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标准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标准

涉及案卷材料: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2、调查询问通知书

3、立案报告表

4、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

5、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6、先行登记保存告知书

7、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8、证据复制(提取)单

9、询问笔录

10、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1、证据送交鉴定告知书

12、卷烟鉴别检验报告

13、检验损耗及留样数量清单

14、真品卷烟检验损耗及检验留样有关事项告知书

15、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16、涉案卷烟核价表

17、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 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部门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 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3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4 承办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 5 被处罚对象应当主体适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无特殊理由,应与实际履行处罚主体一致。 6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加盖办案单位印章。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 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

2 案件结论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真实、具体、准确。

3 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行为。

2

4 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能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并且支撑违法事实的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5 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不得伪造证据。

(三)适用法律正确

1 定性正确,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准。

2 作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为《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3 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符合法律适用原则。

4 处理恰当,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 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四)程序合法

1 办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基本步骤和流程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顺序颠倒。

2 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 先行登记保存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流程和步骤实施。 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 3

述、申辩。

5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6 行政处罚决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法作出,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必须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7 案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办理,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送达。

8 应当移送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有关机关。

9 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由处罚机关代缴的除外

二、文书规范标准部分

(一)立案阶段

1.立案审批文书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详细记载

2 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 有准确的案情描述和记载

4 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5 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签 4

名和日期

6 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立案依据准确

7 立案报告表应附办案相关材料(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报告表,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调查取证阶段

1.勘验检查笔录

1 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 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和被检查人基本情况记载 3 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4 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5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的记录 6 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字)

2.询问笔录

1 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2 询问当事人、证人应当单独进行

3 询问前应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4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记载清楚,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真实、完整

5

5 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字确认(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字)

6 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由被询问人签字或以其它方式确认

7 询问笔录的实质内容为反映本案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及行为人、情节、后果等必要情况。实质性内容的围绕法律对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展开

3.其它证据及登记保存证据文书

1 提取的证据应与案件有关且查证属实

2 提取的各类证据符合证据的形式要求

3 提取各类证据的手段应该合法,先行登记保存按照行政强制措施的要求实施

4 涉案物品核价依据或证据

5 提取试听资料类证据复制件时,应当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等情况,并附有相关话语的文字记录

6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出具符合法定条件、各类必要事项记载全面的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7 先行登记保存事由正当,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8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在场的,应有二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确认;见 6

证人不足二名或拒绝确认的,执法人员应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9 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10 提取物证应当当场清点并出具符合法定条件的物品清单,调查取证物品的性质、状态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11 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依法应当解除登记保存的,应及时解除,返还物品

12 案件调查取证应在法定期限内终结

4.检验相关文书

1 提取样品时,当事人应到场并在清单上签字。如果当事人拒绝到场或者拒绝签字,承办人应邀请其他人作为见证人或予以注明

2 受托单位适当

3 鉴定内容、目的明确

4 鉴定程序、方式合法

5 鉴定结论明确

6 及时告知当事人送检所需时间以及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结果

7 及时告知当事人真品卷烟检验损耗数量、现金给付标准,检验留样时间、地点,规范制作相关文书

(三)审查决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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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1 法规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规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的审查意见填写规范

2 按照省局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的时限和流程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

2.案件处理审批表

1 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

2 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正确 3 承办人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4 有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

5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3.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

1 当事人名称准确

2 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 明确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理由

4 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期限,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权利

5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4.听证通知书

1 在举行听证七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及听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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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3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5.听证笔录

1 准确记载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2 载明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及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3 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4 有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有当事人的签名或以其它方式确认

6.听证报告

1 载明案由

2 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3 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4 载明听证结论

7.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 案由、当事人、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汇报人、记录人、参加人要填写清楚

2 详细记载调查查明的违法事实、调取的必要证据以及拟处 9

罚意见

3 记录讨论人员的发言和讨论决定意见

4 有参会人员的签名确认

8.行政处罚决定书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2 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 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和适用自由裁量权情况 4 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

5 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 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

1.送达回证

1 载明送达文书名称

2 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3 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准确

4 直接送达应有收件人的签名间接送达应有相关材料证明

2.罚没款(物)票据

1 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

2 票据填写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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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缴纳罚款期限正确,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五)结案报告部分

1.结案报告表

1 案由清楚

2 载明结案理由

3 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履行审批手续 4 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

5 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

6 有单位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

(六)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档案部分

1 案卷应当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必要时可附副卷,将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

2 案卷卷皮、封面统一,案件信息填写规范

3 卷内有文书目录并填写规范

4 卷内材料齐全,有规范的页号

5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原则上将处罚决定书及其送达回证放在卷首,其他按办案过程的顺序排列

6 卷内文书盖章规范,修改部分加盖校对章等方式确认,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

7 卷面整洁,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8 装订整齐,无金属物

9 卷内文书为手写的,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11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准确的保管期限

12

 

第二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附件1: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单位: 案卷号: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涉及带*号项目的,应做而未做的,应按相应的分值倒扣。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附件2: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单位: 案卷号: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带格式的: 左侧: 2.9 厘米, 右 格式的 侧: 2.9 厘米, 顶端: 3 厘米, 底端: 2.5 厘米

附件 1: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单位: 单位:评查 评查内容 项目 一、 1、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 主体 规定。 合法 (5 分) 1、行政处罚对象认定准确。 二、 2、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 事实 间、地点。 清楚 证据 充分 确凿 3、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 (12 分) 充分、全面。 分值带格式的: 加宽量 1 磅 格式的 格式的 带格式的: 缩进: 首行缩进: 0 字 符案卷号: 案卷号:评查标准 评 分带格式表格 格式表格5分主体不合法的认定为不合格案件。带格式的 格式的3分2分7分三、 适用 法律 正确 (15 分)1、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准确定 性。 2、定性适用法律依据与处罚适 5分 用法律依据相对应。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填写规范、完整,具体条、款、 5 分 目明确。 3、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合理、充 分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1、符合立案条件 的,发现违法行为 之日起 7 日内立 案。 2、 完整填写立案审 批表。 *3、不属本单位管 辖的,移送给相关 部门。 5分1、处罚对象认定错误的,扣 3 分; 2、案卷中未附公民身份证明或未 附法人、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 料的,扣 1 分。 未能准确认定时间、地点的,扣 2 分。 1、主要证据不足或主要证据不符 合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规定, 形成不了有效证据链条, 扣除全部 分值。 2、未认定具体原因、目的、经过、 手段、情节、违法行为造成后果或 程度等,每缺一项扣 1 分,本项扣 完为止。 定性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 认定 为不合格案件。 若两者不相对应的,扣 5 分。 名称表述不规范、 不完整的, 或条、 款、目不明确的,每存在一处扣 1 分,本项扣完为止。 1、未阐明理由或没有相关证据的, 扣 5 分。 2、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的,扣 2 分。 超过期限的,扣 2 分。 1、未填写立案审批表的扣 2 分; 2、填写不完整或错误的,酌情扣 1-2 分。 未填写移送审批表的,扣 2 分。2分立案 阶段 (4 分)2分

*4、发现案件严重 违法,及时移送司 法机关。 1、2 名以上执法人 2 员持证上岗调查。 2、 调查取证前, 执 法人员表明身份, 出示证件,并作相 关记录。 4分未填写移送单的,扣 2 分。 1、未取得执法证从事调查取证的, 扣 2 分。 2、 一人从事调查取证工作的, 2 扣 分。 不能提供记录证明行政执法人员 已表明身份,出示合法证件的,扣 3 分。3分调查 取证 阶段 (17 分)3、调查询问当事 人,应制作调查询 问笔录。四、 程序 合法 (60 分)*4、依法需要检查 或勘验的,依法定 程序制作现场检查 (勘验)笔录。 *5、需要抽样取证 的,应当制作抽样 取证单。1、笔录上既无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又无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的, 扣 4 分; 2、笔录中修改内容未经被询问人 10 分 签名、捺指印或盖章确认的,扣 2 分; 3、调查询问笔录存在其他不完整 的情况,酌情扣 1~2 分。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不完整, 扣 1 分; 2、笔录上无当事人签字确认的, 或无他人签名见证并注明情况的, 扣 2 分。 抽样取证单记录不完整、不准确 的,扣 2 分。带格式的: 两端对齐 格式的告知 阶段 (10 分)1、未履先行登记保存审批手续的, 扣 1 分。 2、未出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的, *6、依法实施证据 扣 1 分。 3、未在 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的, 登记保存。 扣 2 分。 4、存在其他不规范问题的,酌情 扣 1-2 分 1、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扣 1 分; *7、依法应采取查 2、未出具通知书的,扣 1 分。 封、扣押等强制措 3、存在其他不规范问题的,酌情 施。 扣 1-2 分 1、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认定为不 1、 作出行政处罚决 合格案件; 定之前,出具行政 10 分 2、告知书内容错误或不完整的, 处罚事先告知书。 每存在一处,扣 2 分,本项扣完为 止。 *2、当事人无能力 书面提出陈述、申 未制作陈述、申辩笔录或笔录内容 辩的,应当按程序 不完整的,扣 2 分。 如实制作陈述、申 辩笔录。

*3、当事人放弃陈 述、申辩权利的, 应当要有记载。 *1、作出法定重大 行政处罚 决定之 前,应告知听证。 *2、当事人申请听 证的,应在听证的 7 日前通知听证。 *3、 举行听证会的, 应当完整制作听证 笔录。 *4、听证会依法延 期、 中止或终结的, 应当在笔录中记录 并说明情况。 1、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人员应当制作 4分 案件调查 终结报 告。 *2、对情节复杂或 重大违法行为给予 较重行政处罚的, 应当集体讨论。 3、 填写行政处罚决 定 (不予处罚决定) 2 分 审批表。 4、作出处罚决定 的,应当制作行政 处罚决定书,决定 16 分 书内容必 须符合 《行政处罚法》第 39 条要求。 *5、作出不予行政 处罚决定的,向当 事人出具不予行政 处罚通知书。 *6、需解除查封扣 押等强制措施的, 应当出具解除查封 扣押物品通知书, 并归还物品。无记载的,扣 3 分。 1、属听证范围而未告知听证的, 认定为不合格案件; 2、告知书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 1-2 分。 无书面通知的扣 2 分, 通知内容不 完整或错误的,酌情扣 1-2 分。 1、未制作听证笔录的,扣 4 分; 2、笔录未经当事人签名或注明情 况的,扣 2 分。 未记录或说明情况的,扣 1 分。 1、 未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4 扣 分。 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不完整或错 误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本项扣 完为止。 1、未经过集体讨论的,扣 2 分; 2、虽经讨论,但未作记录的,扣 1 分; 1、未填写审批表的,扣除 2 分; 2、审批表内容不完整或填写错误 的,每存在一处扣 1 分,本项扣完 为止。 1、无处罚决定书的,认定为不合 格案件; 2、每款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每 存在一处扣 2 分,本项扣完为止。 1、无不予处罚通知书(查看送达 回证)的,扣 2 分; 2、通知书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 酌情扣 1-2 分。 1、 无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 (查 看送达回证)的,扣 1 分; 2、未按照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归还 全部物品的,扣 2 分。听证 阶段带格式的: 行距: 固定值 15 磅 格式的决定 阶段 (22 分)格式的 带格式的: 居中, 行距: 固定值 15 磅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回证 内容完 整、规范。 2、 处罚决定书除当 场送达外,应当在 送达 作出决定之日起 7 阶段 日内送达。 (7 分) *3、公告方式送达 的,应当在当事人 所在地的公开媒体 上发布送达公告, 并收入行政处罚案 卷中。 *1、实施行政处罚 时,需要责令当事 人改正违 法行为 的,应责令整改。 *2、当场执行的, 执行 出具法定部门制发 阶段 制发的罚 没款收 据。 *3、当事人逾期不 履行义务的,实施 机关应依法实施执 行措施。 1、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并制作 案宗,做到一案一号、一案一卷 或一案数卷。 2、卷内材料齐全(应包括立案、 五、 调查、 告知、 听证、 决定、 送达、 行政 执行等材料) 。 处罚 3、卷宗封面内容完整,便于查 案卷 阅。 档案 制作 4、卷内目录编排有序,并写明 规范 每件文书的页码。 (8 分) 5、不能随案装订立卷的证据材 料,应放在证据袋中, 并注明证 据的详细内容。3分1、无送达回证的,认定为不合格 案件; 2、送达回证内容不完整或错误的, 每存在一处扣1 分, 本项扣完为止。 1、7 日内未送达的,扣 1 分。 2、送达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扣3分4分未在媒体上公开发布送达公告或 未将这一事实证据收入行政处罚 案卷的,扣 2 分。未责令改正的 (以书面文书为准) , 扣 1 分。 1、不符合当场执行条件的,扣 1 分; 2、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 没收财物单据的,扣 2 分。 1、自主采取执行的措施不合法的, 扣 2 分; 2、法定时效内,未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的,扣 1 分。 未归档制作案卷的或未做到一案 一号、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酌情 扣分。 材料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不便于查阅或内容不完整的,扣 1 分。 顺序编排有误或遗漏的,扣 1 分。 未放入证据袋或示注明证据详细 内容的,扣 1 分。带格式的: 居中 格式的2分3分 1分 1分 1分涉及带*号项目的,应做而未做的,应按相应的分值倒扣。 涉及带*号项目的,应做而未做的,应按相应的分值倒扣。

附件 2: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单位: 单位: 序 号 1 2 案卷号: 案卷号: 评查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合法。(5 许可机关主体不合法的, 扣除本 分) 项全部分值。 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具备 存在无证从事行政许可的,扣除本 行政执法资格。 分) (5 项全部分值。 实施行政许可项目不得超出县 政府公布的第一、 二批行政许可 许可的事项超出县政府公布的目 项目的目录。 (10 分) 录的, 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要求被许可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无法律依据 具有法律依据, 无擅自增设条件 的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的, 扣除 的现象。 分) (5 本项全部分值。 因申请材料不全、 不符合法定形 没有履行当场告知义务或未在规 式的, 当场或 5 日内一次性告知 定的期限内出具补证通知书的,扣34 5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 除本项全部分值。 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 正通知书。 分) (5 对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 需要核实而不核实的或执法人员 的, 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 当场不足 2 人的,每起扣 2 分; 核查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5 未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的,每起扣 2 分) 分。本项扣完为止。 履行书面告知的义务: 有受理或 不予受理通知书; 准予行政许可 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书面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告 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10 分) 行政许可的实施不超过法定 (或 公开承诺) 的期限; 多层审查时, 是否在法定期限审查完毕。 (5 分) 向被行政许可人出具的相关文 书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印章和 注明日期。 分) (5 未履行书面告知的义务的,每起扣 2 分; 不予许可未书面说明理由的, 每起扣 2 分;未告知行政复议或行 政诉讼权利的,每起扣 2 分,本项 扣完为止。678实施行政许可,超出法定(或公开 承诺) 期限的, 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未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印章或注 明日期的,发现 1 起扣除本项全部 分值。910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 人重大利益的, 书面告知申请人 未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等义务的或 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 对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不予 申辩; 并依法履行听证义务。 (10 记录的,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分) 涉及行政许可特别规定: 应通过 招投标、 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 出决定的; 应通过国家考试考核 结果作出赋予公民特定资格决 未依法作出行政特别许可决定的, 定的;应依法进行检验、检测、 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检疫结果作出决定的; 有数量限 制的行政许可按先后顺序作出 决定。(5 分) 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有责令 依法履行行政许可义务, 准确作 限期作出许可情形的, 每起扣 5 分; 出行政许可决定。 (10 分) 作出的许可决定经行政复议或行 政诉讼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的1112

或经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查处的,每 起扣 5 分。本项扣完为止。13涉及行政许可收费的情况: 按照 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所收费用 不超出规定的数额 (可要求被检 未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收 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收 费超出规定数额或未全额上缴国 费#5@p是否合法 (是否全部上缴 库的,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国库) 。(5 分) 对被许可人依法实施定期检验 未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的或监督检 或注册等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记 查记录不全面的,扣除本项全部分 录全面准确。 (10 分) 值。 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制作不规范的 规范行政许可案卷档案制作(5 或未按要求装订制作档案案卷的, 分) 扣除本项全部分值。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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