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双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双十双百”专项活动的总结

下双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双十双百”专项活动的总结

下双司法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双十双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自3月底至9月底在全乡开展人民调解“双十双百”专项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保证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下双乡成立了以所长齐作文为组长、干警杨丽萍为副组长,各村人民调解员为成员的“双十双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丽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组织好、落实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贯彻

组织调解人员深入村组(社区)调委会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和开展“双十双百”活动的重要性,激发他们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保证和纠纷化解

加强和巩固人民调解组织,对组织网络涣散,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满足基层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建立行业性调委会一个。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调委会日常业务工作

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调委会的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四项制度”,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的“六统一”。

四、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要在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要把有法律知识、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够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并在今年上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人民调解知识测试、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和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突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100%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9%以上,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篇:合什司法所开展警民亲“警民和谐年”活动的总结

合什司法所开展警民亲“警民和谐年”

活动的总结

自今年全县政法干警开展“警民亲”,警民和谐年活动以来,我所根据宜宾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策划,广泛宣传动员,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项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进程,总结相关经验,努力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新型警民关系,现将我所“警民亲”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宜宾县县司法局干警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以来,我所把开展“警民亲”活动的日常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由司法所所长亲自抓,并将“警民亲”活动日常工作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评比,充分调动全所司法行政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开展好“警民亲”活动,我所多次组织全所司法行政干警学习宜宾县司法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在政法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一边学习一边开展工作,把文件的内容落实到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学习讨论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

好“警民亲”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我所根据《宜宾县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反复讨论,由所长对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负责,明确分工,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全力推进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一)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

一是健全调解网络,完善调解机制。已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村(居)调委会23个,设置行业调委会2个,共有调解人员148人,形成了组、村、乡(镇)、县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结合人民调解“七进”工作,对物业管理、医患、劳资、工商、环保、交通事故、旅游、工业园区、行政接边地区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进行指导。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素质。今年x月、5月司法所分别对15个村(居)调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并采取观摩交流、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同时,通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让调解员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实战经验和能力,充分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坚持按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行采用领导包案,定人限时化解并采用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活动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1件,其中司法所指导和参与调

解重疑纠纷8件。

(三)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司法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司法所工作员的手机号码,并通过接待咨询、参与调解、上门服务等渠道针对老、弱、病、残、孕、中小学生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优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年迈体弱及身患疾病、出行不便的群众进行预约登记,派员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应当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法予以减免,共简答来访群众的咨询6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起诉立案件5件。

(四)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建立定期走访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监狱服刑人员的亲属制度。截至8月,共走访社区矫正对象8人,回访假释、保外人员8人,帮扶服刑人员家庭数8个,开展服刑人员家庭帮扶次数次,促进刑释人员通过帮扶实现就业人数全部就业,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亲属16人(次)。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属的实地走访,开展交心谈心、心理疏导、亲情教育,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状况全面调查了解,并提出解决其实际困难的方案。

(五)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结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村”活动,主动为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援助。截至8月,解答法律咨询60人次。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和谐。

三、下一段工作设想

1、继续把“警民亲”活动作为辖区内两个所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警民和谐一家亲”的警民关系。

2、强化司法行政干警的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制度,提高认识,增强其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

4、严格督导检查各辖区内两个镇所“警民亲”活动开展情况。

宜宾县司法局合什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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