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各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和平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工提档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14:00至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部发(98)2号(3)《天津市劳动局通告》天津日报95年10月31日刊登;

办理条件:企业招用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办理程序:企业填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录用花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提档。接转劳动关系每人15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企业凭营业执照;(2)招聘简章;(3)提档时提供《劳动用工登记表》;(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

办理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14:00至17:30

联系电话:58117662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津劳发(94)59号(4)津劳力(97)289号(5)津政发(95)47号(6)津劳和(97)272号(7)津劳和(98)421号

办理条件: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户籍在本区的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1)企业携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名册8号表)一式四份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2)审查档案资料齐全,收档。保管档案费每人10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

申办材料:(1)《养老手册》及转移单及个人帐户清单;(2)工龄审定表;

(3)退工登记表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退工材料;(4)《就、失业证》;(5)劳动合同书。

河北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登记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号

联系电话:26242828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用劳动者应当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招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携带用人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各种表格及《就?失业 证》到窗口办理就业登记盖章,《就?失业 证》第五页做记载,然后到仲裁科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并交费,返回窗口将表格备留一份,需办理调档手续时,开具《就业登

记提档函》,提档时需携带《就?失业 证》及《就业登记提档函》。接转人事关系代理服务费10元/人。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花名册》、《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就?失业证》、《劳动合同》文本。

二、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职介中心

办理地址:河北区五马路72号

联系电话:26242833

办理时限:退工审核时间:每月25日-----次月5日

办理依据:文件依据:津劳办〔2005〕225号《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到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

申办材料:一、用工单位与1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工报告》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3、职工“就?失业证”

4、劳动合同

5、经职工本人认可的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和证明

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7、中断缴费明细表

二、用工单位与10--30名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递交情况说明,提请审批。

三、用工单位与30名以上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报市劳动局审批。 河西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招聘登记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号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事依据:《天津市就业登记条例》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并填写《空岗登记报告》;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

4.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

5.请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和外区劳动部门开具的提档信及招工录用花名册,提供失业人员档案查询服务工作,协调各口档案传递和档案库运作。

二、企业退工退档:

办理部门: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14号

联系电话:28275815

办理依据:《劳动法》及《失业保险条例》

办理程序:

办理退工提供材料:

1、人事档案;2、工资档案;3、养老保险手册;4、个人帐户记载表;5、劳动合同书;6、就失业证;7、连续工龄审定表;8、原始录用凭证。

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提供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他情况:

1.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违纪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救济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5.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请携带:就失业证;户口册;企业通知由本人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南开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用工备案: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7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用人单位携带劳动者《就、失业证》及户口本;用人单位携带企业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须劳动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 工备案手续。

办理依据:《天津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市政府69号令 和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二、企业退档、退工

办理部门: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

办理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8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2747.4291

办理时限:文本齐全,当即办理

申办对象: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申办材料:

1、用人单位携带企业坐落区开据的退工审批表及终止解 除劳动合同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

2、用人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档案中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工资档案、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记载 表、养老保险转移单、劳动合同书、《就、失业证》、连续工龄审定表、原始录用凭证。

(2)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

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

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④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⑤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其中:

〈1〉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2〉开除、违纪辞退、除名辞退(连续旷工30天以内)应提供:开除职工审批表、除名职工审批表、劝告通知书、考勤表。

〈3〉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签署企业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原因退工,请随时咨询。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应办理完成退工退档手续。 办理依据:《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转移档案的操作程序》和 津劳局[2004]346号文件

宁河县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一、企业退工: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与3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3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与31—200名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待市局批复后方可办理

办理依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办理条件:1、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2、企业改制退工;3、企业破产、解散;

4、劳动合同期满;5、矿工除名;6、违纪辞退;7、判刑劳放的。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持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失业科,然后报市处审批

申办材料:1、合同终止的:需报审批表、名册、合同书;

2、企业改制的:需报方案、企业改革委员会、县政府的批件;

3、企业撤消、解散、破产:需报方案、工会意见、工商税务撤照证明、县政府的批件。

(企业破产的需有依法破产的证件)

二、企业退工存档:

办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天津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通知(津人发[2000]14号)

办理条件:1、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2、职工档案。

办理程序:1、核实所需要件;

2、用工单位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上网登记录入;

4、在就、失业证上进行失业登记并加盖公章;

5、办理存档手续。

办理窗口:

申办材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就失业证;

3、职工养老手册;

4、人事档案;

5、社会保险转移单。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用工退工流程

办理部门: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局

办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联系电话:25761730

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办理程序:企业在工商注册后应到保税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申办材料: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办理企业招用员工调档手续

办理程序:

1、招聘在职人员和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开具商调函(当天办理)领取劳动合同书,回原存档单位提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2、招聘档案在各区劳务市场的失业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填写职工登记表(领取),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就.失业证》,开具提档信(当天办理),回所在区劳务市场提档,交回档案和《就.失业证》办理存档手续。

3、企业招用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按如下程序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持有《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到我局审批(当天办理),回学校或北方人才市场换《报到证》,属《就业协议书》的学生由学校邮寄档案,属《推荐表》的学生自行提档,办理存档手续和劳动合同签证。

三、存档人员办理调出手续

办理程序:

1、属企业员工的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调往单位调函到我局转档。

2、属个人存档人员持《个人存档协议》、《就.失业证》及调往单位调函或提档信到我局转档。

四、办理《就、失业证》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办理程序:在保税区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且档案存放于保税区档案中心的企业员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与保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委托存档协议后,可办理《就、失业证》,并进行失业登记。

申办材料:一寸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五、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

办理程序: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60日内,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协议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拿《就、失业证》,到我局办理失业登记。

 

第二篇:工单退料流程

工单退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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