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与商家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武汉大学老教授协会教育基地外联部

乙方:武汉好而廉酒店

为了更好的促进武汉大学老教授协会教育基地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和举办,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共同目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在国家法律法规,校法校规的范围内建立合作关系,具体事项如下:

(一) 赞助项目说明

1.赞助内容:武汉好而廉酒店为武汉大学老教授协会教育基地赞助人民币1500元作为学生会活动期间的活动经费。

(二)回报方式

主要集中在校内宣传和校外宣传两个板块分别如下:

校内(1)12月28号的元旦晚会上对贵酒店进行宣传。

(2)制作有关酒店宣传的宣传单,在学校内寝室发放。(宣传单费用由乙方支付)

(3)设计展板,在中科院学生公寓一楼设计宣传展板,这样,来往学生都可以一目了然看到贵公司的相关介绍。同时制作海报,张贴在寝室楼的入口处;

(4)LED显示屏宣传 ,商家资料信息可以在校LED显示屏专

栏播出(不另收一些宣传资金)

校外(1)发宣传单,宣传单的覆盖范围包括武汉大学三环学生公寓,中科院学生公寓,武大枫园学生宿舍。(宣传单费用由乙方支付)。

(2)学校班级外出聚餐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外出聚餐活动,

各团支部外出聚餐活动,可与贵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是协助和支持本次活动的有序进行。

2.甲方应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在活动中与乙方保持沟通。

3.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四)费用支出方式

赞助费的支付,经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时乙方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12月15号至本学期结束,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双方之间可能产

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经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乙方: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第二篇:联盟商家合作协议书

特约联盟商户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XXX联盟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   合作承诺

    甲乙双方保证合作期间全面履行此协议,并不从事、参与有碍于此协议执行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发行的“XX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在乙方处消费使用。乙方不得拒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作。

2.乙方对“XX会”会员卡的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必须提供最优惠的消费折扣,内容如下:

                                                                              

                                                                             

                                                                              

                                                                             

3.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联盟商家,甲方“XX会”会员持卡可在乙方营业场所享受贵宾会员待遇。

4. 甲方通过“XX会”会刊等资料宣传乙方及乙方优惠方式。

5.甲方享有“XX会”会员卡的所有权,负责统一宣传、制作、发行。

6. 甲方推荐的持卡消费的XX会会员自行与乙方结帐,甲方不予负责;且持会员卡消费的会员在乙方的活动为其本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7. 甲乙双方有共同维护双方形象与声誉的义务。

8.持卡消费的会员因在乙方消费而引致的任何性质之损失、索偿与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若有营业地址、相关联系人、促销方案或销售折扣方法的变更,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保留因优惠方式改变而撤消其为甲方联盟商家资格的权利。

10.“XX会”会员凭会员卡在乙方所有营业场所享受优惠服务消费,会员卡的发放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予干涉;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日至           日)。

  1.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中止合作,则本合同自动延长 1 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在与乙方合作期内在甲方提供给持卡人的会员手册及各类宣传资料中刊登乙方的相关宣传信息。

2.甲方在“XX会”的宣传活动场所适时地介绍乙方向会员提供的优惠;并且在符合甲方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在这些场所发放自己的宣传品。

3.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媒体广告注明“XX会联盟商家”字样。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保证恪守商业信用,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甲方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培训指导,做好会员卡的受理工作。

2. 乙方有义务在营业场所明显摆放会员卡相关标识,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开展相关的宣传促销活动等。

3. 乙方的门店或印刷品等宣传材料中出现“XXXX”或“XX会”字样时应提前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乙方有义务保管好甲方所供宣传资料及物料。

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会员所获得折扣和积分,为乙方一般顾客所能享受到的更有优惠服务。

6. 乙方因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应确保本协议继续生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资料信息,除已向社会公开的之外,均属该方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保护双方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及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除双方允许公开发表外),若违反此项条款,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因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机密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及赔偿条款

1. 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进行合作,并承诺在今后同等条件下的合作中,各自拥有优先与对方合作的权利。

2.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天内对其违约行为进行修正、补救;限期仍不能修正、补救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就其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3. 合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而单方要求终止本协议所述的合作,必须至少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共同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方可以按照双方共同的商定终止本协议。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互相谅解、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未果的,应向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5.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本协议未涉及或未详尽涉及的问题或条款可以签订协议附件加以解决。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优惠折扣比不上其它贵宾卡、会员卡等折扣,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取消乙方作为联盟消费单位的资格。

第八条   协议终止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承担的义务,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任未得到纠正,则甲方将终止在本协议项下所授予乙方的任何权利及已提供的服务。并要求乙方:交还甲方提供的操作手册、宣传标志及材料;销毁所掌握的各种资料及复制件;停止以甲方或“XX会”或“XXXX”等名义进行的各项促销活动。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签于甲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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