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LED全彩广告屏合作协议

盖盛祥大卖场户外LED显示屏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盖盛祥大卖场正面外墙户外

P10LED显示屏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负责提供LED显示屏全套设备,并承担该全套设备的

一切行政审批、清洁、维护责任。

第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LED显示屏使用场地、机房室及配套设施。

第三条 协议期间,乙方所建的P10型号LED显示屏全套设备的所

有权及运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参与经营。

第四条 合作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每年租金费用 元(大写: 元)。合作期满后乙方有

优先续签权。

第五条 外墙广告位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盛祥大卖场正面外墙最西面,麦当劳上放(详情见附件《实景照片》)

2.出租外墙广告位面积共约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

为准)。

3.乙方负责施工拆除该外墙现有广告位。

第六条 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乙方与

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第七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协议期间的每年 月 日前按年以现金形式支付

给甲方广告位租金。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LED显示屏所产生的电费(以设备

部供电部门票据为准)

第八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实时监督,如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协议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持户外LED显示屏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及其他安全隐患有权责成乙方整改。

3.甲方有权审核、监督乙方所刊登广告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如有违法及有悖甲方利益的广告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撤换广告内容。

4.协议期间,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独家广告代理、发布权。

5.甲方发现该项目下LED显示屏损坏、黑屏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维修。

6.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甲方需全力协助。

7.乙方在办理有关广告审批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给与协助,

提供有关证照等资料。

第九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位置进行设计、施工。

2.乙方保证安装LED项目的安全性,不对他人或建筑主体造成危害,并签订三方安全责任协议书。

3.乙方将不定期派维修人员进入盖盛祥大卖场营业办公场所进行保养,维护等工作,甲方应给与乙方维修人员提供方便。

4.乙方不可刊登与甲方利益有直接冲突的广告,不可刊登对甲方有商业竞争的广告,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要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得违背相关的法律。

5.施工安装需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内进行,不能影响商场正常经营。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甲方合同期限内剩余全部租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LED屏总建设费用2倍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约定由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如甲方违反为协议,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如租金、电费等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使乙方撤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

 

第二篇:户外LED广告合同

LED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____NO________ 甲 方(委托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受托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位于 的超高清LED显示屏(以下简称LED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

2、广告发布时长 ,每天发布的次数

2、发布期限:自年(起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日);

3、发布要求:

二、广告发布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

2、付款方式:

三、广告的制作、审批与播放

1、甲乙双方对刊播的广告样带及光盘内容约定如下:

(1)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前3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或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用以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违法或侵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变更所播放的广告内容,但须提前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或光盘。样稿或光盘的规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参照本合同所约定的价格另行协商。

3、乙方须在甲方广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刊播确认单》,《刊播确认单》应包括甲方广告发布情况的照片一组

4、本合同期内因LED显示屏发生故障、维修维护及电力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乙方应于修复完成并自动为甲方广告顺延播放期限;因政府通知或行政命令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时,乙方应于上述情形消失后恢复播放并自动顺延甲方广告的发布期限。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布甲方的广告过程中,若发生错播、漏播的,每错播或漏播一次,按少一补一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补播;乙方拒绝履行以上补偿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因错播或漏播广告而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因乙方原因逾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广告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发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返还合同总价款并按该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如期发布甲方广告时,自乙方书面通知催告甲方之日起10日内甲方未消除其原因的,视为甲方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额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经向对方合理催告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及因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变化,政府的行政行为,城市景观街区及空间改造、临时停电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免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如下文件为本合同之附件。

1、甲方负责提供如下文件(需加盖公章)

(1)甲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及企业组织代码证;若甲方系广告公司时,应同时提供其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证明。

(2)广告播放带或光盘。

(3)主画面打印样稿(彩色打印)。

(4)如发现画面出现注册商标,需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如发布画面出现专利,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证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明文书。

(5)如客户是食品产业,则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化妆品需提供化妆品类卫生许可证,酒类需提供酒类经营许可证,房产类需提供该房产预售许可证;如广告画面涉及公民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则需要提供该被使用人同意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的书面证明(需要模特本人签字证明或模特经纪公司出具的拍摄该广告的证明)。

2、乙方负责提供文件:

(1)LED显示屏基本情况表。

(2)户外LED显示屏整体效果图。

(3)乙方户外发布广告的资质证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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