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人工挖孔桩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XXXXXXX工程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人工挖孔桩(墩)

编制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XXXXXXX项目监理部

目    录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专业工程的特点

4   监理工作流程

5   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   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8   安全施工的监理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1#楼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设计单位:

结构形式:框剪                         勘测单位:

工程特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工    期:30天

二、监理工程依据:

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008版)

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8《高层建筑砼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2.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

2.1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3工程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1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专业工程的特点

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5.75米。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基础部分独立基础,局部采用人工挖孔墩。以32层微风化石灰岩作为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为fak=5500kpa墩基砼:C30,墩护壁C20,承台、独立基C50。钢筋HRB400,砼保护层厚度:墩身50mm,承台外侧、筏板底、基础底50mm。确保桩(墩)基底5m范围内为完整微风化石灰岩。按照勘察资料.本工程地质溶洞较多,墩基须根据祥勘报告,穿过溶洞层并入持力层高度大于500mm。水文单位涌水量一般在20~30m3/h左右。对深基础施工有影响。须做好施工降排水工作。测量定位坐标点(A:X=52943.235,Y=10940.200;B:X=53017.918,Y=11052.205,H=45.464)用全站仪进行布放。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认真复核人工挖孔桩的桩基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桩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操作性;

5.3做好进场的原材料(包括商品砼)的验收和见证取样复试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试块的留置工作;

5.4检查人工挖孔桩的定位、桩护壁、桩径、垂直度、终孔时的孔底沉渣或虚土的厚度、孔深及入持力层土(岩)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以及扩大头的尺寸;

5.5严格控制钢筋笼的加工制作和安装的质量;

5.6严格控制桩身砼的浇注质量,做好监理旁站工作;

5.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桩基施工记录工作,为后期圈桩检测提供一手资料;

5.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人工挖孔桩桩基的检测工作,参与设计单位的圈桩检测工作;

5.9监理控制目标值:无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桩基检测及验收均一次性合格,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控制工程进度、严格控制工程经济签证。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1桩基分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等有关资料和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6.1.1审查分包单位企业资质等有关资料

1)分包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上岗证书;

3)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等)的上岗证;

4)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书;

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

6.1.2检查分包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分包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分包单位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3)分包单位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6.2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

6.3严格材料成品的审核报验手续,严禁任何不合格品用于本工程。机械设备所用电缆应完好,严防漏电、触电事件发生;

6.4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人工挖孔桩质量控制可根据不同阶段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验收。

7.1事前控制

7.1.1技术准备

对人工挖孔桩工程,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资料的准备、熟悉工作。

1)检查建筑物和邻近的高压电缆、通讯线路和其他地下管线,以及是否有地上、地下障碍物;

2)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有关水文地质资料;

3)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

4)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

5)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

6)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

7.1.2技术管理

总包单位选择的施工单位是否满足上述6.1.1、6.1.2的要求。分包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工艺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7.1.3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同时要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取样做好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试验报告未给出试验结果前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生产厂,还要求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查对原件;商品混凝土开始浇注前,应提供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通知单,符合要求后方允许浇注。

1)水泥: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一般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强度等级,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到商砼厂后应分批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才准使用;严禁使用快硬水泥浇筑水下混凝土;

2)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的卵石、碎石,碎石粒径宜用15~25mm,卵石不宜大于50mm、碎石不宜大于40mm,含泥量不大于2%,无垃圾及杂物;不宜选用灰岩碎石;

3)细骨料:选用质地坚硬、洁净的中粗砂,优先选用级配符合要求的河砂;砂的含泥量不大于5%,无垃圾、草根、泥块等杂物;

4)外加剂:外加剂的选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混凝土外加剂选用6~8%的膨胀防渗剂。使用前,应进行掺入配比试验,外加剂应有产品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必须对其产品合格证检查留存,并做好记录。

5)拌合用水:不应含有影响混凝土正常凝结硬化及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有害物质;污水、泥水、ph值小于4 的酸性水等,均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合;

6)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钢筋到达现场,分批分规格检查验收并随机抽样,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见证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

7.1.4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前首先要做好场地平整,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施工设施放置、材料堆放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

3)在部分工程桩正式开工前,应有选择性的按设计图纸进行成孔检验,同一地质条件成孔数量不应少于二个。

检验目的:核对地质资料、核对孔底持力层土(岩)性,检验护壁井圈等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是否合适。如有问题,尚需选择补救措施或重新调整施工工艺。

成孔结束后应检验孔径、垂直度和孔壁稳定等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如满足设计要求时,所用施工工艺参数即为施工时选择工艺参数的依据。

7.2事中控制

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施工监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以内。

7.2.1护壁井圈检查

1)开孔前,检查桩位必须放样准确,首先检查施工单位在桩位外设置定位的龙门桩,安装护壁井圈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

2)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mm,壁厚比场地标高面下的厚度大100~150mm,每节井圈高约1m左右。

3)护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拉结筋、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应在当天完成,混凝土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渗水,应督促及时使用速凝剂修补。井圈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井圈混凝土有蜂窝、渗漏现象应及时补强,以防发生事故。

5)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6)遇有局部或厚度小于1.5m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每节护壁井圈的高度可减小到300~500mm,并随挖随验收随浇注混凝土;采用钢护壁井圈(即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等方法进行处理。

7.2.2清底、沉放钢筋笼检查

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有积水,终孔后清理好护壁井圈上的淤泥和孔底残渣、积水,测量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后,立即沉放钢筋笼,再次清孔底沉渣,立即封底和浇注桩身混凝土。

7.2.3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控制标准

1)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如表2。

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表2

① 灌注桩桩位偏差、检查时间:过程检验可量测护筒中心;最终检验(桩位竣工平面图)在开挖后把桩顶浮浆凿除,标出桩中心与设计轴线之间关系的偏差,用钢尺量测。检查数量:全数量测,并要求施工单位按量测结果绘制竣工桩位图。

② 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要求全数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吊垂球测量。

③ 桩径检查用钢尺量测桩径,护壁内衬厚度不包括在桩径内,检测数量为全数检查。

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如表3。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          表3

7.2.4合理确定终孔深度

终孔深度确定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桩基承载力。因此,严格对待入岩岩样的判定将十分重要。监理人员要熟悉场地各土层性能,把握入岩土层岩样的特点,确保万无一失。监理人员应认真测量孔深,并做好记录。测绳量测后,应及时复核测绳长度,发现误差,及时改正。

7.2.5钢筋笼的质量控制

1)钢筋笼的制作:监理人员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应按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① 钢筋笼宜分段制作。分段制作的钢筋笼长度,以钢筋定长为宜,但不宜短于6.0m。

② 钢筋笼主筋在下料前应先校直,并清除钢筋表面污垢、锈蚀等,准确控制下料长度。

③ 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有效控制钢筋笼直径和同一水平面上直径的极差。为避免灌注导管挂笼上窜,应将箍筋设置于主筋外侧,笼底钢筋略呈喇叭状。

④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连接时50%的钢筋接头应予错开焊接,不应使全部接头处于同一断面上。

⑤ 主筋的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的三倍以上。

⑥ 加箍宜设在主筋外则,主筋一般不设弯钩,为避免弯钩妨碍导管工作,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

⑦ 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100MM以上。

⑧ 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允许偏差为±20MM。为保证保护层厚度,钢筋笼上应设保护层垫块,设置数量每节钢筋笼不应少于二组,长度大于12M的中间应增设1组。每组块数不得少于4块,且应匀称地分布在同一截面的主筋上,保护层垫块可采用混凝土圆环形,也可采用扁钢定位环。

⑨ 钢筋搭接焊缝宽度不应小于0.7d,厚度不小于0.3d。钢筋搭接焊缝长度I级钢单面焊8d、双面焊4d;II级钢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

⑩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铁丝绑扎并向隔点焊固定,或直接点焊固定。

2)钢筋笼安装

① 安装前监理人员应对预制钢筋笼应中间验收合格,才能沉放。

② 钢筋笼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③ 钢筋笼入孔时,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不得碰撞

④ 钢筋笼在孔口焊接时应注意:

下节笼露出操作平台高度宜1m左右;上、下节笼主筋焊接部位表面污垢应予清除;上、下节笼各主筋位置应校直对正,且上、下节笼持垂直状态时方可施焊;每节笼子焊接完毕后应补足焊接部位的箍筋,钢筋笼验收应表4的标准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沉放或进行下一节笼的安装。

⑤ 对非全长配筋的桩,钢筋笼顶标高低于地面时,要用吊筋将钢筋笼牢靠固定,防止下落,也可用专用的钢筋笼悬挂器。

⑥ 钢筋笼全部安装入桩孔后,应检查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将钢筋笼吊筋进行固定,使钢筋笼固定,避免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浮。

3)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如表4。

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              表4

① 主筋间距应取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用钢尺量测;

② 钢筋笼长度每个桩均应全数检查,总长度取每节笼长度(以最短一根钢筋为准)相加减去(n-1)×主筋搭接长度。

③ 箍筋间距用钢尺量连续三档,每个钢筋笼抽检笼顶、底1m范围和笼中部三处,取最大值。

④ 钢筋笼直径量测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每个断面用钢尺量两个垂直相交直径。

钢筋笼吊装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注水下混凝土。

7.2.6灌注桩身砼施工监理控制:

1)桩身混凝土灌注方法的选用主要根据桩孔内的渗水量及渗水的分布来确定。当孔内无水或渗水量较小时可采用干浇法;当孔内渗水量较大时应采用导管法灌注水下混凝土。(根据经验,渗水量为0.3升/s或1m3/h对于φ1.2m的挖孔桩较为合适,换算成孔内水面上升速度约为1.5cm/min。该上升速度不论桩径大小,均可用来判断是否应用导管法灌注混凝土的标准。实际测量时,可用一块塑料泡沫板连接一根测绳来进行,一般测量10分钟的水面上升高度,就可推知每分钟平均的水面上升速度。)

2)浇筑桩身混凝土,不论干浇法或水下灌注法,均应留置试块,每根桩不得少于一组。干浇法和水下灌注法的操作要点如下:

①干浇法:一般采用串桶注入桩孔的方法。混凝土强度等级由设计确定。混凝土离开串桶的出口自由下落高度宜始终控制在2m以内。泵送瀑布时可直接将混凝土泵的出料口移入孔内投料。

②水下灌注法:采用导管,其直径为25—30cm。桩孔内的水面应略高于桩孔外的地下水位。开灌前储料斗内的混凝土必须有足以将导管底端一次性埋入水下混凝土达0.8m以上深度。

3)采取旁站监理监督浇捣桩身砼施工,配合比要严格控制。同时对串筒长度应事先计算,确保串筒底部与砼面高度小于l米,防止砼离析。同时要控制好振捣棒的振捣速度与深度,确保桩身完整密实。

4)砼配制采用粒径不大于50MM石子,坍落度宜为8—10CM;砼应连续分层浇灌,每层浇灌高度不得超过1.5M;

5)砼初凝前抹压平整,避免出现塑性收缩裂缝或环向干缩裂缝;

6)砼浇捣结束后,应测定砼面标高,保证浆面在设计桩顶标高上50CM。表面浮浆应凿除,以保证与上部承台或底板的良好连接。

7)人工挖孔灌注桩由于桩长大于3m,浇注混凝土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8)当孔底或孔壁有渗水影响混凝土浇注质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浇注质量。

9)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7.3事后验收

1)桩芯砼浇筑完毕后须蓄水养护;

2)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施工、竣工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

3)检查桩基砼顶部标高是否正确;

4)配合甲方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桩基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对桩基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出示检测单位的资质和对检测结果负责,按测试要求出示检测报告书;

5)配合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对挖孔桩进行验收。

7.4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7.4.1孔底虚土多

现象:成孔后孔底虚土超过10cm。

原因分析:①松散填土或含有大量炉灰、砖头、垃圾等杂填土层或在流塑淤泥、松散砂、卵石等土,成孔过程中或成孔后土体容易坍落;②孔口的土未及时清理干净,甚至在孔口周围堆积大量挖出的土,人工踩踏回落孔底;③放混凝土漏斗或钢筋笼时,孔口土掉入孔内。

7.4.2塌孔

现象:成孔后孔壁局部坍落。

原因分析:在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质土夹层中成孔,孔壁不能直立而坍落;局部有上层滞水渗漏作用,使该层土坍塌。

    针对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止该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施工质量。

7.5人工挖孔桩基础缺陷及防治措施

(1)可能存在缺陷:桩身砼强度不足。

(2)产生原因:砼遭受孔内水的危害,引起砂浆稀释,砂石下沉,严重破坏砼的强度。

(3)防治措施:

① 对于孔内有地下水,水位低、水量小的桩孔,在浇捣时把砼拌均,水抽干,可以采用串筒迅速浇捣,但是在水位以下部分,必须调整砼配合比,适当减少用水量并增加水泥用量等;

② 对于水位高、出水量大的桩孔,在水位下必须采用水下砼配合比与导管灌注法灌注,在水位之上,为了避免水下导管灌注通病──桩身上部砼强度低,则可采用简单串筒浇捣,但是水必须抽干,泥浆、浮浆要清除干净,两种不同方法施工的交接层,用插捣器穿过反复插捣。

7.6桩基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抽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对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桩基子分部——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在被验收工序施工完毕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组织验收。这两项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工程验收时主要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桩设计图纸、施工说明和地质资料;

2、桩平面位置和垂直度检验记录;

3、材料合格证和到施工现场后复试试验报告;

4、灌注桩从开孔至混凝土灌注的各工序施工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见证取样及检测试验报告(包括钢筋接头、单桩混凝土试件);

7、单桩承载力测试报告;

8、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记录;

9、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10、桩体完整性测试报告;

11、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记录;

12、桩竣工桩位平面图;

1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八、安全施工的监理

8.1由于桩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以挖孔桩为最多必需高度重视;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类:

1)、地面或高空坠物;        2)、地面人员失足跌入桩孔;

3)、触电;                  4)、起重工具失灵人员物受伤受困;

5)、桩孔内涌水、涌砂、坍土;6)、桩孔内出现有毒气体致使人员窒息。

8.2对此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安全施工措施,并做好安全监理交底记录:

8.2.1首先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第6.2.13条有关规定,检查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带领机械、电器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确保机电设备完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向现场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和措施上全部得到落实。

8.2.2同时要求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应挑选健壮男性青年,并须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开挖前,应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可能出现的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均应予以重视,并制订针对性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报告。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安全使用。工人和工作人员上下桩孔所使用的电动葫芦、铁桶(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架应稳定牢固,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桩孔内必须放置软爬梯或设置尼龙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备用。

3)桩孔开挖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地面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多余的泥土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做出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地面挤压地下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对孔内有毒气体的检测。一般宜用仪器检测,也可用简易办法;如在鸟笼内放入鸽子,吊放至桩孔底,放置时间不少于10分钟。如经检查鸽子生态正常,工人方可下孔作业,每天开工前,应将桩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分钟,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落入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一般加0.8m高围栏围护。

4)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

②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内使用明火;

③每工作4小时应出孔轮换;

④开挖复杂的土层时,每挖深0.5~1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mm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探查孔底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⑤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⑥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绝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⑦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法作业,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人身防护;

⑧如在孔内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在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风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⑨在施工中途抽水后,必须先将地面上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孔作业。

5)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情况,积极配合孔内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抛掷;严防孔口物件落入桩孔。施工场内一切电源、电器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设2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要求。

8.2.3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基本安全施工措施要素归纳:

1)所有孔底照明电源应为小于12V的安全电压。

2)孔内应设置爬梯,便于疏散。

3)孔内作业应设吊带、吊绳或吊篮。

4)作业面上一定高度应设置安全护罩。

5)每次作业应有送风器具。

6)每次作业前应将鹦鹉或鸽子先放入孔底,观察有无有害气体后方可施工。

7)每次作业至少应有二人,一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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