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土地

宗地面积: ,转让面积: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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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

2、付款方式: 年 月 日一次性付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 整(¥ 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 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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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乙方。

7、如果该宗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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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按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以 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为 位于 地段的 用

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勘测,本次转

1

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具体位置与

四至范围详见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转让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 年 月 日;地块范围内现有的

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须随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

万 仟 佰 拾 元正(小写 万元)(不含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格)。

五、宗地转让交易发生的应缴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有土地使用

权转让交易办法》所述的缴付办法执行。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天内,分期支付土地转让价

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须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

利息给甲方。

第一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

写 元整);

第二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仟佰万仟佰元整(小

写 元整);

第三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2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 写 元整);

七、在办理该宗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转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由甲乙双方自行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九、甲方应将转让宗地的用地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原始资料作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乙方受让宗地后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等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忪。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赔偿。

十二、双方其他约定:

1、 ;

2、 。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提交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鉴证后 3

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地产交易中心存档两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鉴证单位: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4 二OO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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