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作协议书

代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拓“XXXXX”系列竹炭制品的销售市场,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成为XXXXX公司番禺总代理的联营代销商,在 省

市 镇 路 号 公司经营代销“XXXX”系列竹炭制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代理产品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经营的方式是: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到乙的经营场所);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和售货管理。

三、根据代销合作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信义保证金人民币 0 元,本信义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 0 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为,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23%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五、授权时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六、根据代销合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协议的签署由双方法人资格者签名。

七、“XXXX”竹碳制品代销合作协议书以双方法人签名后开始生效。合作其间,乙方如连续2个月销售额低于 500 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将撤回在乙方处的所有产品,协议因此无效。

八、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九、除甲方法人、财务外任何业务经理及本公司其他人员均无权收取代销商款项。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代销价目表等;提供乙方营业员商品知识培训资料(产品功能说明)。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见附表);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有乙方负责人确认产品数量并盖装签收。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有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单、X架型宣传海报(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需回收) 。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XXXX”品牌车用竹碳制品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 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的性能和功效,不得随意夸大和歪曲,不得将产品拆分销售,要注重健康环保宣传。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产品。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乙方及时反映随时换货,但须保持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所在的产品进行月底盘点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或者人为损坏,双方核对确认情况属实,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后应详细阅读《代销协议书》以便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实现双赢。

6、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5000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8000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10000元以上的,甲方给予增加3%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两个月内未出售过产品销售额为零的,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合同。

十三、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订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作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协议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商品代销合作协议(最终原始版)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1.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本协议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于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于20##年___月___日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产品。

2.2 允许乙方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结算价格、预付款价格、余款价格见附件1。

2.3 本协议中的“市场价格”是指甲方对外公开的统一零售单价;本协议中的“进货价格”是指双方进行货款收付时所依据的财务结算单价。

2.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的产品,乙方按照产品的进货价格支付货款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进货价格。

3.1.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第4.2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3.2 甲方的义务

3.2.1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2.2 根据乙方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开展销售所需的业务资料文件。

3.2.3 甲方承诺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如甲方因市场情况或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在销售推广中使用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示、有关图片和文字说明等)。

4.1.2乙方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第3.2条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4.2  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应利用其门店资源和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持续地向消费者推销甲方产品。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5.1  本协议约定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进货价格见附件1。 

5.2  乙方订货时结清当次货款,不论乙方是否进货,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第六条     质量责任

6.1  由甲方产品的质量本身引起的质量事故或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2  若乙方假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享有进一步追究乙方      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按时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合同时,另一方不得追究受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本协议一方的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备注

9.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1年。若任何一方决定不再延续本协议,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0.2 本协议终止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尚未执行完毕的订单有效,并须执行完毕。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的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有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4  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形成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10.5本协议为双方共同格守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布本协议有关内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都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模式、交易流程、经营战略、销售业绩、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否则,泄漏有关信息的一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6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10.7 本协议附件:

附件1:《价格表》

附件2:《采购订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年 __月 __ 日                           20##年 __月 __ 日

附件1                     

价格表

附件2

采购订单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签发地点:中国北京                         

签发时间:2008年  月  日

1、根据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此次订单,乙方向甲方订购下列产品:

2、付款

乙方应付货款为: ¥   元,乙方已付预付款  ¥0 元,未付款  ¥   元,乙方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3、检验

1)  乙方按本订单规定及其相关合同表述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作为验货依据。

2)  若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4、不可抗力

1)  若火灾、水灾、政府行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若甲方在事发后两周内仍不能履行订单责任,乙方有权按订单弃权处理。

5、违约或取消

1)  若甲方未能履行订单及相关合同所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又无合理解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品。

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取消或终止订单,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6、保密

    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订单内容以及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报以口头、书面形式出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借或泄漏给第三方。

本订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手机:                                   手机:

日期:20##年__月__日                    日期:20##年__月__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