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签约协议书

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协议书

重性精神病

甲方: 卫生院团队全科医生签字: 服务电话: 乙方: 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免费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

(二)免费为乙方提供精神病随访服务

1、随访服务: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2、随访评估: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病情评估,针对病情控制稳定的患者,至少3个月随访1次,监测病情控制和治疗情况,开展健康教育、非药物治疗、药物治疗和自我管理指导;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3、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

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三)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脂、X线和B超等检查。对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而服用氯氮平等药物者,至少每3个月检查血常规一次。

二、乙方自愿接受以上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接受甲方的健康指导,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甲方必须尊重乙方,严格保护乙方的隐私,不向任何人透露乙方的相关病情。

三、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是否续约: 续约期限:

 

第二篇: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20xx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院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院长周兴奎兼任,公卫科科长李晓红任副组长,成员有吕建华、张康、范瑞琳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

二、年度工作目标: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以镇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3.5‰以上,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70%,登记患者网络录入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全年对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按着进行1次健康体检,随访不少于4次,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达到60%以上。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

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

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进行分类干预,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