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款月结协议

货款月结协议

甲方__成都正升阀门有限公司____ 乙方_ _

鉴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 __ _万元,每月账期不超过_ 天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照乙方指定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乙方开展工作。若产生运费由乙方承担。

1.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及时给予调换。产品是人为损坏的,双方协商维修费用并达成共识后给予调换。

1.3乙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

1.4货物价款以双方事先确定的价格为准。甲方如遇调价需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无效。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向甲方明确采购负责人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人员或地址变动请及时于我方联系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2甲乙双方互相提供:最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做为备案,如有虚假应承担法律效力。

第三条 特殊约定

3.1 乙方员工通过QQ:___________________件________________等工具向甲方采购商品或者接收商品,该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并可做为交易依据。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以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乙方员工订购产品或者接收产品之行为。

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方式

4.1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结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该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结账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乙方承诺每月货款在3个月内结清。(例4月份货款应在7月份20日前付清5月份货款应在8月20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4.2若乙方采购商品总价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赊款,必须立即结算,甲方方给予供货。

4.3乙方应采取甲方提供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办理付款手续。

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供货款月结协议

1 220000元/月。

4.5对于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

4.6甲方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成都正升阀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651000132000080364

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5.2除按本协议第4.4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5.4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3日内结清余款,若乙方违约未付清货款,甲方可向乙方索赔10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6.1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6.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议。

供货款月结协议

代表人: _137xxxxxxxx___

__028-87509005 业务联系QQ: 1204859959

_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长久机电城

供货款月结协议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货款结算协议-部分月结

Ref: P-ES

货款结算协议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宏业楼402

负责人:曾龙清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

(时间)结算一次。

注: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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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款项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菁采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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