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驾游活动,丰富车友们的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开心之旅群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网络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群友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组织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

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八、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确认,从太原出发时生效至活动结束时本协议终止。

以下信息需要本人填写,无特殊情况不许代签字,请认真工整填写。

群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群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自驾游拼车或搭车协议

群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在车友会自驾游相关公约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自驾游拼(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活动事由、时间、路程

1.1 自驾游并(搭)车活动名称:

1.2 活动时间(协议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月____日 1.3参考行车路线(以实际行进路线为准): 二、定义

“驾车人”是指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中的拥有自有或对所驾车辆有合法使用权并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

“拼(搭)车人”是指参加自发组织活动中的没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员,为完成参加活动的目的,自愿免费拼(搭)驾车人车辆、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

动过程的人。

“免费拼(搭)车”是指驾车人不收取拼(搭)车人劳务费用的行为。

三、驾车人陈述与保证

1、拥有合法驾驶资格;

2、所驾车辆(车型: 车牌号: )具备合法上路条件;

3、未收取拼(搭)车人劳务费用;

4、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基本对自身及乘客人身安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5、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6、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四、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1、自愿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自愿拼(搭)乘驾车人车辆、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动过程;

2、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干扰驾车人驾驶车辆并有义务提请驾车人不得酒后驾车或身体不适时驾车;

3、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

4、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驾车人解除故障;

5、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驾车人报警、维护现场,配合解决与第三方纠纷;

6、若在自驾游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除从第三方或保险公司取得的赔偿外,搭车人放弃对驾车人的赔偿请求,并配合驾车人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索偿;

7、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五、费用说明

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拼(搭)车人分摊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计入自发组织的活动费用,并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 六、纠纷解决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发生争议应及时告知自发组织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进行协调。 七、协议有效期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在每次活动集结之时签署该协议,至每次活动结束时该协议失效;如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争议,该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争议处理完毕之日。

八、为规范自驾活动过程中参加者的拼(搭)车行为,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委托活动组织者保存。

群车友会自驾游免责协议书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淮安朗动车友会自驾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淮安朗动车友会自驾游活动安全协议书

在由淮安朗动车友会主办自驾之旅20xx年12月8日泗阳大禾庄园采摘自驾游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一)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

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二)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三)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四)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暴乱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六)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请同车人员签字/需本人签署) 组织方:淮安朗动车友会 参与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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