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安装合同

彩钢活动板房订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为   层彩钢活动板房  栋,安装面积      平方米,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    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单价为          元/㎡ ,包工包料。

2、其他项目: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钢构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货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      %的货款。

3、结算完成后     日内,扣除合同总价    %的质量保证金后,付清剩余货款。质保期满后,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安装地点:四川广安前锋工业园区内。

2、安装布置以甲方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3、安装工期:从         日至           日共计    个日历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场地平整、板房基础、安装所需水电接驳以及夜间施工所需照明。

2、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出场合格证、板房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合同附件。

2、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完工,并承担运输、装卸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及发票。

4、乙方必须保证板房的正确安装及安全使用,并免费提供    年的检查保修,如因产品及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在使用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使用不当等原因或保修期外的损坏,供方给予成本价维修。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广安区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                日期:           

 

第二篇: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合同

  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合同

                                                   FZFC-05064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幸福海岸”二期临时设施活动板房购销、安装的具体情况,就本项目安装建设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活动板房安装、施工工程;

2、项目地点:                                 工地。

二、项目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品牌等: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包资料的编制与移交、包维修。

四、项目内容:

1、    “幸福海岸”二期临时设施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工程;

2、    活动板房安装相关工序的所有内容。

五、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天(工期自甲方活动板房砼基础施工完毕,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安装的除外),工期每拖延壹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违约金。

六、质量要求

1、 按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建筑行业有关规定施工,板房材料符合正常使用功能,材料规格、型号、质量、产地(详见合同附件一:雅致标准板房主要材料材质表)和安装质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且达到优良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雅致活动房屋产品标准,标准号为:YZQB-01-2004);

2、 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乙方承诺本项目所使用材料均为全新材料,不使用翻新材料(如:通过市场回购废旧产品或变形产品,进行重新加工、翻新等的材料)。若甲方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乙方在本工程中采用翻新材料,乙方自愿承诺对废旧材料予以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相应损失(如:产品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工期延误等)。

3、 乙方进场安装前,甲方必须先按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完成砼基础面,乙方在基础面之上进行放线,定出场地各点、线的标准位置;

4、  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标准型板房设计图)安装并确保板房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七、付款方式: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 项目安装完毕且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实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

3、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同时,直接自本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之日起计满壹年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按实无息支付。

4、 甲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必须按实提供建安发票。

八、保修、售后服务及其他条款:

1、乙方对活动板房免费保修期为三年,对彩钢、墙板的保质期为10年,保修、保质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保质期内,凡因乙方产品质量或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予以免费保修(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材料费用);

2、产品售后服务详见合同附件四:产品服务承诺书;

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活动板房进行多次拆装,多次拆装单价明细如下:

A、第1-3次拆装单价为人民币:肆拾叁元整每平方米(¥:43元/M2);

B、第4-6次拆装单价为人民币:肆拾捌元整每平方米(¥:48元/M2);

C、若在拆装过程中不发生车辆运输即运输距离在100米以内(含100米),则以上两种单价分别按减少人民币叁元整每平方米(¥:3.00元/ M2计算。

D、若甲方在维修活动板房时需要2560mm(高)×1230mm(宽)×50mm(厚)的双面镁磷防火内墙隔板,乙方按人民币190.00元/块予以供应并负责安装等所有事项。

第二部份   通用条款

九、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本项目施工进度的确认,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工程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其它技术文件,并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2、负责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材料堆场、加工场地和水电接驳口;

3、复核乙方上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名单;

4、工程款结算时,甲方有权拒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得不到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经限期整改后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

(1)工程进度连续三天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不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野蛮施工;

(3)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十、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   合同签定后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把其主要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及技术人名单报到甲方备案;

2、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和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和安装,并保证其产品本身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不得以次充好或以假当真,保证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对因活动板房质量原因造成的坍塌等所有引起甲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等损失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该板房项目的所有资料编制整理工作,资料必须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移交给甲方;

4、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并依据图纸、施工进度计划办理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负责达到甲方提出的进度要求;

5负责工程板房安装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和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6、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现场管理,负责维护和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做到工完场清,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如乙方应清的未清,由甲方派人清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双倍承担;

7、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临时户口的申报工作以及办理社会保险的费用,进场前必须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所有人员的工伤及其他保险;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购买与发放,负责承包项目所需设备及小型施工工具购买;

8、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员工必须身体健康,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均应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深圳市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备齐员工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并交复印件给甲方。工程现场宿舍不得留宿三无人员和员工家眷,不得自行生火、做饭;

9、负责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确保工程按时验收及投入使用。

十一、其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给乙方的,如乙方主张权利时,甲方承诺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承担逾期应付部分金额的利息(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额),计息期间为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到实际支付时间;

2、甲方在支付合同价款时,如因金融机构休假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本条第1项所述责任;

3、甲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原协议履行或无法继续执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达成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对合同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若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内容,应无条件予以退场,并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或不愿协商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协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只对“幸福海岸”二期临设板房项目具有约束力,活动板房安装完毕,结清款项且保修、保质期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五、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其他:本合同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明细为:

合同附件一:雅致标准板房主要材料材质表;

合同附件二:雅致活动房屋产品标准(标准编号:YZQB-01-2004);

合同附件三:标准型板房设计图;

    合同附件四:产品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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