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弗洛伊德《梦的解析》有感

认识真正的自己

——读《梦的解析》有感

这段时间,我阅读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感触良多。本来我以为梦只是人在睡眠时大脑对白天发生的事情或曾经想到过的事情的反映或重现,或者单纯只是莫名其妙的念头,但阅读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梦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它反映了我们人类的欲望;同时我身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从小被灌以儒家的传统道德,自不敢萌生在大家眼中有违伦理道德的想法,即使有想法也不敢面对,但是这本书告诉了我这其实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本性,正因为其可怕,我们更要面对以认识自己、完善自己。

《梦的解析》出版于19xx年,是西克蒙特·弗洛伊德对心理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被誉为改变人类历史的书,是精神分析理论体系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该书在作者生前就再版了8次,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一直经久不衰。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并称为导致人类三大思想革命的经典之作。本书由作者大量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对病人的梦的临床研究和对自己的梦的分析,深入地探讨了有关梦的实质、梦的解析方法、梦的伪装、梦的材料和来源、梦的工作以及梦的过程的心理等理论问题。他把象征论作为理论基础,认为梦是对愿望的满足,这不仅提供了开启神经症患者心灵的一把钥匙,而且还成了认知正常人潜意识活动的一条最重要的途径。

其中弗洛伊德对梦的种种解析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3点:1、梦是欲望的满足。2、关于亲人死亡的梦。3、关于考试的梦。

梦是欲望的满足。

弗洛伊德在书中说:“梦,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它们并非毫无意义的,荒谬的,它们也不是我们一部分观念昏昏欲睡而另一部分清醒的结果,相反,它们是绝对有意义的精神现象——欲望的表达。......有一些梦并不掩饰表示一种欲望的满足,但在那些欲望的满足无法识别的梦例中,则一定具有某种堤防这种欲望表达出来的意思。”这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和最近做的同种主题的梦。很小的时候,经常会在刚爬上床准备睡觉时发现自己有尿意,但是怕黑不敢上厕所便勉强入睡,导致之后会做梦发现自己身处卫生间,然后很利索地脱掉裤子一泄而快,当然醒了之后就会发现自己尿床了,这或许就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梦是欲望的满足,因为我想上厕所就会梦到自己上厕所从而满足了我解决尿意的欲望。但是当我长大后,同样是想上厕所的梦却有着不一样的结果。最近,我梦到自己同样身处洗手间内想要小便,但却因为裤带卡住久久无法蹲下,而就在我愁于怎么也解不开裤带的时候门外还一直有人敲我的门催促我,导致我从梦中惊醒。我想正是由于我的潜意识在提醒我不能尿床,从而在梦中出现裤带卡住和有人催促的情节阻止我想要小便的欲望。于是我认为,在人的不同年龄阶段,即使是同样主题的梦、相同的场所,也会受到人在清醒时的不同意识观念影响而导致大相庭径的结局。

关于亲人死亡的梦。

我回忆起小时候做的一个梦,梦中我和一个小男孩在一个漆黑的洞里,头顶有亮光,不时会有食物扔进来,但是大多都被我抢食了,于是我吃的很肥胖,而小男孩就很瘦弱。有一天,上面有声音传来“你们其中一个可以出去了”,我很

想出去,但是由于太肥胖了导致无法攀爬上去,但是小男孩却身手灵敏地一下子就跳出去了。在看《梦的解析》之前,我一直是这么解释这个梦的:小男孩其实就是我哥哥,而那个黑洞就是妈妈的肚子,哥哥之所以会比我早出生就是因为他在肚子里吃的比我少而容易爬出去,而事实也就像梦中所描述的一样,哥哥出生时十分瘦小而我十分肥胖。但是在阅读到弗洛伊德关于亲人死亡的梦的解析“其实兄弟姐妹之间存在着许多冲突,就算他们彼此友爱、患难与共,小时候却引以为敌......孩子们差不多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迫切地想到和想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尤其是针对自己的对手——其他儿童,其中首先是与自己兄弟姐妹的竞争......对从来没见过死亡的痛苦景象的儿童而言,‘死亡’的意思也许就是‘走了’——不再干扰活着的人。”之后,我对自己的这个梦有了新的认识与解释:小男孩的确是我哥哥,黑洞也的确是妈妈的肚子,但是哥哥不是先出生了,而是爬上天堂了,走了,留下的是我一个。因为事实是小时候哥哥常惹妈妈生气,而我就会想要是妈妈只有我一个孩子就好了,但是由于从小受教育说兄妹之间要相亲相爱,所以才只能在梦中用那么隐晦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

关于考试的梦。

我想大多数人都曾经做过关于考试的梦,我原来对此的理解只是因为我们太过重视这些考试而且害怕取不到好成绩才会做这样的梦,但其实这对我们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任何帮助。但是弗洛伊德指出,考试的梦往往发生于梦者隔天就要从事某种可能有风险而且必须承担后果的大事时。同时他认为,梦者不会梦到他以前考试不及格的经历,而会常梦到过去那些当时担心通不过,花费了很大心血,而后却发现并不是这么难通过的那类考试。这让我意识到,原来这类考试梦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其实这类梦是在提醒我们不要太过害怕紧张,因为即使过去很害怕的考试也一样通过了,梦境是在给我们心理暗示提醒我们只要尽力一般都会通过将近的考试的。

尽管这本书享有很高的赞誉,但是在我看来应该理性辩证地去学习它,而不是一眛地照搬全收。或许是我阅历太少,知识量太贫乏,但在我看来,弗洛伊德在这本书中有两个方面是我不能轻易完全认同的。1、弗洛伊德在全书中把人的欲望都归结于性本能的驱使,把所有本“清白纯洁”的梦都看成是因为稽查作用的效果,而稽查作用的动机明显就是性因素。弗洛伊德把梦中出现的物体都联想到了性,例如一切长形物体,如手杖、树枝、雨伞都象征男性生殖器,而盒子、箱子、柜子等中空物体都象征子宫,而上、下阶梯都象征性活动......这些让我觉得有些言过其实。因为在我看来,人不是只有对性这一欲望的追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偏向。他把人的一切梦的隐义都与梦者潜意识中的本能欲望联系起来,这太牵强了。他根据其性欲理论来解释梦,不是把人看作社会的人,而单纯看成是一种生物。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是受这些传统的中国文化影响,在我的梦中多以遵从权威、崇尚礼仪的人文传统为主题,或是其实这些都暗中指向“性”而我不自知。2、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在我看来显得有些过于主观,带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他对梦的解析尽管考虑了梦者的童年经历、近期经历、想法观念,但是他对材料的选取却没有一个标准的规则,而是任意从中抽取能够支持他观点的材料加以拼接而成,这让我们没有办法对自己的梦足够客观地进行分析。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很值得阅读的好书。在阅读之前,我本担心会因为专业晦涩的词汇而没办法很好理解该书,但是作者弗洛伊德运用了大量梦例去解释自己的观点,让我能够比较容易去理解,特别是一些梦例更能让我有熟悉之感,仿佛就是在解析我自己。在阅读《梦的解析》之后,我也尝试着运用书中的原理去

解释自己的梦,惊人地发现原来梦是那么有意思的东西,而我也从梦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自己。梦并不可怕,梦只是在真实反映我们人类白天百般试图掩盖的本性,可怕的人类自己的本性。勇敢面对梦、分析梦、解释梦,让自己认识真正的自己,才能了解自己人性中脆弱的一面,才能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了解人性,也才能更好地同周围的人打交道,使自己能够与对方换位思考而不至于对这样的社会过于失望和不理解。遗憾的是,书中尚有部分观点我还没有完全理解,希望能够通过多几次的阅读和相关书籍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整本书,并运用到现实生活当中以帮助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好。

 

第二篇:《梦的解析》之读后感

《梦的解析》之读后感和弗洛伊德一贯的观点保持一致,我们不难在他对梦的解析中看到他的“冰山理论”和“本能理论”。他认为梦的唯一作用便是满足人的意识层面上的以及或者说更多的是满足人的潜意识中的愿望。而这些愿望(许多出于本能,即可看为本我的体现)由于不被人的理性(超我)所接受,所以要由人的自身(防御机制、自我)进行调节,经过一系列粉饰,转化成不易被察觉的形式通过梦境释放出来。正由于这些粉饰,将梦伪装,从而造成了解读的困难。因此,在进行梦的解析时,首要任务就是破除伪装,探索人的那些淹没在“深海”处的愿望。 作为一个治疗精神疾病的医生,弗洛伊德创立了一个涉及人类心理结构和功能的学说。他的观点不仅在精神病学,也在艺术创造、教育及政治活动等方面得到广泛地运用。弗洛伊德学说的主要论点已被后人所修正、发展。人们认识到,人类的行为不仅是由性欲所支配,社会-经济因素对人格的形成、教养对本性也都起着作用。虽然弗洛伊德学说一再受到抨击,这丝毫无损于他的形象。他卓绝的学说、治疗技术以及对人类心理隐藏的那一部分的深刻理解,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心理学研究领域。由他所创立的学说,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人类本性的看法。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是奥地利医生,精神病学家,心理学领域的新学派——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在人类行为学方面提出了不少革命性的、颇有争议的观点。他还为治疗行为方面的疾病建立了一套新的体系本我由各种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构成,完全处于无意识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时就有的固着于体内的一切心理积淀物,是被压抑、摈斥于一时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的生命力、内驱力、本能、冲动、欲望等心理本能。本我是人的“心理能”的中心和基本源泉,其核心则是性欲的内驱力.本我有时一种缺乏组织性的动态能量,它需要释放或转移以求得动态的平衡。它不能忍受由生理需要得不到满足所造成的紧张,要求随时满足这种需要以消除紧张,因此它遵守的是享乐原则。然而如果按照趋乐避苦原则行事,则势必造成人的内在需求和外在社会规范之间的巨大冲突.本我是无法同客观外部世界打交道的,它需要有一个“代言人"出来同外部世界“交涉”,这便是自我。自我属于意识范畴.出生时婴儿的精神知识由本我构.自我正是一个人出生之后,幼儿时代通过父母的训练和与外界打交道而形成的人格的一方面,它正视现实、符合社会需要、按照常识和逻辑行事是本我和外界的中介。它的作用是既坚持本我的目的,以利

其冲动之实现,不让本我和这些外界规范发生冲突,于是便遵照现实原则,压抑本我的种种冲动和欲望以进行自我保存,另外也尽量使本我得以升华,将其盲目冲动、情欲引入社会认可的渠道。因此,控制和统辖着本我与超我,并且为了整个人格的礼仪,与外部世界进行“调解”,以满足人格的长远需要。超我是人格系统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它由人的道德律、自我理想等所构成,可简单区分为“理想”、“良心”两个层次,在“理想”中既包括自我理想,又包括社会理想。它是自我的产物,是自我倾向于社会外界那方面的因素生出的。它如同良心或过失的无意识感觉一样,凌驾于自我之上,仿佛是社会道德训条、社会禁戒、权威者的高尚道德的代表,来监督控制自我。它是这些因素在人的儿时内化、沉淀的结果。人类的高尚理想,在个人身上因超我而得到巩固,超我不断借犯罪感和内疚来惩罚人的达不到理想的要求的行为。超我的目的主要时控制和引导本能的冲动,并监督自我对本我的限制,因此,它所遵守的是一种道德原则。它和本我一样,都对自我有一种批评和牵制作用。另外,超我同本我一样,也是非理性的,它们都要歪曲和篡改现实。超我强迫自我不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它们,而是按照自己主观上认为它们应该是怎样而去认识的。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超我是社会化的产物,是文化传统的运载工具。1 自我,本我 和超我 本我,自我和超我 19xx年弗洛依德建立起了精神分析更为正式的结构模式,这一模式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概念所定义,它们代表了人类心理功能的不同侧面。依据理论,本我代表所有驱力能量的来源。个人心理功能的能量根源于生与死的本能,或者是性和侵犯性本能,这些本能是本我的一部分。在发挥其功能时,本我寻求解除兴奋和紧张以及释放能量。它依据快乐原则来运作,即追求快乐和回避痛苦。依据这样的运作方式,本我寻求立即的完全的释放。它具有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的品质:当想要得到时,就要得到想要得到的。本我不能忍受任何挫折,没有任何顾忌忆。它不顾任何现实并且能够通过行动或通过想象已经得到想要得到的来获得满足——满足幻想与实际的满足一样的好。本我是没有理性、逻辑、价值观、道德感和伦理信条的。总而言之,本我是过分的,冲动的,盲目的,非理性的,非社会化的,自私的,并且是纵情享乐的。 本我的对立面是超我,也就是人类心理功能的道德分支,它包含了我们为之努力的那些观念,以及在我们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罪恶感

)。人格的这部分结构依据社会的标准来控制行为从而发挥其功能,对好的行为给予奖赏(自豪感,自爱),对于坏的行为则给予惩罚(罪恶感,自卑感,意外事故)。超我能够在非常原始的层次上发挥其功能,所以相对来说经不起现实的检验,也就是说,不能够依据不同的情境来改变自己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够分辨思想和行动,就会对某些甚至没有导致行动的想法而感到内疚。此外,个体被非黑即白,全或无的判断所束缚并且追求完美。严格的超我表现为对诸如好、坏、评判、判决等字眼的过度使用。但是超我也能够通情达理和灵活而有弹性。例如:人们也许能够忘记自己或者别人的错,如果是出于意外事故或处于严重压力的情境之下。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将学会这些重要的区别并且学会不仅是以全或无,对或错,黑与白的方式来看待事情。 理论中第三个结构概念是自我。本我追求愉悦,超我追求完美,而自我则追求现实。自我的功能就是论据现实来表达和满足本我的愿望与超我的要求。本我论据快乐原则进行运作,自我则依据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运作——本能的满足被延迟直到适当的时机,以使多数愉悦包含最小限度的痛苦和否定性的结果。依据现实原则,来自本我的能量可能被阻碍,转移,或者是慢慢地释放,这都得依现实的要求和良知而定。这样的运作方式与快乐原则并不矛盾,而只是代表了满足的暂时中断。用乔治.伯纳.肖的话来说,自我的发挥其功能时要“能够选择最大利益的路线而不是朝着阻力最小的方向去”。自我能够把愿望从幻想中分离出来,能够忍受紧妥协,并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相应地发展出知觉和认知的技巧,知觉更多的事物和思考更为复杂问题的能力。例如,人们能够从未来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且考虑从长远来看什么是最好的。所有这些品质和本我的不切实际,不可改变,过分的品质是截然相反的。 比起对无意识和本我工作方式的探究,弗洛依德对于自我功能的研究相对要弱一些。他把自我描述为一个虚弱的结构,一个服从于三个主人——本我,现实和超我——的可怜虫。可怜的自我困难地为这些主人服务并且必须协调三者的主要求。当中最有意思的的是自我与独断的本我之间的关系。 人们或许可以把自我与本我之间的关系与骑手与马之间的关系作个比较。马提供牵引能量,而骑手有决定目标的权利,并引导这匹有力的马向着目标移动。但是在自我与本我的关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不太理想的情况,骑手被迫带着马朝着它想去的地方去。 弗洛依德,1

933年,第108页 总而言之,弗洛依德的自我是有逻辑性的,有理性的,能够忍受紧张的,是人格的执行者,但它也是骑在本我这匹迅速的马匹上可怜的骑手,并且还被三个主人所控制。 当弗洛依德开始比较重视自我在人格中的重要性时,已经是在他去世之前了。这种注意后来被他的女儿,安娜弗洛依德,以及一批在自我心理学旗号下进行工作的分析家所发展。在较早期的观点中,自我本身并没有能量,所以被迫带着本我到它想去的地方去。后来的观点则强调自我在冲突解决和适应中的重要性。这种看法为其它观点留下了空子,即个体不仅只是通过本我能量的释放来体验快感,也可能通过自我的免于冲突功能(conflict-free function)获得快感体验。根据自我心理学的观点,自我具有属于自己的能量来源并且从对环境的控制中获得快感。这一概念与R.W.怀特的能力动机(competence motivation)有关。在对人格的描述中,这种观点越来越重视个体主动参与他们环境的方式和他们思想和知觉的模式。虽然这些模式仍然能被看作是在服务于本我及减少冲突,但现在的看法则认为其具有适应的功能及独立于其它功能的重要性。 了解理论中所使用概念的地位是重要的。意识,无意识,本我,自我,和超我等概念是高度抽象的,并且从未进行过明确的定义。例如,无意识有时用于对结构的讨论,而有时代表了推动在意识和行为中进行表达的的力量,有时则以用于描述精神现象的特性。此外,由于随着理论的发展,有些概念的意义也发生了改变,从而造成概念的意义不够清晰,而且这种意义改变的确切性质也从没有被说明过(麦迪逊,19xx年)。最后,现象的概念化应该使其清楚明确。虽然语言是生动而具体的,我们也必须避免把概念看作是真实的事情。在我们的内部并没有由一个“小人”控制其动力的能量工厂。我们并不“具有”本我,自我和超我,而是依据理论,人类行为所具有的特性能够以这样的结构观点进行概念化。想要很好地说明人格结构,这与包含于结构中的过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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