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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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桥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严桥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再次修订稿) 第一、分配内容: 第一、分配内容: 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成以下几个部分进行分配:考勤津贴、班主任津贴、工作量津贴、绩效 考核积分津贴(工作表现)、学期工作质量奖、教学成果奖和附加项目津贴(含加班补助)。 1、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严桥中学班级工作条例》,对班主任进行逐月和学期专项考核,并在期末一次性发放班主任月考核津贴和学期考核奖。 2、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考勤办法,并据此发放教职工考勤津贴。 3、以个人学期绩效考核的有效积分,确定津贴分配办法,发放教师绩效考核积分津贴,按考核组、教 师和学生评教确定(非教学人员按考核组、全体教职工测评评分确定)。 4、根据学校新修订的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见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发放教师工作量津贴。附加项 目的有关内容,已含于教职工月工作量奖中(加班除外),并以此为依据发放附加项目津贴。并据学校工作 质量奖发放办法(含班主任和教研组长学期考核奖),发放学期工作质量奖。 5、根据教育局每年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制定学校教学成果发放办法,发放学校教学成果奖。 6、非教学人员按出勤考核、工作量、个人学期绩效考核有效积分(工作表现)、工作成效进行分配。 第二、分配方法: 第二、分配方法: 根据无教人【20xx】66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分别考核进行 分配。 首先,设立班主任津贴,每学期的班主任津贴总额为 L,从全校享受绩效工资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额中,按 150 元/人的标准,提取班主任津贴总额(从而得出全校享受绩效工资的教职工奖励性工资总余 额 C),按学校班主任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学期结束,按学校班级工作条例,一次性发放月考核奖和学 期考核奖。 其次,按岗位系数(见附件 2),根据我校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余额 C,核算出每位教职工学期奖励 性工资总金额 D,并按非教学人员和教学人员两类,分别对奖励性绩效工作 D 进行分配。具体如下(适用于 学期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绩效考核不合格者按无教人【20xx】66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非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关于非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出勤(占 10%)。学校设立考勤奖,占每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10%。一学期出满勤,且在学校绩效 考核中合格的人员,获全部考勤奖(即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0%)。一学期未出满勤者,按学校请假考 勤制度(见后附)扣发相应工资。


(2)工作量(30%) 非教学人员的基本工作量比靠全校教师的基本工作量,以百分比形式呈现,获得基本工作量及以上的, 且凡能按职责要求完成学期(年)工作的,没发生有影响差错的非教学人员,发给本人绩效工资 30%部分。 否则按工作量比例获得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部分,其中,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的(教学人员亦同), 其基本工作量减半,非教学人员工作量占基本工作量(课时量)的比例为: 单位报账员(会计):100%,现金会计:100%。 教导处:全职教务员:80%,兼职教务员(教师兼课或兼其他工作):50%。 档案员:70%;全职考勤统计员:60%;宣传员:10%;广播室管理员:60%; 全职实验员:70%;兼职实验员:60%;体育器材保管员:20%; 总务处: 大件实物保管员:50%; 校园环境管理、监督员:60%; 小件物品采购、保管员:40%; 后勤保障事务员:60%; 图书管理员:50%; 邮件收发员:60%; 工会常务副主席: 40%; 网站管理员:40%; 网络管理员:40%; 多功能厅管理员: 40%; 政教处:资料员:30%; 行政办公楼管理员:50%。 一人兼多职的累计计算,兼职人员若上课,按教师任课情况计算累加。 (3)、工作表现(30%) 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表现以绩效考核积分津贴呈现,将上述(1)、(2)两项及本款第(4)项的所有扣 款余额连同非教学人员每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30%部分的总和,作为该项津贴总额 K,将非教学人员的测评得 分,按学校考核小组考核(测评)和全校教职工测评得分按 6:4 的权重进行合成,算出每个人的测评分, 得出全校非教学人员测评总分 U,计算出 K/U 的值 p,将每个非教学人员的测评乘以 p,即得每个非教学人员 的绩效考核积分津贴 Q。 (4)工作成效(30%) ①图书管理员、实验员,每学期期初要有学期工作计划,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否则每缺一项扣 50 元, 并扣考核每项 5 分;同时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要有上墙的制度、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流程等,凡在学校组 织的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给予 5 分以内的扣分。 ②非教学人员, 无故延误所承担的工作, 受到上级批评或校长及有关处室领导多次催促, 仍延误工作的, 每发生一次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50 元,并最多扣考核 10 分。 ③凡学期考核合格及以上,圆满完成学期工作任务的,发给本人工作成效 30%部分。 每学年对全校非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清结,凡剩余部分平均分给非教学人员。 (二)关于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出勤(10%)(分配方法同第(一)项之第(1)款) (2)工作量(30%) 按照上级关于中学教师周课时量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科基本工作量,学校在实行聘任制过 程中,尽量合理协调均衡教师的工作量,但若确因工作需要,在调整时,要求教师超出基本工作量工作,教 师应当服从安排。 基本工作量 语数外 9-11 节;理化生、政史地 10-12 节;信息技术、音体美 11-13 节。 跨年级、跨学科授课,折后加一个课时,但需两个年级(学科)教案均有,其中一个年级(学科)教案 可略写,连续 2年或因特殊原因需由高二抽调带高三毕业班加基本工作量的 30%(含高三毕业班加 15%的工 作量)。连续 3年带毕业班加基本工作量的 40%。 凡男教师 55 周岁以上,女教师 50 周岁以上,其基本工作量减半,行政人员工作量按下列标准折合(占 基本工作量的百分比或占工作量奖平均数的百分比)。 校长:120%,副校长:100%,中层 70%(高中实行绩效工资后,调整为:校长 100%,副校长 80%,中层


70%)。 副校长兼课 3-5 节,中层兼课 5-7 节为基本工作量。 关于超工作量和不满工作量的计算。工作量超出语数外基本工作量 10 节的(其他学科折合后比较,下 同)部分为超工作量,学校将按规定发给超课时津贴(见后),工作量低于学科基本工作量最低限的为不满 工作量,工作量达到学科基本工作量最低限的教师,可视为工作量饱满。 在学校绩效考核中合格以上的教师,如工作量饱满,可得满工作量津贴(即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30%);如工作量不饱满,按实际授课时数占学科基本工作量下限的比例乘以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30%的方 法,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 (3)工作表现(20%)按绩效考核积分津贴进行发放,期末按考核小组评分、群众互评得分、学生评教 得分 5:3:2 的权重,算出每个人的测评分,满分按 100 分记,测评得 90 分及以上者获得本人 D 之 20%的 1 00%;70-79 分获得本人 D 之 20%的 90%;60-69 分获得本人 D 之 20%的 80%;59 分以下者获得本人 D 之 20%的 70%。 (4)教学业绩及附加工作(40%及上述各项扣除款) ①学期工作质量奖(15%),按期末下列各项成果赋分进行考核:计划 20 分,教案 100 分,作业 100 分, 小结 20 分(无期末考试的学科 30 分),民评 60 分,听课记录 10 分,记分册 10 分,总分供 330 分。 期末考核获得 285 分及以上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 获得 270-284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作 15%的 90%。 获得 260-269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80%。 获得 250-259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70%。 获得 240-249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60%。 获得 230-239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50%。 获得 220-229 分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40%。 获得 219 分以下者获得本人对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15%的 30%。 高中教师未实行绩效工资,将按 330 元的最高额,按原来办法发给教师学期教学质量奖。 班主任和教研组长考核奖,班主任考核奖按本分配办法之首先条款执行,教研组长考核奖按学校原有规 定执行。 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津贴。高三年级组长按学校原有标准执行,其他年级组长折半处理,教研组长津 贴按学校已有规定执行。 ③超课时补助以语数外 10 节为标准课时量,其他学科折后比较,课时量在 11-14 节(含上下限)的, 每超一课时补助 12 元。课时量在 15 节(含 15 节)以上的部分,每超一节补助 16 元。 所有教师都有服从学校临时安排代课的义务,临时安排代课,每节课按 12 元予以补助。 高中教师未实行绩效工资,执行语数外标准课时量 10 节内(含 10 节)(其他学科折后比较),每节按 补助的办法发放工作量奖,超课时量补助发放办法同上。 ④教学成果奖。义务教育阶段按县教育局制定的办法执行,对于毕业班学生进入我校学习的,按学校每年制定的办法执行。 高考成果奖,根据县教育局每年高考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奖励办法发放毕业班教师教 学成果奖。 ⑤临时安排工作,按学校原有办法执行。 ⑥按本办法据实计算考勤、工作量和工作表现三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所有余额全部纳入本条第(4)款 教学业绩及附加工作进行分配。 ⑦每学年对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清结,凡剩余部分,高中实行绩效工资前,按岗位系数分 配给义务教育教学人员,高中实行绩效工资后再统筹考虑。


本办法从 20xx年x月开始实施,已有的分配办法同时作废。请假办法从 20xx年x月x日起实施,之前 请假的按原制度执行。 附:学校请假考勤制度 凡教职工请假超过 15 天的按政办(1998)92 号文件第四章(见附件一)规定执行(文件中工资或基本 工资的界定,按现行基本工资的界定方法执行)。教职工因病请假住院治疗(含请假期间康复阶段)、法定 假(婚、产假等)均不享受假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请假 15 天(含 15)以内,由学校批准,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书面报告、审批、销假等请假 手续的,一律不扣绩效考核分,否则按下述标准扣分:①学校集中会议、有关处室召开的专门会议等,缺勤 一次扣 2 分(每月由秘书、处室部门负责人统计一次,集中由秘书公示并存档,期末由秘书汇总上报考核小 组),每学期最多扣 10 分。②一学期内按政办(1998)92 号文件(见附件一)规定程序和时间请事假、探 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的,不签到不扣分,否则,缺签一次扣 1 分,直至扣完 10 分为止。 病假按政办(1998)92 号文件第四章之第九条规定(见附件一)执行,不扣分。(秘书负责统计且一月公示 一次,期末汇总报考核小组)。 ①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须经学校批准,否则按旷工、旷课处理),误课(由学校安排别人代课,下 同)按每节 12 元扣款,无课和非教学人员按每天 12 元扣款。 ②旷工。教师旷工误课(包括未请假私自调课双方)按 20 元/节扣款,非教学人员旷工按 20 元/天扣款。 ③病假、丧假。教职工因病、丧请假,误课按 6 元/节扣款,无课及非教学人员按 6 元/天扣款。 ④婚假、产假等法定假,不享受假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产假超规定期限的,按政办(1998)92 号文件 有关条例执行。 ⑤签到。学校工作日期间每天实行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制度,每位教职工提取 100 元作为签到考勤奖, 期末一次性统计,按每缺签一次扣 1 元标准执行(直至扣完 100 元为止),扣除的款项平均奖励给出满勤的 教职工。高中实行绩效工资前学校按总量每人 100 元标准,按同法执行(请假不签到,按请假时间扣款,不 重复扣款)。 ⑥学校常规会议包括:全体教职工会、教研组活动、班主任工作会议、行政会议、年级组会议、党员会 议、教研组长会议等,教职工未请假而缺会,每次扣款 10 元,期末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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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责任”对于现代企业组织的管理,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责任的丢失,也就意味着目标和效率的丢失。责任遵循着一种守恒原则,当责任没有被承担起时,它并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恶果。

本考核分配办法在全公司内部横到边、竖到底,所有岗位无一例外地全部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的总原则就是:干什么考核什么,个人收入与个人责任承担即工作成果相紧密联系。

一. 岗位职责考核与奖励项目

20xx年工资分配方案中的各岗位工资标准,其中60%为基础工资,只要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一般的从业规范就全额发放;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上班不正常工作者,就取消其部分或全部基础工资。其余40%为奖励性(浮动)工资,要分别对应下列考核与奖励项目逐一考核兑现。

机修分厂钳工和电工,正常设备维修项目不再支付项目维修费,只有设备大修和自制设备按核定的项目费用支付(设备大修具体参加人员和分配方案由分厂按月上报企管部,核准后并入月度工资一并发放),其余全部按本考核办法执行。

自20xx年起,施行公司全员出勤打卡制度。具体办法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

1. 施行工时定额制的生产作业人员考核项目与奖项

(1)产品质量――对废品率低于废品指标、产品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者,施行质量效益奖。具体规定按《质量效益奖施行办法》执行。

(2)个人生产计划――对超额完成月度个人生产计划者施行超产效益奖。

(3)物料消耗――对在生产中厉行节约,水电、物料费用低于指标的生产班组成员施行节约效益奖。

(4)劳动态度――对服从上级领导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者施行出勤奖。

2. 分厂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无工时定额的岗位即生产辅助人员的考核项目与奖项

(1)单位集体劳动成果――以单位各生产考核项目核算结果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2)物料消耗――以单位各班组万元产值物料消耗实际发生对应消耗指标为考核依据,有节约时可参与分配节约效益奖。

(3)劳动态度――对服从上级领导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者施行出勤奖。

3. 科室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部属员工的考核项目与奖项

(1)职责履行――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施行工作质量效益奖。

(2)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按月度生产计划和销售收入完成比率施行生产经营效益奖。

(3)工作态度――对服从领导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者施行出勤奖。

二. 岗位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1. 施行工时定额制的生产作业人员岗位职责考核与奖励办法

(1)工资收入施行计件工资+效益奖+其它奖项,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其计件工资按其个人入库数量与企业核定的工时定额为核算依据,废品、次品、返修品(未返工合格前)等不合格品数量和丢失数量不得计为入库有效数量。任何未经企业领导审批的额外工时定额都属于无效定额。

(2)质量效益奖,由质检部门归口考核认证。按实际达成的废品率与产品合格率兑现质量效益奖,具体规定按《质量效益奖施行办法》执行。

(3)超产效益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生产作业者超过工时定额100%部分超产效益奖按以下原则考核兑现。

① 分厂月度生产计划百分之百及以上完成时,产量工时按每分0.07元核算超产效益奖。

② 分厂生产计划未百分之百完成时,产量工时按每分0.06元核算超产效

益奖。

(4)节约效益奖,由考核部门(根据财务部统计报表)归口考核认证。生产班组对水电、物料消耗指标有降低时,其节约部分的50%作为节约效益奖额,在分厂领导和本班组作业者之间按贡献大小(即个人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分厂评议小组向企管部提交评议报告,按企管部复核结果兑现节约效益奖。

(5)出勤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出勤奖标准为满月奖励60元;月内有缺勤时,缺勤1天奖励58元,缺勤2天奖励56元,缺勤超过2天以上或出现旷工情况者取消全月出勤奖。个人工时定额计划完成率低于95%者取消全月出勤奖;考核评议结果为“差”者取消全月出勤奖;分厂生产计划完成率低于90%时取消全月出勤奖。

(6)员工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考核依据,由分厂厂长、班组长和作业者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各分厂评议小组对其个人进行工作评价,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结果。考评结果上报企管部复核通过后兑现各奖项。

2. 无工时定额岗位及生产辅助人员岗位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1)工作质量效益奖。企业核定的固定生产辅助人员,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考核依据,由分厂厂长、班组长和作业者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各分厂评议小组对其个人进行工作评价,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结果,评价报告上报企管部复核。

最终考评结果――对应6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单位5项考核指标考评结果对应4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5项考核指标为:生产计划执行率、出产期执行率、投入产出率、入库批合格率、现场管理达标率。

服务性岗位人员――维修钳工、维修电工、管道维修工、质检员、理化计量员、库管员、会计员等,除经本单位考评外,还要经所服务单位的考评,评价报告上报企管部复核。

(2)出勤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出勤奖标准为满月奖励60元;月内有缺勤时,缺勤1天奖励58元,缺勤2天奖励56元,缺勤超过2天以上

或出现旷工情况者取消全月出勤奖。考核评议结果为“差”者取消全月出勤奖;分厂生产计划完成率低于90%时取消全月出勤奖。

(3)生产作业人员在本岗位待料期间,分厂领导应首先安排员工到第二岗位学徒或安排其它零活,确实无法安排时,允许员工待料休息。到第二岗位学徒或安排其它零活期间原则上只施行出勤奖。出勤奖按(2)条规定执行。学徒期间按学徒工资标准核发,干零活按相关工资政策执行。

学徒或干零活的考核依据为:

① 生产记录(干零活要以实际工作小时作记录);

② 单位评议小组的评价报告。

③ 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帮工时,必须提交制造部下达的派工单。

3. 分厂生产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1)工作质量效益奖:

① 生产计划执行率≥100%――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4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② 出产期执行率≥95%(下料、热处理、机修≥100%)――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③ 投入产出率≥97.3%(下料≥99.4%;热处理≥99.3%,产品丢失率≤0.2%)――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5%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④ 入库批合格率100%――由质检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5%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⑤ 现场管理达标率≥95%――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现场管理达标率包括安全生产、工艺纪律、设备维护、5S管理、在制品管理等管理内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5S管理由制造部归口考核认证,工艺纪律、在制品管理由企管部归口考核认证。

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结果。

⑥ 临时性任务完成结果――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生

产班长和生产主管承担的由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考评以分厂厂长对班组长的工作评价报告为考核分配参考依据。分厂厂长承担的由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考评办法另以生产经营调度会形式形成的考核报告为考核分配参考依据。

(2)物料消耗节约效益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分厂水电、物料消耗考核,以班组为单位的形式进行核算,消耗指标有降低时,其节约部分的50%作为节约效益奖额,在班长、分厂厂长和该班组计件作业者之间分配。

突破消耗指标时,其超额部分的50%由分厂厂长和责任班组班长分摊,个人分摊最高金额不超过其个人50%的浮动工资。

(3)出勤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出勤奖标准为满月奖励60元;月内有缺勤时,缺勤1天奖励58元,缺勤2天奖励56元,缺勤超过2天以上或出现旷工情况者取消全月出勤奖。考核评议结果为“差”者取消全月出勤奖;分厂生产计划完成率低于90%时取消全月出勤奖。

4. 科室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部属员工岗位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1)工作质量效益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以岗位职责履行考评结果为考核分配依据。具体打分标准按《质量效益奖施行办法》执行。

考评办法有两种形式,一种为以部门领导和主管对其下属成员的岗位职责月度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应50%浮动工资;服务性岗位人员――质检员、理化计量员、库管员、会计员等,除经本单位考评外,还要经所服务单位的考评;考评报告经本部部长复审后报送企管部审批,根据最终考评结果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另一种为以生产经营调度会上安排或下达的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应10%浮动工资,由考核主管根据其完成情况形成考评报告,报送制造部部长审批,并据此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结果。

(2)生产经营效益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

① 全厂月度生产计划完成率――对应20%浮动工资兑现生产经营效益奖。

②月度销售收入计划完成率――对应20%浮动工资兑现生产经营效益奖。

(3)出勤奖,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出勤奖标准为满月奖励60元;月内有缺勤时,缺勤1天奖励58元,缺勤2天奖励56元,缺勤超过2天以上或出现旷工情况者取消全月出勤奖。考核评议结果为“差”者取消全月出勤奖;生产计划或销售收入完成率同时低于90%时取消全月出勤奖。

(4)主管以上领导评价细则

① 所属员工平均得分,即为主管得分。

② 部门主管平均得分,即为本部部长得分。

③ 部长平均得分,即为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得分。

三. 考核方式说明

1. 考核实行百分制。

2. 考评结果分为:好(≥9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差(<60分)四种结果。

(1)好――按100%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2)较好――按70%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3)一般――按50%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4)差――按30%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3. 本考核办法不适用于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按《20xx年销售政策》考核。

4. 本考核办法中未提及到的各类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文执行。

四. 附则

1. 本考核办法由企业监督管理部督察执行,试行3个月。

2. 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x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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