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合作协议书

教育合作开办协议书

合作开办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合作开办志远教育,经经充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机构名称、地址

机构全称:

地址:

第二条:合作年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开办或转制。

第三条:投资与分配:股东人各出资折现 元,各持有 %的股份。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 %双方分配, %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学校所有收入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 开户,存折由 保管,印章、密码由 来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双方共同制定、执行、修改发展规划;审定财务预算及决算;决定重大问题及内部管理机构设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员工的任免及工资待遇。

第五条:股东人发生意外,由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或按退股处理。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

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无形资产。

第六条:因下列情形解散的,按股份清算后结算:本协议约定期届满;股东人退股或意外;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经双方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第七条:双方合作期间,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方各一份,一份备案。本协议各方签名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事情按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篇:院校合作协议书

院校合作协议书

甲方:县职业学校

乙方:附属医院

县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院校合作关系,建立“附属医院实践培训基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坚持“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发展高职高专教育实训培训,优化建设人才结构,打造特色公众品牌”的指导思想,恪守“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同意建立院校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大同县职业实训培训基地”。

甲乙双方在以下几个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①社会需求调研开发和设置专业;②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③质量考核与控制;④毕业资格审定;⑤就业服务实训与指导;⑥毕业生跟踪调查;⑦在职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教师实训培养等。通过合作,形成以社会人才市场和学员岗前实训培训就业需求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的院校合作产学研结合的联合办学体制和机制,努力成为建设初、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培训、学术研究、项目开发、信息服务与技术援助的载体。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根据需要与乙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配合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前的市场需求调查、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

3.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训方案。

4.按照乙方培训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员学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训学员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5.配合乙方进行培训教学质量考核、控制和毕业学员资格审定。

6.为乙方进行就业学员跟踪调查提供方便。

(二)乙方

1.按照学员岗前实训教育需求设置专业,使培养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与实施专业人才岗前培训方案,即共同确定培训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3.根据专业岗前培训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培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二个月与甲方联系,与甲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4.委派教师与甲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员实训、项目开发任务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方法,实现“实用型”教师的培训和优化。

5.为甲方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十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相关条款的补充协议。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14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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