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不死鸟读后感

三毛 《不死鸟》 读后感

我总是看不懂那些鸿篇巨论,因为它们太深奥了。而这种深奥又常常让我觉得它与现实相差甚远——我无法从中体会到一种真实存在的感觉。而《三毛》却不一样。总觉得它是一种很有灵气的东西,在向世人传达着某一种语言。三毛以她最清新的笔调,最平凡的文字,写出了人世间最真实也最厚重最有份量的东西——亲情、友情、爱情。

亲情是人最不能割舍的一段感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我想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了亲情的博爱。亲情是一份理解、一种包容。有些东西可以想得很慷慨,但面对亲情,到了要真正做出抉择时,内心的私爱却能占据人的理智。“如果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这是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第一篇《不死鸟》中对父母亲说的一段话。面对三毛的“不成器”,三毛的父亲没少叹息过,但那份爱使得他能够包容三毛所有一切不合常理的行为。正是这份无私的爱,所以三毛才会那样地祈求上苍让她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为了爱的缘故”,忍着彻心的苦,切肤的痛,一个人独自喝下那永别的苦杯。

没有人会习惯一个人生活,身边没有朋友的微笑亦是忧愁,人总会莫名奇妙地空虚,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空心的稻草人,没有感情。朋友之间讲求的是信任、是理解。“善良之心,与世可依。”无论是自己熟悉的人还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三毛说“人跟人之间?知心?最重要”。她的真诚、善良、一诺千金,使她拥有了很多很多真心的朋友。无论是“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莫里,还是渴望飞翔却没有自由的哑奴,还是……他们对三毛真挚的友情,让人感动得想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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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杀死一只知更鸟 读后感

第一篇 之所以取名观后感是觉得自己还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水平来写影评。为此,只能根据老师所介绍的背景以及个人对剧情的理解来写一份非专业水平的观后感。

这部电影给我最深的印象不是案情的精彩,亦不是派克的专业辩护,而是斯各特和杰姆的快乐、童真的少年愉快时光,在剧中可以看到只有父亲的斯各特和杰姆,没有缺乏爱,相反却是满满的父爱和对母亲的憧憬与怀念。这两个小孩的童年可以说快乐、好奇、幸福齐聚一身。或许很多现在的小孩都会非常羡慕他们在自己的家里就可以玩的很开心,轮胎、爬树、荡秋千等等。这些在现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只能在游乐场才能看到它们的缩影。这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小时候的自己,不用干农活的时候几乎天天都跟着一大帮年龄比自己大的孩子一起玩,捉迷藏、玩过人游戏、跳绳、去山上摘果子、冬天在田里烤番薯等等,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是没有压力,父母也不会给太多的约束。从而悄悄地渡过了快乐的童年。而反观现在的小孩,在富裕的物质条件下,可惜可以玩的时间和玩意似乎和家庭水平成了反比,现在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可以高人一筹,为此巨大的压力落在了瘦弱的肩膀上,玩耍的时间已经被参加兴趣班所代替。或许谁也没有权利去评定这种社会现实的对与错,科技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变革。它是一种进步。人,从来都是在现实中抓住过去不放,从而有了感慨,感叹现实的不满,抒发对过去的怀念。人,就是一种充满矛盾的灵长类动物,在矛盾中挣扎,在现实中摸索着自己的道路。不过我想这也不为过,正好可以弥补内心的空虚,在忙碌中回忆过去。也许这可以作为一种情感治疗,从而让自己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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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一.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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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三毛全集》读后感

《三毛全集》读后感

起初读三毛的时候仅仅是被她在撒哈拉的故事所吸引。因为我是个很少花时间在阅读上的人,所以一篇篇的故事很适合我。于是,我是那么无意地进入那片沙漠。

偶然的一次,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段出自三毛的文字,我这才意识到我看的书也被称之为名著,这里面的语言也可以被摘录。摘录是以前我才会干的事,可是看了《三毛》那么久我都没有特意停下。因为我早已把这个过程当做是在听一位旅行归来的朋友讲述她的游记。我怎么可以打断她?

那片沙漠

生命在这样某偏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的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生老病死都是如此自然的事。

每个人都有一种说走就走的冲动,一个人,一个包,一张票。可是有多少人让冲动行动了?三毛踏入沙漠,就是一种倔强。

我可以是个浪子,但我的生活必须过得有收获而愉快。三毛的半生漂流过许多过,高度文明的社会,她住过,看透,也尝过,多少也受了影响。但她始终没有将心留在哪个城市,但撒哈拉沙漠不同,她说这是“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撒哈拉沙漠是这么的美丽,但这儿的生活却需要付出无比的毅力。物质和精神上的大苦难概括了所有的烦恼和痛苦。面对空旷辽阔得令人恐惧的沙漠,心里产生的是无边的空白。生活突然失去了喧嚣,失去了争吵,失去了竞争,本以为可以让自己进入田园般的生活,有了足够的时间思考,享受属于自己的阳光。但是,当人声再也不流动,当问候再也不频繁,尤其是当左右讯息都消失,这一切是否又过于恐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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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读后感Microsoft Word 文档 (3)

为爱而活

郎丛芹

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三毛的《不死鸟》,一下子触动了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文章字字句句渗透着心碎又心碎的挣扎,分分秒秒饱含了对丈夫荷西的爱恋和思念,对父母的不舍和无助。那是一个怎样的三毛啊?温婉的三毛,脆弱的三毛,痴情的三毛,孝顺的三毛,无奈的三毛。

河西的死无疑给了三毛致命的打击,他写道“许多个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躲在黑暗里,思念荷西几成疯狂,相思,像虫一样的慢慢啃着我的身体,直到我成为一个空空茫茫的大洞。夜是那样的长,那么的黑,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永远没有滴完的一天。”这表达了三毛对河西多么地痴情和怀念。她爱菏西胜过爱自己,饱尝了失夫之痛的三毛却在心里自语“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拚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一个何等痴情的女子啊!

面对年迈的父母,几近崩溃的三毛有着太多的不舍和无奈。“让我的父母在辛劳了半生之后,付出了他们全部之后,再叫他们失去爱女,那么他们的慰藉和幸福也将完全丧失了,我的死亡将带给我父母及丈夫的大痛苦,大劫难,每想起来,便是不忍,不忍,不忍又不忍。这不忍之中又饱含了三毛对父母的无限牵挂和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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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俗世奇人 读后感

《俗世奇人》 读后感(1)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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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

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

1608 刘昱彤

如果那是个美梦,我倒宁愿沉醉在那个梦里。但那个梦,它并不美,梦中,月被乌云遮挡,星星不再眨眼,银河不能再被看得分明。也因为痛彻心扉的思念,眼泪遮埋了笑脸,似乎花儿也有感知,悄悄地凋零,一切是如此的肃杀,如此的凄凉。因为她的爱人远去了。这就注定是个残败的梦。即使会有美景呈现,但也会稍纵即逝。因为赏花的人没有了欣赏的情趣。唯有一股思忧满载心头……

其实,以前的我,对文学的触及极为有限,对作家三毛的了解是从一个错误的认识开始的。我一直以为《三毛流浪记》中的那个小孩就是三毛,但后来才知道此三毛非彼三毛。也许是基于这个原因,才让我一直想读三毛的文章,了解这样一个伟大的女作家的心灵世界。 经阅读,我才真正对她与一个初步的认识。她曾就读于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毕业后留学欧洲,婚后定居在西属撒哈拉沙漠加那利岛,并以当地的生活为背景,写出一连串脍炙人口的作品。她是个性情向往自由的女性,她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她的作品也在全球的华人社会广为流传,在大陆也有广大的读者,当然,我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个。

事实上,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最喜欢她的作品之一,但这部文集并不是以小说连载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多篇文章共同组成的。而这些文章,在无形中又存在着些无形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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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读《俗世奇人》有感

读《俗世奇人》有感

冰心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苏霍姆林斯基说:“会不会阅读,决定着一个人的智力发展。”书籍是人类永恒的精神食粮,古今中外的大家,无不从阅读中汲取营养。在阅读中,不仅能获得知识、学会思考,而且会得到感情的陶冶和精神的享受。

在暑假时,我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真是有趣极了。小说写的是在天津卫有好多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在各行各业里都身怀绝技。冯骥才先生说:“这些奇人妙事,闻所未闻,倘若废置,岂不可惜?近日忽生一念,何不笔录下来,供后世赏玩之中,得知往昔此地之众生相耶?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我刚看了几篇文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每篇文章都不长,却能把一个人物写得那么精彩,那么活灵活现。

《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让我敬佩的人物:技艺高超的刷子李;“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足智多谋的杨巴;以牙记人的华大夫;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还有钓鱼很好的大回等,都让人无比佩服。书中也有很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捧腹。这些人物各有各的特点,经过作家冯骥才画龙点睛之笔的勾勒和渲染,变成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跃然纸上,令我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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