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务处请示报告。
(一)发生严重工伤、重大群体事故、中毒、意外伤害、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多科室力量抢救患者、伤员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
(三)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首次开展重大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应用。
(五)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六)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及自杀和伤人迹象的患者时。
(七)科主任、医疗小分队成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九)患者死亡,申请进行尸体解剖。
(十)发生急性中毒和严重职业病。
(十一)发生输血反应或输血错误。
(十二)重要患者病情变化报告:收治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有影响的人士住院,涉及外宾的抢救。
(十三)急诊室重大抢救,各科室危重患者抢救。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院长及院办请示报告。
(一)重大经济开支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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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领导、直至院长请示报告。
一、重危病情报告:住院病人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可能时,主管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刻填写病危通知书,告知家属并让其家属签字,同时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
二、死亡报告:急诊或住院病人死亡,应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其存根与《死亡病人通知书》一起交医务部上报。住院病人死亡,由科主任组织讨论,讨论记录在一周内上报医务部。
三、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或伤亡超过6人)、大批中毒(超过5人)、甲类传染病,必须调动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
四、凡有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的临床应用时。
五、危重患者紧急救助,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能到场时。
六、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贵重医疗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管理药品、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或丢失,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分管院长,同时各相关科室应组织讨论,调查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附上当事人的检查,在事故发生一周内报医务部。
七、增减、修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时应报告院长。
八、省、市、区领导,知名人士、外宾、劳模住院或病危时,应报告医务部或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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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七、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十、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20xx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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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医院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安全运行,构建和谐平安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涉及社会安定、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直接关系到医院经营发展、财产安全、医院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的,均属于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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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科主任必须及时向医院有关职能科室(总值班)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突然同时接收大批伤员(如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等)、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
二、凡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三、需要紧急手术面病员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时;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纠纷,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时;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收治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外宾时;
五、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六、科主任外出、休假、离开工作岗位;
七、医务人员院外会诊、手术;
八、院外人员来院参观、采访、讲学等;
九、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参观、考察等;
十、凡因医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人,必须先请示科主任或上一级医师,由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提出,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转院。
医务例会制度
内容:传达上级医政管理精神,研究、通报、布臵和协调医疗及护理工作。
参加人员:由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主持,医务科召集相关职能科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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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人民医院
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或24小时内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正常班 时间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
一、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害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二、病人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病人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兆的。
三、同时收治三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涉及法律、政治问题以及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四、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五、需紧急手术的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六、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七、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特殊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病人在输血过程中发生严重输血反应时。
九、发生局部院内感染、疾病流行或发现特殊疾病病例、特殊症状病例时。
十、在医务活动中,存在难以处理的突发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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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
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相关部门(正常班时间报告医务部,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病员病危时,要填写病危通知单,送医教部。
二、病人死亡后,应填写死亡通知单,一式二份,报医教部,并由主诊医师安排人员通知其家属或单位。
三、对死亡病例应争取做尸检,以进一步明确诊断。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填写《死检申请报告单》,经家属签字同意后报医教部或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同时收治3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必须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
五、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报医教部,经院长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六、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或家属不在时,要报请医教部,经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
七、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损坏或丢失,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八、患者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患者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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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请示报告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处及主管部门汇报。
2. 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处报告,由医务处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4. 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处、保卫科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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