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永安社区20xx年度

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紧紧围绕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半年以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起,已调处矛盾纠纷1 3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

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xx年x月x日

永安社区20xx年度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一年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创建,辖区内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 “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3起,已调处矛盾纠纷21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组织参加培训。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社区调委会组织的辖区内各调解小组的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

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20xx年度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充分发挥民调组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全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是一项事关全局、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工作。

一、立足实际,科学制定调解工作的新格局。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和谐博野为目标,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员向各种矛盾纠纷的信息员、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各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的转变。以此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群众有事找民调、人民矛盾人民调的基本工作导向。三是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双方满意为根本目的的基本工作原则,为实现“三个基本”,必须建立综合部门,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即充分发挥作用,又互相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二、立足进步,科学构建调节工作的新机制

局机关本着书本知识实际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经验发展化的做法,积极建立“协调联运机制”、“法律意识

引导机制”、“纠纷信息评估机制”、“纠纷现场化解机制”、“纠纷排查监督回访机制”、“诉前必调机制”、 “人才吸纳机制”和“以案定补”八大机制,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节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目前,在各个村委会调委会建立了学习、例会、排查、登记、回访、培训、重大纠纷讨论等7项制度,均达到了“五有”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标识、印章、工作场所、记录薄、统计台帐)。

三、立足需要,科学规范调解人员的准入制度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好“三关”即:选人、育人、用人。把好选人关,真正把那些爱民调、办事公道、威信较高、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人选拔到调委会来,年龄成梯次结构,实现老、中、青结合,把好育人关,加强培训,盘活已有调解员的素质,组织学习,提高新任调解员的能力,以次适应人民内部矛盾覆盖面的拓展及群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需要,把好用人关,落实待遇,激发调解员工作的热情明确责任任务,增强调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立足现实,科学保证农村、社区民调工作的正常开展

面对农村人口密集,人民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矛盾

纠纷日益增强。根据农村干部少人员多、防范不到位、经费少、人员不到位、调解不到位这些情况。建立农村调委会,并建立了“十户调解员”制度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人民调解、促进农村和谐的新创举,是农村民调组织的延伸。今年上半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具体实施,133个村每10户推举一名有群众基础、有调解能力、办事公道的人担任调解员,共推选出5700多人,形成乡镇民调委员会、村民调解组织和“十户调解员”三级基层调解网络。还专门组织对“十户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涉农政策法规、调解技巧等,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依照法律、政策搞好民事调解的水平。做好民调工作必须提高社区民调干部的素质,增加社区干部的比例,加大社区经费的调配。我县农村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将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最有力的第一道防线。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仍存在不少隐患和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性质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的新特点。构建“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正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解决新问题的迫

切需要,对于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强化调解职能,建设覆盖城乡的调解工作网络。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谐理念,切实把调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实践。及时发现体系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做好调解工作的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各项调解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为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进我县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博野”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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