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样本修改后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昊睿鸿达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

一、 工程名称:北京市亦庄力宝广场项目消防维保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力宝广场

三、 委托内容: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查,范围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火栓系统水泵房间、水箱间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泵房间、水箱间及报警阀间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2、组织电、消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

3、消防系统的常年维护保养:共 壹 年。

四、合同起止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2013 年 10月 01 日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套消防系统的完整和接收检查时原有的基本功能要求。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消防系统竣工资料,其中包括消防水、电系统控制平面图,主要产品设备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作好协调工作。

2、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挪作他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在此期间造成的火灾损失及火灾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3、安排专业人员在消防监控室,正确使用设备,遇有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4、值班的消防设备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组织协调。

5、甲方如进行装修,事前必须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协调落实装修改造工程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装修完工后应会同乙方迎接消防部门的恢复开通验收工作。

6、保养期间甲方应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消防系统维修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进场后,乙方首先对消防工程进行标准、规范化验收,并对其验收合格部分在维修年限内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应配合甲方整改,以达完好。

2、接收、整理、完善甲方的竣工资料,并进行规范管理。

3、乙方组织专业培训,协助甲方建立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地造成对原装修材料的损坏、修复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维护保养工作。

6、乙方实行24小时排故制度。公司维修人员时刻都处于应急待命状态,发现系统故障立即排除。若乙方不在场,甲方用电话通知乙方进行抢修,认真填写记录。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再行更换,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缴付(设备报价单由乙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给甲方备案),因乙方维修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

8、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认可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的系统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或指定代表验收认可签字。

9、乙方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听从甲方有关人员指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理。

10、乙方建立日常的走访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高质量。

11、乙方随时全面将消防系统工程管理情况通报甲方专管负责人并且抄送省、市公安消防部门,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现状。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委托范围内费用共计 455765.92 元;

(大写: 肆拾伍万伍仟柒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 整)。其中: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查费用: 96000.00元,其中:

①、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费用:72000.00元

4.5元/点,总共约16000点位,含整体系统维护,每年200个感烟探测器免费清洗

超出部分烟感清洗费用:30元/个

②、消火栓系统费用:6000.00元

含消防泵2台,稳压泵2台及水泵房、水箱间内相关阀门。

③、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费用:18000.00元

含喷淋泵3台,稳压泵2台,湿式报警阀组32组,预作用报警阀组17组及水泵房、水箱间内相关阀门。

(2)组织电、消检测费用:395765.92元

电检:1元/平方米,消检:1元/平方米,合计2元/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为:274659.47㎡ 北区:158159㎡,南区116500.47㎡,其中,E座:57163.84㎡、地下:61838㎡

除E座及北区地下一层外合计面积为:275659.47-57163.84-(61838/3)=197882.96㎡

2、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维护费: 50000.00 元。

大写: 伍万 元整。

3、检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维护费

大写: 叁拾捌万 元整。

4、维护期满前一星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维护费元。

大写: 贰万伍仟柒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 元整。

4、付款方式: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5、一次性维修设备、材料费 300 元以上的全部由甲方支付, 300 元(含)以内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6、凡属于非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以及雷击、漏雨等人力不可抗据所引起的的设备故障,其材料费、修理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7、探测器清洗、蓄电池及其它设备更换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维修方案: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接收检查情况编制维修方案,报甲方认可。消防工程情况以乙方进场双方检查后的结果为准,如需整改或恢复,其费用另计。乙方根据向甲方提供的维修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延期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乙方未按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而造成消防设施工作失灵,所造成的损失,经仲裁后按照法律裁决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方,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未执行部分的50%违约金。

5、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补充条款:

甲 方: (签 章) 乙 方: (签 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维保合同

消防工程维保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服务的物业区域内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并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维保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及地址:

1、                                                         

2、                                                         

3、                                                         

二、 维保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探测与自动报警系统:

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声光报警器、信号模块、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控制模块、显示屏、手动报警按钮等触发装置。

2、自动喷淋系统、喷雾灭火及控制系统:

包括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雾头、喷淋水泵及控制系统管道、喷淋头、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系统:

室内外消火栓、箱、水泵接合器、消火栓按钮、消防水泵及控制系统、管道阀门、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的维护、保养。

4、通风、防排烟系统

     包括正压风机、防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等的联动控制部分。

5、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系统的电气控制部分。

6、消防联动设备的电气控制部分

7、喷淋泵控制柜及其内部元件,消防泵控制柜及其内部元件,消防控制柜及其内部元件。

三、 维保服务期限:

1、  自                  日起至                日止。

四、 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其中                               。合同金额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50%,在维保期满6个月、并且乙方在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符合合同条款时,在1月内支付;第二次付款50%,在维保期满、并且乙方在维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符合合同条款时,甲方在1月内支付。

2、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件,设备、零配件(开关、螺丝、线、接线盒、金属软管等)、材料(喷头、管件等)(市场单价费)更换在        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       元,其工件、零配件、材料更换由甲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可根据甲方提出的现场需要更换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采购安装工作,其设备采购费用可由甲方报销。

五、 维保服务时间要求:

1、 乙方在第一次进场时,应对该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和运行状况,用表格和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对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实无法保养的设备,报上建设性方案,由甲方选定实施。以后每月定期抽测30%的设备,每周不定期巡查抽检10%的设备,对所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全面处理,坚持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检测、巡检或排故完毕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在检测报告上签字认可,检测报告由甲方存档。

(注:年检的当月不再进行季检,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月检当周不再进行周检)。

2、 甲方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初级火灾或一般应急事件进行处理。同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30分钟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需其他维护人员参与实施维护的,应在两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据实填写维护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双方分别存档。

3、 当甲方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紧急排故。对影响整个系统的大故障,乙方须在最短的时间,最迟不超过2天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特殊情况(如无备件、特殊元件,一时无法解决)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应急措施;如因甲方原因(如二次装修等),应由甲方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推迟修复,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局部故障确保在2天内修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不能工作的设备,采取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

5、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甲方有重大安排(包括会议,演出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进行跟踪服务。

6、 重大节假日,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同时应向甲方送达维护值班表,保证随叫随到,随时服务。

六、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乙方合同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非乙方原因借故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本着负责的精神,乙方仍将按正常作业程序进行维护工作,但在待工期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检查、维护设备中,甲方需派员配合乙方进行维护,维护现场使用的工具(如:梯子、工作灯等)由甲方无偿提供(维护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由乙方自理)。

3、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关消防设备、设施系统的资料、图纸、说明书。

4、建立健全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5、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七、 乙方义务

1、  严格按照“消防工程维保计划要求”的规定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护,使整个消防系统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乙方在每年、每季度、每月及每周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填写“消防维护检汇总表”, 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甲方签字人员为:当班消防值班人员、消防干事以及项目工程负责人;乙方签字人员为:消防维护人员以及项目经理签字并且加盖公司公章)。同时,还应与甲方共同作出检测维护报告书,双方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应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属于一级防火单位要求的,乙方维护人员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重大活动期间,要求乙方维护人员驻场(甲方可提供场所),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故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乙方维护人员如遇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应经甲方同意采取应急措施,并填写维修记录。

4、  乙方在实施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月度质量检查自检机制,并在每月未将质量检查表交给甲方。

5、  乙方在维护中,如发现消防产品、设备有问题,乙方负责检查,更换设备,所需材料单价(单件)在      元以内,由乙方免费更换,超过      元的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购买及更换。

6、  当消防系统损害严重,需更换设备或进行大修时,由乙方负责报计划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修。

7、  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未按周检、月检、季检、年检标准、频次进行检查,未按维护细则进行保养甲方设备或漏保养,或不及时排除故障,影响使用,视情况每次扣除全年保养费5%~20%(总额不超过2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未付款项。

8、  乙方全年提供不低于4次的消防知识以及技术操作的系统培训,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时间。同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值班人员进行免费操作培训。

9、  乙方负责配合消防主管部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负责定期送检消防维护表及所有检查记录表,报至消防大队。

10、 由于乙方维护人员未能按合同约定检查维护设备致使消防维护目标发生火灾时报警系统不能及时报警,联动设备未能及时启动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判定以消防报警主机事件记录为准,由甲乙双方确认;若不能达成一致由消防监督部门裁定)。

11、 在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由乙方维护保养的消防设备经消防和相关部门检查,不符合消防设备设施运行要求而受到消防和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乙方对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 在合同有效期间,若因为乙方不按照合同维保计划要求进行维护,应发现的安全隐患,在维护中没有发现,而导致甲方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对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3、 下列情况不属乙方责任

1)由于人为破坏或不可抗拒因素(雷击等)引起消防系统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进场时经检查发现设备损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甲方未能解决或尚未解决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误操作、停电,导致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所造成的损失。

八、 其他

1、本合同附件“消防工程维保计划要求”、 “消防维护检汇总表”各一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为:甲方:         ,乙方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消防工程维保计划要求

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结合项目消防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特制定如下维保计划:

一、消防系统维保准备

1、 维保人员详阅我方提供的各类图纸资料,熟悉消防设备、消防水源的现状(经甲方考核)。

2、 维保人员佩证上岗。

二、消防系统检查

1、周检

按总系统的10%进行抽查。

2、月检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2.1.1.1 检查总数量30%的火灾报警探测器功能。

2.1.1.2 检查总数量30%的手动报警功能。

2.1.2 警报装置功能。

2.1.3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报故功能。

2.1.4 检查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功能。

2.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2.2.1 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完好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2.2.2 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功能。

2.2.3 水泵接合器是否完好有效。

2.2.4 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功能。

2.2.5 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1 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完好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2.3.2 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功能。

2.3.3 报警阀组报警功能。

2.3.4 控制信号阀功能。

2.3.5 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

2.3.6 通过末端试水,至少对10%喷头进行功能检查。

2.3.7 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及功能是否正常。

2.4气体灭火系统

2.4.1 灭火器储存容器是否完好有效。

2.4.2 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各功能。

2.4.3 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

2.5防烟和排烟设施

2.5.1 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功能。

2.5.2 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功能。

2.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2.6.1 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2.6.2 标识正确性。

2.6.3 通话、广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6.4 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2.7防火分隔设施

2.7.1 防火卷帘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功能。

2.7.2 防火阀的启、闭功能。

2.8消防电梯

2.8.1 手动按钮控制和联动电梯回首层功能。

2.9消防供电设施

2.9.1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10抽查消防系统联动功能

3、季检

3.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3.3     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水压是否符合要求。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消火栓按钮联动消防泵功能。

3.4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功能,并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3.5     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

3.6     消防供电设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验供电能力。

4、年检

全面对整个消防系统设备所有设备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并出具年检报告。内容包含月检季检内容。

三、维护安全措施

1、 周、月、季、年检进行之前,由维护方提出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各楼层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

2、 维护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

3、 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工作。

4、 在作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四、维护次数及其它要求

1、 月检12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时间双方商定。

2、 季检4次,在每季度末月进行,具体时间双方商定。

3、 年检1次。以年检结束本年度的消防工程维护工作,通过一年的检查维保,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 上述各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各系统正常运行, 各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5、 每次检查完毕,出示检查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双方各执一份,建立年度维保档案。


消防维护(    )检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护(    )检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护(    )检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