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连20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三连

20xx年x月x日

上半年以来,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在连队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连队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团综治办。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连队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连: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干部业务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连队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

业务台帐。二是根据团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连队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连队、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

目前,我连队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连队做出新的贡献。

三连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六 塔 乡 司 法 所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乡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乡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我乡共有33个村人民调解员36人,全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中坚持“三快一优先”的原则(快立案、快调解、快结案,妇女儿童侵权纠纷优先)。乡司法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一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加强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

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乡的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较好地解决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

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预防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赛罕”活动,及时适应民间纠纷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调解公民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的基础上,根据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积极扩大工作领域,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案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稳定社会关系,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与随机排查相结合,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办法,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1次,各调委会都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详细记入档案,对排查出的纠纷,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同时开展随机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大型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加大排查力度,做到纠纷底数时时清、情况明,有力地解决纠纷于萌芽状态之中,全力维护我乡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系列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具体规范实施过程中“指导制”、“备案制”、“审核制”、“公证制”等重要制度的操作程序,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通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形成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使“大调解”的格局成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六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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