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竞赛试题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答: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6种。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决定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2)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3)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4)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5)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3. 参与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情形有哪些? 答:(1)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2)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4、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在哪几种情形下,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处分决定?

答: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第二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第三种: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5.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参与赌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是怎样规定的 ?

答:行政机关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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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05号 20xx年12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监察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干事)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监察局,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以及《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公务员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

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月起晋升级别。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二)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

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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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

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9]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监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监察局(室):

最近,一些省市要求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解除问题予以明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解除行政处分,按照谁给予处分,谁负责解除的原则,由批准给予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办理。

(二)国家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已改正错误的,按照《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6]82号)规定的期限予以解除。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从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改正错误,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没有再犯与受到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同一性质的错误,也没有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

(三)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 特殊贡献,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要追加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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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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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20xx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中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20xx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中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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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中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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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公务员涉嫌犯罪时的处分适用如何把握

公务员涉嫌犯罪时的处分适用如何把握

来源: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13-10-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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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在公务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情况下的处分适用,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处分决定机关先行处理,即处分决定机关在作出开除处分或取消退休费待遇的决定后,将相关公务员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司法机关先行追究刑事责任,即司法机关先对相关公务员判处刑罚,处分决定机关再据以作出开除处分或取消退休费待遇的决定。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如果司法机关最终未判处刑罚,处分决定机关原已作出的决定是否须随之改变,亟须统一认识。对此,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虽有所规定,但主要针对司法机关先行追究刑事责任的部分情形,对其他情形如何处理,实践中存在一些困惑。

(一)公务员涉嫌犯罪受到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后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是否须变更开除处分决定。一些同志认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被免予刑事处罚的要给予开除处分,对这种情形应当变更开除处分决定。对此,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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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2、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 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3、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4、行政机关公务员 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5、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 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9、为赌博活动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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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被判刑是否会开除公职?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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