.6亿元。认真实施招商引资路线图。县四大班子、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每月围绕一个招商主题,选择一个主导产业,瞄准一个重点区域,组成一批招商团队,主攻一批重点企业,签约了一批大型项目。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出台了《夏邑县产业集聚区用工优惠政策》,从技能培训、入托入学、社保、就医、工资待遇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年获批中央投资项目74个、3.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等13个市列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加快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新修了振兴大道,集聚区水厂、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基本建成,启动了跨越大道建设工程,集聚区道路、供排水、强弱电、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新落地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项目15个,其中,超3亿元项目5个,分别是投资6.8亿元的新源不锈钢制品项目、投资3.5亿元的彩虹纺织项目、投资3.1亿元的大洋纱线项目、投资3亿元的方舟棉业和华鑫织造项目。被省发改委、环保厅等6家单位联合授予“河南省第三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并被省纺织协会、服装协会评为“河南省知名纺织产业4

集聚区”、“河南省服装产业基地”。

(四)城镇建设日新月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强规划,引领城镇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无缝对接。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及全县104个中心村和163个基层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太平乡、罗庄乡顺利完成撤乡设镇。建设新区,展示城市形象。加强新区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长寿大道绿化标准;力达等房地产开发小区相续启动二、三期工程,新区开发组装基本完成。完善配套,提升城市功能。完成了东光街等城区主干道路改造任务;启动了城区部分路段排涝工程;汽车市场、家具市场等一批专业市场先后启动建设;完成了农贸大市场改造任务;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工建设;新铺燃气管网4公里,新增供水管网22公里;建成第三水厂,启动建设第二水厂,“三网联供”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营。加强管理,提高城市品位。开展了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年度验收;新增环卫工人500名,投资150万元增加县城环卫设施,推动全城保洁;推行“三重管理、三重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管理。

(五)财政金融运行平稳,第三产业快速发展。财政收入质量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亿元,同比增长32.3%。其中,税收占比达到76%,比上年提高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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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点。财政支出完成18.1亿元,同比增长19%。突出改善民生,为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积极财力保障。引导金融机构调优信贷结构、增加贷款规模,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三农”小额贷款等21亿元。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城乡消费持续活跃。电力、烟草、粮食、供销、通讯、石化等部门积极开拓市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六)统筹推进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安排科技攻关、星火等项目36项,其中列入省级计划1项;投资180万元,实施了城区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县实验中学、栗城小学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县第一实验小学等新建教学楼2座,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6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教育均衡发展走在全市前列;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全市职业教育攻坚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主体工程,新(改)建村卫生室129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推进,新农村参合人数94万人,参合率92%;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全县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广电、文化事业持续繁荣。新发展城乡有线电视用户5100户;完成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认真开展文化广场和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城乡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社会保障逐步完善。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基本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6

征缴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国家廉租房建设资金3475万元,建设廉租住房6.2万平方米。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新增就业759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1万人(次),失业率控制在市定目标以内。实施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工程,荣获“全国农民培训工作先进县”称号。各项事业齐头并进。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太平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和火店-北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通过省、市验收,顺利通过第十次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县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审计、质监、监察职能作用得到新加强,统战、工商联、残疾人、妇女儿童、老龄、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人事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邮政、物价、盐业、气象、保密、地方志、档案管理、人防、国防教育、双拥、民兵预备役建设等取得新成绩。

(七)积极推进平安创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狠抓人防、技防建设,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成立了80人的县城专职治安巡防队,健全了乡村治安巡防队;投资1800万元安装了城乡视频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命案侦破、打黑除恶等工作全市领先。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信访隐患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化解信访难题;改善信访目标考核办法,设置信访工作“一票否决”五条红线,一批信访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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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加强应急管理。20xx年7月17日,我县遭受暴风雨袭击,全县迅速召开防汛救灾誓师动员大会,组织74个县直单位、2000余名队员,分包受灾较为严重的7个乡镇开展救灾工作。经过5个昼夜的艰苦奋战,道路全部畅通,电力、通讯恢复正常,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抢险救灾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7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53件。虚心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围绕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廉洁执政,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在增强执政能力、树立执政形象、提高执政水平上取得明显成效。

各位代表,“十一五”期间是困难多、矛盾多、挑战多的5年。五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努力化解金融危机,战胜罕见自然灾害,全县保持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最快的8

五年。“十一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一二三向二一三的历史性转变,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67.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5%。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不断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全面完成了改制任务;完成了县乡机构改革;粮食流通、财政、农村信用社等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教育、卫生、投融资、公路养护、社会保障等改革进一步深化。在推进各项改革的同时,加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批规模大、前景好的项目落地我县。积极发展外向型企业,打火机、铸件、食用菌等实现了对外直接出口,金之荣食品、麦德拉服饰、行键鞋业等一批出口创汇型企业在我县先后建成投产。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城乡建设协调推进、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的五年。县城新区的规划建设快速推进。新修道路11条、15.6公里;建成了万人福寿广场,运河公园景观带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力达〃水岸名都、天龙湖〃运河城等一批新型现代社区先后建成。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对旧城区主要道路进行整修改造;第一、二、三水厂“联网联供”工作全面启动;一批大型卖场、生活广场等相继建成。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突飞猛进。规划面积11.4平方公里,目前实际开发面积4.2平方公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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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工业企业100余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企业15家。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五年来,县城建成区面积由5年前的22平方公里提高到36.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由5年前的15万人增加到19.9万人,城镇化率由5年前的26.7%增加到35.8%。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繁荣、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五年来,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粮食直补等各类惠农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实施科技项目100余项,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改、城区薄弱学校建设工程,撤并中小学校224所,新建了县实验中学、高中分校、第三小学等一批现代化学校,全部实现“两基”目标;普通高招成绩连续5年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被省政府命名为“职业教育攻坚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发展农村有线电视用户10.2万户,建成2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0个村级文化大院,城乡文化持续繁荣;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五年新增就业岗位

3.7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城乡低保初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改)建县乡公路1095公里,公路总里程2400公里,公路密度较20xx年增加70%;建成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5个、村566个;“十一五”期间,实施8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12个乡镇、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10

新打(配)机井4000余眼,修建干(支)沟桥梁115座,涵管桥7000余座,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农业综合(扶贫)开发连续5年夺得全省先进。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各类发展要素集聚、知名度显著提升的五年。我县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建成了全国最大的双孢菇生产基地,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县级“中国食用菌之乡”。五年来,我县还先后被授予“中国魅力中小城市”、“中国打火机生产基地”、“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铸件出口基地”、“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等一系列国家级荣誉,为我县提高名气、提升人气、汇集财气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回顾过去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令人振奋。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参政议政的结果;是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驻夏单位热情参与、积极贡献的结果;是老领导、老同志和历届班子关心帮助、倾情奉献的结果;是全县百万人民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体代表、全体委员并通过你们向一直关心、支持、参与我县各项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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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速度慢,骨干企业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县乡财政困难有待缓解,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的任务较重,财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任务繁重,改善民生任重道远。在建设环境、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依然存在。个别部门工作效率低下,部分人员素质不高,破坏发展环境的事情还时有发生;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同志不思进取,贪图安逸,发展没有积极性,工作缺乏开创性,影响了全县工作大局。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发展目标及20xx年政府工作安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夏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招商引资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大力实施“工业立县、民营富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努力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夏邑。发展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一、二、三产业年均分别增长5%、12

16.5%、15.4%,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生产总值翻一番;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市定目标以内。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奠定“十二五”发展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1%;招商引资25亿元,其中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市定目标以内;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20xx年着力抓好10件实事:1.着力打造“河南省知名纺织产业集聚区”和“河南省服装产业基地”;2.实施工业“2151”工程(启动2家企业上市前期工作,培育产值10亿元企业1家,产值5亿元企业5家,限额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家);3.实施招商引资“141”计划(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企业10家,其中3-5亿元企业4家,5-10亿元企业1家);4.完成县产业集聚区10公里跨越大道和康复路西延工程;5.启动第二水厂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6.建成孔祖三星级酒店,新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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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各1家;7.建成4万平方米博源家具城,筹建4万平方米以上购物中心,力争引进世界或中国500强大卖场1家;8.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7000亩;9.实施旧城城中村改造工程,拓宽改造教门街,完成孔祖大道北段修建任务;10.实施城乡电子监控工程。

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培优扶强,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总量。大力推动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继续支持华鹏棉业等扩大产能和提升品质,加快大洋纱线、彩虹纺织、方舟棉业、向阳纺织、永安纺织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达效。依托淮海铸造、德信兆友、圣源线缆等骨干企业,积极引进战略合作者,加快企业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围绕食用菌、肉食、面粉、板材加工等传统行业,继续做大做强琪瑞食品、双联肉食、雪枫粉业、金展木业等龙头企业。扎实开展服务企业(项目)活动。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分包重点企业,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搞好县发投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运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土地供应和用地报批,抓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和存量挖潜,满足企业用地需求。认真执行产业集聚区用工优惠政策,搞好集聚区宾馆、超市等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务工环境,化解招工难题。围绕国家投资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通过技改、嫁接、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促使14

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潜力企业加速成长、困难企业走出困境。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制。继续实行项目建设“四个一”(即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套班子服务、一线解决问题、一抓到底)工作法,实行现场办公、定期督查、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逐项解决项目在用地、立项、环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双周项目巡查制、项目建设合同制和项目服务承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继续推行“一二三四五六”软环境治理机制,落实外商“绿卡”制度,努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三农”工作基础,提升农村发展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5万亩,粮食总产稳定20亿斤以上,保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地位。围绕粮食、果蔬、食用菌、畜牧等重点产业,逐步推行标准化生产。发挥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优势,提升食用菌产业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化养殖,培植万头养猪场2家,争创生猪出栏大县。大力扶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市级5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好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6.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洪河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全面推进“两通一排”;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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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和15个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继续保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完成农田林网建设任务,巩固林业生态县创建成果。积极助推农民增收。落实好种粮直补等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和“雨露计划”,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务工、经营性收入;搞好土地流转工作,加快土地集约经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以减负促增收。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抓好全县44个试点村建设,抓好太平镇整体推进工作。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重点支持中心村,慎重安排基层村,严格限制拆并村。加大对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奖励力度。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建设进程。提升品位,加强城乡规划。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城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加大对各类建设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规划意识和工程质量意识。加强县、乡规划监察队伍建设,严查违规建设行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建设。完善功能,加快城市建设。突出抓好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一是供水工程。建成第二水厂,实行一、二、三水厂联网联供;投资50万元,第一水厂新打2眼深水井;每季度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并公示,切实提高水质水压。二是排水工程。着力解决重16

点高中、人民医院、中和街等重点区域、路段积水问题。完成县府路、文化路、孔祖大道南段管道排水治理任务,完成西产业集聚区与康复路、高中分校与县府路管网联接,确保县城排水畅通。三是绿化工程。推进城区扩地增绿,最大限度增加绿量,高标准完成长寿大道绿化工作,搞好城区景点广场及道路行道树补栽工作;落实“三重责任、三重管理”制度,加大城区苗木管护力度,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争创活动,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年检。四是亮化工程。继续加大投入,更新破损照明设施,确保城区主要道路及产业集聚区照明全覆盖。五是城区路网工程。完成孔祖大道北段修建任务;做好崔庄环岛至东外环路段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六是旧城城中村改造工程。拓宽改造教门街;力争启动3-5个旧城改造工程;实施天龙湖开发前期准备工作。七是城市监控工程。完善乡镇和城区主要路口治安电子监控网络,构建平安建设技防格局。八是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抓好县城第三实验小学、第二人民医院新院、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等服务设施建设;完成运河两侧景点布局;加快城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完成城区规模化住宅小区通气任务;建设7座公厕和若干垃圾中转站。九是市场建设工程。搞好农贸市场、家具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市场、汽车销售等专业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十是城市保洁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添置环卫设施,增加环卫人员,推动全城保洁。加快发展小城镇。搞好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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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排水等配套设施,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四)搞好招商引资,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和实施招商引资路线图。抓住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强力实施招商引资“141”计划,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重点推进、重点服务、重点奖励。突出对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的培育,年内新增纺纱50万锭,总量达到140万锭,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的纺织企业2家以上,至少引进名牌服装和箱包类企业各1家。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好10公里高标准跨越大道、创业路、康复路西延、集聚区污水处理厂、110千伏变电站、标准化厂房等重点建设工程,加快集聚区供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集聚区功能,力争县产业集聚区在全省集聚区排名上升10个位次。提高企业入驻门槛,限制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入驻县产业集聚区。加强对集聚区内企业投资规模和税收水平的考核,实行企业供地规模与投资规模挂钩,优惠政策与投资强度挂钩。

(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发展服务业。完善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一批专业特色街、品牌旗舰店和大卖场,打造中心商贸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物业管理、中介培训、托幼养老、保健医疗、理财投资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餐饮业,增强接待服务能力;正确引导房价和市18

场预期,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和长寿产业。编制全县旅游产业总体规划和孔子还乡祠、天龙湖景区旅游发展规划;加大对孔祖文化、长寿养生文化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加快长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装福寿文化广场;培育长寿产业,发展长寿经济。着力推动城乡消费。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六)强化财税金融工作,增强经济发展保障能力。切实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和保障能力。注重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加强对烟草、电力、移动、石化等企业的内部挖潜。完善乡级财政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增收积极性。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非税收支管理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政权运转、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等重点支出。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向优势产业。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政府财政资金存款与贷款挂钩机制,调动商业银行贷款积极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七)高度关注和改善民生,协调发展各项事业。优先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普通高、中招升学率全市领先;每个乡镇发展1所中心幼儿园,解决农村儿童入托难题;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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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继续实施职教攻坚,推动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农村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广电事业。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搞好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做好隋唐大运河夏邑段“隋堤烟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期工作;强化网吧和演出市场管理;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启用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完成县第二人民医院主体建设工程。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注重搞好社会保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和“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住房难题;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强力推进节能降耗。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和企业节能降耗。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做好卫片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做好李集-车站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上报等工作;抓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县城和乡镇治安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一村一干一警平安大走访”活动,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矛盾排查化解能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严20

厉打击制假售劣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县城”和“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统筹发展其他事业。继续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积极争取和实施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发展老龄、残疾人和福利慈善事业,全面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外事侨务和外宣工作,做好粮食、供销、盐业、物价、气象、档案、地方志、邮政和通讯工作,加强人事、编制、审计工作,抓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三、切实转变职能,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实现新发展,必须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一)切实提升科学理政能力。正确把握形势,客观分析自我,站在全国、全省大盘子中确立工作标杆和发展定位,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具前瞻性、操作性和超前性。认真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坚持“制度管人管事,机制激发活力,督查推动落实,奖罚体现公平”四大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效率低下、工作不实”问题。深入开展“做三人、倡三气、戒五浮”活动,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切实做到对下属、群众少一些盛气,对工作多一些锐气,对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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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点和气;力戒思考上的浮浅,行为上的浮躁,方式上的浮漂,作风上的浮滑,总结上的浮夸,从而实现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带民风,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完善政府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问责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努力在增强政府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

(三)切实提升为民执政能力。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要竭尽全力而为,创造条件去办,善谋一方福祉;对事关群众安全的问题,要见事早、行动快、解决好,力保一方平安。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坚持工作谋划重长远、工作推动重细节、工作落实重成效,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经得起群众、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使各项工作更能体现发展需要和群众意愿。

(四)切实提升从严治政能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持从严治政,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关键22

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经营性土地、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招投标制度,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历史召唤我们,时代激励我们。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加快发展,为开创夏邑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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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xx年4月21日 (共印900份)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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