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 承包协议书

所乐第四队山地承包协议书

三里镇龙联村**第四队集体(以下简称甲方)

三里镇龙联村**庄四队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地点:甲方将集体雷荣岭那厚片山地一段承包给乙方,其地理位置为:南面是本庄二队分界岭,下面是龙门庄开荒地;西面是本庄三队分界线;东、北面是本庄和龙门开荒地为界线。

二、乙方承包期为15(拾伍)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承包面积28.8(贰拾捌点捌)亩,承包费为每亩每年**(伍拾)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费**(拾伍)年共****元( 人民币大写:****元)。四、如乙方已交付承包费,甲方未能按协议合同交付承包地,甲方需付延误费每日10%。

五、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

六、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随意采石、采土、采煤、采沙等。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或山地权纠纷,需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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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等意外事故,可委托自己的儿女继承承包权,在承包期间,不能转让其它人。

九、乙方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的,经协议重新签订合同。

十、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一、合同签订,经过本生产队群众签订盖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果乙方中途违约,承包款不能退回;如果甲方中途违约需,需赔乙方全部经济损失和承包费。

十二、国家政策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土地承包金按合同承包剩下年数退回承包金。

公证单位:

三里镇龙联村***庄(公章上签字: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甲方:三里镇龙联村***庄四队:

乙方:三里镇龙联村***村民:

二0一三年**月**日

附注: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证单位一份)。 2

 

第二篇:发承包山林协议书

发承包山林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良种油茶林生产,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其所辖山地发租给乙方,地点、面积均以林业站钩图为准,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损坏甲方公益林受益。

二、发承包期为40年,即从20xx年2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发、承包期内,甲方第1—10年每亩每年8元租金,第11—40年每亩16元租给乙方,乙方在签订正式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均在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之前付清全年的租金。

三、发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由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村民不得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放牧、烧山。

四、发承包山地现存的地面附着物(如林木、农作物等),甲方必须在20xx年3月10日前自行清理完毕,过期不清理归乙方所有,20xx年3月10日后即可行使使用权,进入承包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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