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核技术应用类)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建 设 地 点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制定。

2.本申请表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竣工目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

3.表格中未尽事宜可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在封面页上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

5.本表一式5份。

6.处理放射性伴生矿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参照使用本格式,但不填写只有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才需填写的内容。


表一

建设项目概况表

表二


表三


表四

注:

1.废水中放射性物质总量为Bq/a,汞、镉、铅、砷、六价铬总量单位为kg/a,其他项目总量单位与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临时商定。

2.废气中放射性污染物总量的单位为Bq/a, 废气中非放污染物的浓度以mg/m3 或常用单位填写。

表五


表六

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

 

第二篇: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以生态影响为主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盖章)

建 设 地 点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制

说 明

1.本表为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按要求由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

3.表格仍需另加说明的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表一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表二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注:1.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措施(设施)主要是指物种多样性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植被的保护与恢复;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包括土地、水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土壤质量保护;控制污染的生态影响;生态监测等,应包括措施名称、保护对象、保护目标及措施内容等。2.废水中汞、镉、铅、砷、六价铬总量单位为千克/年,其他项目总量单位均为吨/年。3.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总量的单位为吨/年。

表三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表四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表五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表六

验收组成员名单

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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