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天狼》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太多太多几乎可以说是每读一次这篇文章,我都会被震撼一次。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可以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心情一直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己的同伴,而是自己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面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希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己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己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己想一想,反省一下自己。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悲剧”这个标题一点也不过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飘》读后感

《飘》,是我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活着》读后感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简 爱》读后感

我喜欢读《简 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 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格列弗游记读后感

《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

青春终将逝去,而我们终将老去。

人的青春就是那么十几年,而大学时光是青春中最美好的年华。我们可以放肆地玩耍,疯狂地去爱,大学时的我们做什么事都不太去想后果,想着啥就去做啥,青春就是这样,任我们去自由发挥。大学时的郑微就是这么个充满青春活力的人,她敢爱敢追,敢于不顾后果地去抓住自己的幸福。哪怕她知道谁先爱了,谁就输了??

我很佩服郑微的勇气与决心,她可以什么都不管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不要面子,不要气质,采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只为了让他喜欢上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而这个冷漠孤傲少言寡语毫无家世背景的男人最终还是被这个小精灵给折服了。他,陈孝正,仅仅是一个品学兼优的普通学生,却能让从小到大走哪都被宠着的郑微如此痴迷,也许正是因为他的那份冷漠才更加引起郑微对他的兴趣吧。

在我看来,陈孝正是自卑切不自信的,尤其是在林静的面前,他更是害怕他给不了郑微完全的幸福。因为他的出身,他不能输也输不起,哪怕是失去自己的爱情。这就是现实,有多少人可以有勇气为了自己的爱情而放弃前途,放弃自己光明的未来?爱情诚可贵,现实却很残酷,又有多少对大学情侣最终可以走到最后呢?直到工作后,郑微还是深爱着陈孝正的,然后他却一次次的令她失望,是的,郑微也倦了,他是时候该找个可以一直依靠的港湾了。当然,没有谁比林静更适合这个角色了。我喜欢林静这个角色,内敛,自信,有种特别的气质,并且没有谁比他更了解“小飞龙”的了,郑微可以得到百般呵护,不用再看那个人的脸色,忍受那个人的脾气,既然他叫他不要等,那她就也选择不回头了吧。谁不会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也许那终将会随着青春的逝去而成为永久的回忆??

阮阮死的时候我哭了,为什么给予这个即将过的很幸福的女子这样一个结局,朋友说不让人流泪的小说不是好小说,起初真的无法接受,定要用这样的方式去赚取读者的眼泪吗。可是后来读到最后才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知道下一秒究竟会发生什么,有的人终将会老去,而有些人的青春却永不会腐朽,世事无常,你能做的就只有接受命运的安排。

青春终将会逝去,我们应感谢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这些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童年》读后感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假期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字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是一个农民。他来到城市里一个人力洋车夫。 祥子是三十年代的一位年轻的车夫。他长得高大,块头大,跑得快。他有一个理想,就是能够自己买上一辆车,自己给自己干活。他辛苦了三年,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可是,混乱的时代,他被兵抓去打杂,还抢走了自己的车。他迅速转移,回到了车场。

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因为太婆辣所以没找到婆家,她看上了祥子,她觉得祥子很老实、很忠厚。祥子并不喜欢她。可是最后还是跟他结了婚。

他又积攒钱,可是虎妞阻止他继续拉车。可是祥子坚持要攒钱买车,虎妞没办法,只好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是不久虎妞因难产死了,祥子只能卖掉车子给虎妞办丧事。

虎妞死后,邻居家的女儿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一无所有,没办法娶小福子过门。他努力奋斗、努力赚钱。可是,这一天祥子回到家的时候,邻居小福子家没有人。原来小福子被她父亲因为家里穷,所以卖到了妓院里。祥子简直不敢相信,就算小福子是妓女,祥子也愿意娶她。当他飞奔赶到时,小福子因受不了,所以上吊自杀了。

箱子十分伤心,他的心也碎了,他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自己的信心。从此,祥子没有了对人生的规划,也没有了追求。他每天悠手好闲,甚至去作一些不被人尊重的事。他从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洋车夫,现在沦落到一个狡猾、懒惰、好占小便宜的人。他精神彻底的崩溃,他没天都是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

看到这里,我真是伤心极了,以前的祥子上哪里去了?现在的祥子又能干些什么呢?我很佩服祥子曾经对自己的人生规划,很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佩服他有很强的上进心。同时我也感到可惜,可惜祥子一个男人竟被生活打垮,竟然没有战胜自己,竟然没有战胜社会。

我们应该是有思想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持之以恒的去奋斗。我们应该做我们自己,不应该自甘堕落。祥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好,但最起码我们应该学习他奋发图强的精神。《骆驼祥子》告诉我们明天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但时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每一分钟,珍惜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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