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XX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报告

XX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报告 公刑诉字【20XX】01号

犯罪嫌疑人:张XX,性别:男,19xx年 10月 8日生,民族: 汉族,籍贯: XX,文化程度:大专,单位及职业:XX茶厂值班室行政干事,住址:XX茶厂。

犯罪嫌疑人:陈XX,性别:男,19xx年 10月 8日生,民族: 汉族,籍贯 :XX,文化程度:大专 ,单位及职业:XX茶厂值班室门卫,住址:XX茶厂。

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张XX在20xx年9月25日凌晨三点左右接到陈XX抓到一个小偷的通知后,随其到厂值班室去看被抓到的小偷,张XX在问小偷的过程中,小偷无应答,张XX便用脚向他的左胸部和左软肋处踢,随后又用电筒向小偷头部敲击,随后回家睡觉不管小偷的死活,小偷因受重伤而于20xx年9月26日早8点左右死亡。张XX在此过程中动用暴力,涉嫌故意伤害罪。

犯罪嫌疑人陈XX在20xx年9月25日凌晨三点五十分左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将小偷捆绑拖到办公室进行看押,未及时将小偷送往公安派出所,将小偷私拘禁在XX茶厂值班室门口,以及构成非法拘事实。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记录,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犯罪嫌疑人:张XX,陈XX 二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 余下全文

篇二 :侦查终结报告(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

侦查终结报告

**检**侦终〔****〕**号

一、犯罪人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族,籍贯 , 文化,政治面貌 (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写清其身份),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_,前科情况等。

犯罪嫌疑人 (犯罪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男(女)、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等。

二、案件来源

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

三、主要涉嫌犯罪事实

经依法侦查,查明:

***

四、主要证据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定性、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

1

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构成***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将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移送审查起诉。鉴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 …… 余下全文

篇三 :交通警察分局危险驾驶案侦查终结报告

XX市交通警察分局

XX危险驾驶案侦查终结报告

犯罪嫌疑人XX,男,汉族,户籍所在地:XXXX市XX区化工厂东X-X02号,现住XX市XX区XX名邸X-X-X02号,身份证号:010103196XXX131815,联系方式13709XX58XX。

违法犯罪经历:200X年6月21日因涉嫌危险驾驶案被XX市交通警察分局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XX危险驾驶一案,由XX 于200X年6月15日22时09分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侦查,于200X年6月21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于200X年6月21日被我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XX有以下犯罪事实:

200X年6月15日22时05分,XX醉酒后驾驶X ANH1X6号车沿XX 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广场东路路口时,与前方已发生交通事故停驶在道路上的XAP8X04号车及XAT2X56号车相撞,造成XAP8X04号车乘客XX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XX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X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5.70mg/100ml。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XAP8X04号车、X ANH1X6号车及XAT2X56号车车检报告、X公物证鉴字[200X]405号血醇检验报告等证据证实。

…… …… 余下全文

篇四 :呈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呈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我局于***年*月*日立案侦查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因该案案情复杂,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犯罪嫌疑人×××,别名×××,男,19xx年7月20日生,出生地××省××县,身份证号码:×××××××××,汉族,大专文化,捕前住××省××市××县××乡××村××号,无业。20xx年×月×日,因涉嫌***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月×日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由被害人赵××于20xx年×月×日报案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过审查,于×月×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已于20xx年×月×日被抓获归案。

现呈请对犯罪嫌疑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理由如下: 自20xx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等人为非法获利,积极网罗劳释教解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为组织者、领导者,×××为骨干成员,×××等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 呈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织。为显示组织强势、打击竞争对手,该组织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活动,致伤十余人。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之规定,涉嫌 罪。因该组织共有犯罪分子十余名,实施****犯罪二十余起,目前尚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大量犯罪证据需要收集、核实,羁押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拟提请***区(县)人民检察院转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等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 …… 余下全文

篇五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

呈请阎华侵占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书

阎华侵占案,于19xx年10月19日立案, 于19xx年10月23日破案.经过走访调查,历时4天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阎华.侦查期间进过询问犯罪嫌疑人阎华,搜查其住所后,查实了犯罪嫌疑人阎华涉嫌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请况

犯罪嫌疑人阎华,男,2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湖南,长沙人,高中文化,出租车司机,居住地为长沙市岳麓区xxx街xxx号.

犯罪嫌疑人阎华高中毕业后考试通过取得驾照,后一直以开出租车为业.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二、案件来源及侦破经过

犯罪嫌疑人阎华涉嫌侵占他人财物一案,由受害人丁爱民于19xx年10月19日晚11时许到天心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从长沙市茶湾镇乘出租车到娱乐城,下车时将内有131050元现金和通讯录及其他物品的背包遗忘在车上,请求我派出所帮其寻找背包及物品。我派出所当即决定立案侦查。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经走访调查,在枫林夜总会停车场找到阎华,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阎华矢口否认在车内拾到背包的事。后公安人员依法取得搜查令后对阎华的住所进行搜查,找到背包,最后阎华交代了犯罪事实。

…… …… 余下全文

篇六 :十一、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十一、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侦查终结的程序

1.制作《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侦查终结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装订立卷。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移送审查起诉

(1)批准。案件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起诉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文书字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情况;

正文,包括案件办理情况、案件事实、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案件的有关情节、犯罪性质及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

尾部,包括送达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和公安局局长名章、附注事项。

共同犯罪案件的《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明每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具体罪责和认罪态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记录在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在《起诉意见书》末页注明。

…… …… 余下全文

篇七 :呈请##报告书

呈请##报告书

呈请 ## 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石军,男,汉族,19xx年10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13xxxxxxxxxxxx,户籍系河北省张家口市红旗楼工人村南宿舍一号楼203,现住张家口市后屯村。

个人简历:19xx年3月至19xx年4月在张家口市地毯厂工作,19xx年5月至20xx年3月在张家口市打工,20xx年4月至今,在张家口市铁道西开异型铁艺加工厂。

现拟对犯罪嫌疑人石军##,理由如下:

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26日期间,石军和李帅到尚义县甲石河乡囫囵村联系村委会收购杨树,后李帅到县林业局办理采伐手续,允许采伐393棵杨树,李帅、石军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串通村干部郑宽、郭宪,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滥伐杨树139棵,折合立木材积27.09立方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石军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但因石军认

罪态度较好,及时退回其所得赃款,补回囫囵村集体所受损失,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石军##,并缴纳保证金壹万五仟元。

…… …… 余下全文

篇八 :呈请报告书

呈请报告书

呈请侦查终结报告书

第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加藤威,男,19xx年9月23日出 生,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xxxx,广东省广州市人,汉 族,暂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广景素摄小区7幢A单元 暂住房711。加藤威自幼上学,18岁开始辍学并且到处打工, 到过广西、四川、福建等地,20xx年6月X日到广州花都实 施诈骗。20xx年6月x日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现羁押于白云看守所。

建议对加藤威骗局诈骗案呈请侦查终结

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20xx年6月X日,加藤威利用伪造虚假票椐诈骗无名县大发贸易有限公司,吴生贸易有限公司和虚无贸易有限公司的钢材物资。证物:证人证言、虚假票椐、

在赃物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加藤威的供述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