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填表说明:
1.水闸名称:除闸名外,填明水闸类型,如节制闸、分洪闸、排水闸、挡潮闸等。
2.水闸级别:按 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洪水标准》的有关规定划分。
3.工程概况:填明建筑物结构和闸门、启闭机形式,闸孔数及孔口尺寸,主要部位高程,地基情况及处理措施,设计的工程特征值和工程效益等。
4.工程施工和验收情况:填明工程施工的基本情况和施工中曾发生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工程验收文件中有关对工程管理运用的技术要求等。
5.水闸运行情况:填明水闸运行期间遭遇洪水、风暴潮、强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坏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6.水闸安全分析评价:应根据对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三项成果的审查结果,按规定内容逐项编写。
7.水闸安全类别评定:按水闸安全类别评定标准评定的结果填列。单项工程的安全鉴定,可不填列。
8.报告书中栏目填不下时,可适当调整或扩大。
_____闸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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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水闸名称:除闸名外,填明水闸类型,如节制闸、分洪闸、排水闸、挡潮闸等。
2.水闸级别:按 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洪水标准》的有关规定划分。
3.工程概况:填明建筑物结构和闸门、启闭机形式,闸孔数及孔口尺寸,主要部位高程,地基情况及处理措施,设计的工程特征值和工程效益等。
4.工程施工和验收情况:填明工程施工的基本情况和施工中曾发生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工程验收文件中有关对工程管理运用的技术要求等。
5.水闸运行情况:填明水闸运行期间遭遇洪水、风暴潮、强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坏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6.水闸安全分析评价:应根据对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三项成果的审查结果,按规定内容逐项编写。
7.水闸安全类别评定:按水闸安全类别评定标准评定的结果填列。单项工程的安全鉴定,可不填列。
8.报告书中栏目填不下时,可适当调整或扩大。
_____闸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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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闸位于***xx乡***村西北,***中游的xx大沟的入***口处,xx桥东,距xx桥30米左右,属xx流域xx水系xx支流***,是一座以防洪、除涝为主的小(1)型排水闸。
水闸地处平原地区,闸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0km2,主河道长7.6km,河道平均比降1/2000,流域内为平原区,土质大部分为褐黄色亚粘土、上部为粉砂土,干容重一般为1.62g/cm3。土壤中等透水性,地基承载力一般为0.12MPa。本地区地震烈度为Ⅵ度。
本流域属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夏秋季偏东南风,冬季偏北风,最大风力8级,最大风速23.7m/是,多年平均降雨量860mm。降于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为最小年降雨量的3倍多,主要在6、7、8三个月,该三个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0%—70%,冬季降雨量最下占全年的4%左右,春季约占20%。多年平均气温为14.9℃,极端最高气温43.4℃,最低气温-14. 8℃,多年平均为霜期226d。由于降水不均,年际变化大,易发生旱涝灾害。
水闸下游保护范围包括:沿河两岸乡镇工矿企业及沿河村庄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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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闸安全管理,规范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保障水闸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水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灌排渠系、堤防(包括海堤)上依法修建的,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闸。
小型水闸、船闸和其它部门管辖的各类水闸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增水高度超过校核潮位的风暴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的,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闸安全
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其直属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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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名】: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副 题 名】:
【起草单位】:江苏水利厅和水利部水管司主编
【标 准 号】:SL 214-98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发布日期】:1998-06-03发布
【实施日期】:1998-07-01实施
【标准性质】:水利行业标准
【批准文号】:水利部水科技[1998] 222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SL214-98的通知
水科技[1998] 222号
根据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计划,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主持、 以水利管理司和江苏省水利厅为主编单位制定的《水闸安全鉴定 规定》,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 编号为: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本标准自19xx年7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 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
【全 文】:
前 言
制定SI214一98《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主要依据为SL75一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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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工程概况 ........................................... 1
1.1******闸基本情况 ............................. 2
1.2流域特征 .................................... 2
1.3水文气象特征................................. 2
2基本情况 ........................................... 3
2.1建筑物级别 .................................. 3
2.2设计标准 .................................... 3
2.3地基情况 .................................... 3
2.4工程现状 .................................... 4
2.5地震设防烈度................................. 6
2.6安全检测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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