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计划按排

监理工作计划按排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署。对分批提供施工图时,可分批组织图纸会审。每批图纸之间的结合部应作为图纸会审的重点之一。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编制依据正确,采用的标准版本有效,审批手续齐全;

2、施工方法先进合理、施工措施费用在控制范围之内;

3、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总进度进化的要求;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质量控制点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和准确;

5、HSE 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可靠,与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的隔离措施可靠;

6、设备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准确;

7、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

8、施工机具、检测仪器和劳动力配备合理、齐全;

9、现场平面布置合理;

10、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与其他标段的承包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措施适宜。

(五)、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HSE 管理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保证能力,符合要求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 HSE 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 HSE 管理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 HSE 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

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署确认。

若发现主体工程被分包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 的格式。

(七)、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八)、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 的格式。

(九)、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安全保证措施已经落实;

7、现场平面坐标控制与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已经过查验。 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

(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十一)、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

7、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议题。

(十二)、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二、 监理工地例会

(一)、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二)、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HSE管理状况,针对不合

格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识别和确定潜在的不合格及其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4、检查核定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三)、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三、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一)、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 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6、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7、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检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8、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9、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10、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署,并应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或经返修处理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上予以签署。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 B 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

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

量的计量、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技术状况。

(二)、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署。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纠正,经检查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上签认。

5、设备试运转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落实试运转各项准备工作,设备试运转应符合规范要求。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单机试车, 对单机试车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予以签认。

单机试车申请表应符合附录 A 表的格式。

7、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纠正。纠正完成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时,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报审表应分别符合附录 B 和附录 A 的格式。

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

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 的格式。

(三)、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及施工图,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工作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并签认工程量清单。

4、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工作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提出审查

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应分别符合附录 A 和附录 B 的格式。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7、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报表,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就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后,签署工程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4)、当工程结算发生争议,且无法沟通一致时,应按本

规范 10.5 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5)、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四)、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建设部署进行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点;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系统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联校、烘炉、催化剂及填料装填等专项作业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按照建设单位划定需要提前投运的公用工程和联动

试车的范围,协调承包单位提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中间交接条件确认,配合建设单位提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中间交接。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符合附录 A 表的格式。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五)、 HSE 管理

1、 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 HSE 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HSE 管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应符合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有关 HSE 的要求,且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

3、对基坑支护与降水、脚手架搭设、爆破、拆除、大件吊

装等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方案中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验算结果,并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项目监理机构 HSE 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验算结果进行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参加由承包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或审查会议。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HSE 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 HSE 管理体系运行及现场的 HSE 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施工人员违反有关 HSE 的规定,应立即要求其纠正;必要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并检查纠正结果;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拒不纠正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任何人员不得指示施工人员违反有关 HSE 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六)、中间交接和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项目达到中间交接条件, 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中间交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按下述规定核实中间交接条件:

(1)、工程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施工完成;

(2)、工程质量检验合格;

(3)、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成,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完成,保温基本完成;

(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成;

(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

(6)、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成,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成;

(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其它未完尾项责任、完成时间已明确。

经检查认为具备中间交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提交的中间交接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组织的工程中间交接,并在工程中间交接证书上会签。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包括:

(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

(2)、工程质量的检验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

(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

(4)、工程尾项的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

(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四、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间交接遗留的工作尾项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必要时,应通过旁站手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处理联动试车出现的涉及设计、施工等各项事宜。

五、工程中间交接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按 SH 3503 的规定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交工技术文件,审查合格后,应与建设单位协调交工技术文件移交事宜。并签署交工技术文件移交证书。

六、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后,项目监理机构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交工验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第二篇:监理工作计划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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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嘎线一级公路总监办监理计

单位: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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