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力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力吗

  核心提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力吗?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离婚协议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第二篇: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内容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河北省离婚协议书通用格式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民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民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某年某月相识,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取名某某。现双方因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某某由男方(或女方)抚养,随同男方(或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或男方)负责,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或每年支付 元或每季度支付 元,这里双方可根据协商结果来定),女方(或男方)可随时探望的孩子,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包括存款、工资收入、投资收入、股份、车、房屋、家庭用品等等)有:

(列明清单,并将协商如何分割的结果写明。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自离婚后一个月内,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姓名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共同债权 元,双方同意归女方(或男方)所有。或:(双方同意按比例分割,债权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 元。)

2、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的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