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补偿协议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男, 岁,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工作期间,应工作失误造成左脚脚踝软组织轻微挫伤,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包括后期治疗费)、误工补偿费用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 付清。

3、乙方收取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一次性补偿协议

意外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时 分左右,工人 在 伤。伤后在 医院治疗,于 年 月 日出院。住院期间医疗费总计 元人民币。 在项目部办公室,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医院住院期间医疗费 元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此项费用已支付)。

二、甲乙双方依据意外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另外一次性赔偿给乙方损害赔偿金 元人民币.

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甲方处。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乙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甲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本次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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