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预定协议书

婚 宴 协 议 书

甲方:宝塔宾馆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婚宴消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婚宴具体事宜:

1. 乙方婚宴日期: 年 月 日

2.新郎: 新娘:

3. 婚宴场地:

A、甲方为乙方提供婚宴场地:a、宴会厅( )b、包间(

B、乙方约定婚宴共摆 桌,备 桌,摆桌标准为圆桌10人台。乙方需在婚宴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桌数,并在婚宴当天12:00之前通知甲方起菜时间及准确桌数。

C、乙方需在协议中约定:(1)婚宴当日客人到店时间:

(2)典礼开始时间:

(3)用餐结束时间:

3.相关事宜:

A、乙方如在婚宴中自带酒水或其他相关物品应在婚宴当天10点前将物品送达甲方,由甲方在婚宴开始前负责摆放。

B、乙方布置场地需在婚宴前一天21:00之后进行(实际情况根据甲方营业时间定)。 C、甲方为乙方在婚宴当天提供新娘化装间,使用时间为9:00-15:00。

D、乙方所需其他相关物品,非甲方协议规定提供的由乙方自行准备。

二:婚宴标准及费用核算:

1餐费标准: 元/桌/10人,合计 桌, 元。

2乙方如有其他零点消费,将按酒店牌价收取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保障金:

1. 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需在协议签订当天支付婚宴合计消费的30%--50%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定金,并于婚宴当天即 年 月 日17:00之前付清全部余额。 四:结算方式:

1. 乙方在结算婚宴消费时应向甲方出具预付款收据,乙方未能提供预付款收据的则甲方有

权收取所有乙方消费费用,包括已支付费用。

2. 乙方需以现金或支票形式进行结算。

五:取消婚宴赔偿:

如协议双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婚宴不能如期进行,则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1. 婚宴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婚宴前一个月取消,压金不返还。

2. 婚宴日期前的一个月内取消,赔偿全部费用的50%。

3. 如果乙方婚宴当天的实际桌数达不到协议桌数,同时未能在婚宴日期前10天以书

面方式通知甲方,则甲方有权以协议桌数结算费用。

六:意外责任:

乙方在甲方活动期间,甲方将尽力协助减除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建议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责任险,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意外之责任赔偿。

七:其他:

1. 电源插座:甲方只提供有限度的一般国内标准电源插座,如用电过多需外接电源相关设

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使乙方活动能顺利进行,请乙方将用电负荷提前告知甲方,以便更好的配合。

2. 协议书中的报价(含优惠价格)只适用于本次婚宴,以后活动报价还需双方协商后决定。 3. 乙方应爱护酒店一切设施及用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则照价赔偿。

4. 乙方如粘贴宣传品需事先通知甲方,如经同意方可用透明胶粘贴。

5. 乙方婚礼负责人需提醒参加婚礼的来宾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物品丢失,遗漏甲方概

不负责。

6. 由甲方提供的音响设备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需妥善保管,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

失等情况将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7. 除以上内容乙方如有其他要求,请提前通知我们将尽力安排。

八:甲方免费提供的物品保障如下:

九:婚宴菜品如下:

凉菜:

热菜:

主食:

十:一切未尽事宜再商再议,最后衷心祝您婚姻美满!

甲方:宝塔宾馆餐饮部 乙方: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餐厅婚宴接待协议书

婚宴接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举办婚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甲方处为 先生和 女士举办婚宴。

二、乙方婚宴的具体地点为甲方的

三、乙方的婚宴用餐规模及甲方的收费标准为 桌, 元/桌(此酒席价格不含税金)。

四、乙方应在婚宴举办 日前书面确认用餐人数和桌数,以避免甲方过多的备料及加工损失,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备料、加工向乙方收取费用。

五、关于甲方服务的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为婚宴提供常规用餐服务;

2、乙方在此确认为:新郎 ,新娘 )

六、定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即 元向甲方交付定金。结算时该定金可冲抵乙方的餐费;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该定金不予返还。

七、机动桌数: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桌数,甲方可按每十桌增加相同规格一桌的比例为乙方备料,结算时按照同等标准结算;总数不超过十桌的甲方不备机动桌材料;据此,双方确认机动桌数为 桌;乙方实际就餐桌 1

数超出前述约定的,甲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按第三条的菜金标准为乙方服务,但不保证菜单与原定的相同,乙方结算时一并结算,乙方亦可自行选择菜品,按甲方普通客人标准如实结算。

八、菜品调配和确定:甲方于婚宴举办前 日向乙方提供菜品菜单供乙方选调,乙方可于婚宴举办前 日到甲方处按单品菜,并与甲方确定婚宴当日菜品菜单。品菜的费用乙方按照合同第三条的标准当日向甲方支付。婚宴当日,乙方客人临时增加的菜品,乙方按照甲方普通客人的标准在合同结算时一并结算。

九、结算:乙方应于婚宴结束时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的金额向甲方支付。如乙方实际就餐桌数在本协议第七条确定的比例范围之内的按合同前述约定支付;如乙方就餐桌数超越该约范围、实际就餐桌数少于约定的,乙方应按减少桌数总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备料、加工损失。乙方未能当日结算的,应按未支付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另,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收的副食品调节基金(现为食品和酒水总金额的 %),乙方在结算时一并支付。

十、上菜程序:乙方可根据选定的菜单事先书面通知甲方上菜程序,否则,甲方将按照惯例自行决定,不按乙方客人的临时指定的次序上菜,乙方应事先向自己的客人讲明。

十一、对就餐过程中关于菜品等有关问题,应由乙方本人统一向甲方反映、协调,乙方应事先对自己的客人讲明。

十二、关于自带酒水、食品的约定。原则上乙方不自带酒水、食品。乙方自带的应对其质量及引发的责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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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乙方如对甲方菜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发现的当时立即向甲方反映,甲方确认后免费为乙方做同等价值的调换;乙方客人如因就餐身体不适的,应在婚宴餐后的下次就餐前向甲方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确认的赔偿乙方的相应的治疗损失。在未得到甲方确认或未有司法结论前,乙方不应诋毁甲方的声誉。否则,乙方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其他约定:

1、为避免影响甲方其他客人,乙方自带酒水的,应于婚宴举办前 日 时前在甲方的协助、指导下从酒店后门自行将酒水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应告知其参加婚宴的车辆应按甲方有关人员的安排按次序摆放整齐。甲方仅为乙方提供可能范围内的车辆停放场所,对乙方车辆的毁损、丢失、盗窃不负责任。因乙方及乙方客人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客人车辆刮碰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为避免同时举办婚宴的客人间出现交叉、混乱和误识,喜庆标示由甲方统一布置。乙方除在合同约定的婚宴具体举办场所(特指餐厅)外,不得在甲方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区别于其他婚宴举办者的特定标示如横幅、拱门等。

4、因多人同时举办婚宴涉及进门秩序时,为避免混乱,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避免同他人在甲方范围内发生争执,如发生此类情况给甲方造成营业等影响的,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应告知乙方客人,遵守国家关于公共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言谈举止文明。

6、乙方应告诫客人注意安全。对参加婚宴的老、幼及残疾、醉酒的客人,乙方应采取预防、保护等措施,甲方仅对甲方设施、场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负责。乙方应特别提醒客人注意水池、电梯、窗口等易引发事故危险之处。乙方 3

也应告诫客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甲方对客人的钱物等不负有看管义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乙方应告知客人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并注意卫生。规劝客人不乱扔烟头、随地吐痰、胡乱涂划。对客人给甲方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赔偿。

8、原则上婚宴场所布置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自行布置;乙方自行布置的应于婚宴举办前日十九时至二十二时进行,乙方自备设备的,能源消耗甲方按50元收取,因布置工作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布置时有违规或影响甲方其他营业之处,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或禁止乙方自行布置。

9、乙方婚宴举办前一日应检查音响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调试后,乙方不得事后就此再提出非议。对婚宴举办中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停电等造成的音响等瑕疵,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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