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价认定表

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价认定表

    ——    学年度第   学期)

班级                          姓名              

总评      

注意事项:

三个评价主体(自评、互评、师评)若认为该项可以确认,在相应的空格划“√”,否则划“O”,两个“√”即可认定A等。

以上结果应于学期末填在《素质报告册》上。

 

第二篇: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它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以下评价标准:

1、注意整体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要求在评价过程中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进行统整,使他们融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贯彻到活动进行中去。一方面,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结果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依据,另一方面,注重把评价作为师生共同学习的机会,提供对课程修改有用的信息,实践于教学。

2、重视过程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态度和能力,而非知识和技能。所以评价时,不应该过于看重于学生所获得的知识的多少及作品的优劣,而应特别关注学生参与的态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关注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关注交流与合作,关注动手实践以及所获得的经验与教训。因此要采用形成性评价的方式,一般不采用等级评分的方法,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的评价,使评价成为学生学会实践和反思、发现自我、欣赏别人的过程。同时要强调评价的激励性,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努力形成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氛围。

3、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可采用多种方式,如对书面材料的评价与对学生的口头报告、活动、展示的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的

自评、互评相结合:小组的评价与组内个人的评价相结合等。其中以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由于是让学生自我评价,其压力较小,学生可以充分地畅谈自己参与活动的体验、经验和教训, 自由地交换意见。同时,这种集体和个人的自我评价也可以使学生享受到健康的民主风气的熏陶和教育。

4、评价要具有开放性

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开放性的特点,评价也应该具有开放性,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应尽可能采用集体讨论和交流的形式,将个人和小组的经验及成果展示出来,并鼓励相互之间充分发表意见和评论。这样的评论不仅可以使学生吸收他人的有益经验,而且还可以促使学生加深对问题的认识,有助于培养学生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并发表个人见解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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