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厂区内 面 号朝 厂房 间 层约 平方,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年租金 元整(¥: )。不含税金等一切政府规费。如需开#5@p另加税金。

(二)租金一年一订。租期三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租半年一付,到期前一个月付清。(如乙方到期连续一个月不付租金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三)水管、总电线路由甲方按装到厂房(总线路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他办公线路由乙方自行安装。线路严格按大于用电量配备,因用电量大于电路的负荷,所引起的火灾等其他一切事故和经济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电费按 元/度收取暂定,水费按 元/吨收取暂定。(水电费如有涨幅再作协商。如政府与水电部门停电、停水,甲方不予负责。)在租期内因乙方拖欠水电费,使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造成全厂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和赔偿。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租期内,电路、水路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搭建和占用其他面积,如要搭建和占用,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须交甲方租金。租期届满或双方解约后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买保险,因地震、台风、洪水、大雪等一切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一切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五)乙方在租用期内保证搞好卫生整洁工作,由园区统一清理。排污按照环保局要求排放,如有噪音、空气污染等等影响周边居民和本厂内的其他租赁人生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赔偿事物,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金。(注: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到厂大门外燃放),生活垃圾由乙方自备垃圾桶,每年交365元给园区管理部门,由园区统一清理垃圾。

(六)在租房期间,厂房内搭建和装璜,由乙方自行负责,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期内乙方维修期满后原样归还甲方。因政府或其他部门征用土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搬走,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中乙方的工商,税务等一切规费由乙方自负,不得在厂内用明火做饭等。因乙方原因不慎失火或其它原因损坏房屋,和旁边的一切财产,必须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将跟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厂区内(严禁赌博),如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和灭火器)

(八)合同期满乙方如续租,必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如有特殊事项不再出租,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退还多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万元的经济损失。乙方如有特殊事项不再租赁,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不退还多余租金,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壹万元的经济损失。

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司法部门解决,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地长兴。

注:如以后税务部门须收取租房税金和一切政府规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其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场地出租给 乙方。并同意乙方转租给长春移动建设移动基站(包含美化天线)使用。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与长春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

场地面积:

租赁期限:租期为5年,自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止。

1、该房屋产地租金总额为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签订后,长春移动公司进场施工,基站建设完成,每年一次性付款租金120xx.00元,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该房屋场地租赁税由乙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场地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该基站自行发生的费用(如使用电费)。房屋场地修缮与使用。

3、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的使用。该场地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场地及设施损坏的,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乙方原因,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因乙方在施工时或乙方安置的设备在成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

房屋场地的转让与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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