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及不足之处

解决方案及不足之处

当前,针对制假售假问题,现在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从国家层面而言

(一) 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强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商品信息;创新监管手段;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 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公安机关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要及时立案侦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侦查职责。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商务部作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接报后应当立即调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研判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形势,确定重点打击的目标和措施。

(二) 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的约束激励机制:

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工作: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的作用。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注重创新、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

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

(四) 完善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负责领导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各监管部门要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修订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完善刑事定罪量刑标准,健全相关检验、鉴定标准,加大对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惩处力度,为依法有效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多双边的执法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跨境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能力。

二.从个人方面而言:

(一) 首先自身提高防范意识;

(二)个人遇到这种状况,向有关部门投诉,如工商行政部门;

(三)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四)当遭受重大损失时,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不足之处:

1. 首先,我们的法制不健全,对于打击制假售假,法律并不能达到预设的效果;

2. 其次,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人们都会选择最大限度地追逐

利益,这样必然会出现一些规避法律问题的行为去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制假售假的现象;

3. 当个人遭受损失不大时,人们往往以自认倒霉的态度来处理假冒伪劣产品,在一定程度

上纵容了制假售假者的不法行为;

4. 执法不严使得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

5. 总之,完全依靠法律制度或者具体的法律规范及公众的自我防范是远远不足以解决此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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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现有方法不足之处

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部分研究是针对评价的理解而不是力图应用于实践或者说离实践应用还比较远;

2)这些评价或是基于项目的事前评估与可行性分析;或者是事中的比较判断过程;或者是事后总结

性的效益测度等:在很大程度上均游离于项目之外,只是为了某些特定的目标、在特定的阶段进行相对

独立的评价活动。

实际上,评价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获得一个更高的业绩水平而使用的手段。企业通过评价把

项目的期望值传递给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而影响这些人的行为,影响的过程才是评价的真正意义所

在。但在传统的评价过程中,由于评价活动的独立性,所产生的影响支离破碎、不成体系,甚至事前、

事中或事后的影响是互相冲突的,评价只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贯彻到项目的侮个环节中,因而也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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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不到评价预期的目标。

E即评价应该融合于项目整个建设之中,与项目建设过程完全协同,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而不是一些独立的、在特定阶段使用方法的组合,那么,用“全程评价”这一概念重新理解E,RI项目

的评价就要恰当得多。ERP全程评价应该是一系列相互依赖、相互支撑、阶段性前进的活动组合,分

别渗透到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不同阶段,成为推动项目效益最大化的直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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