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总结20xx

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发展思路

回顾20xx年,对于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来说是发展和壮大的一年,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充满活力的一年。为适应市场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xx年x月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由“浙江中大饲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拥有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六家:浙江中大油脂有限公司、绍兴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绍兴越渔水产品有限公司、绍兴中大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浙江中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中大饲料有限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格局,现公司占地面积580亩,总资产8亿元,现有员工600余人。20xx年公司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本着“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和谐发展、惠农利农”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科技兴农为动力,在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地向前发展。20xx年公司承担高成本压力、原料、人工、管理、运输等综合生产成本全面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下,通过积极的探索与应对,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实现销售15亿元,税利5360万元。20xx年工作成绩表现如下:

一、明确主攻方向,调整产业结构

20xx年公司一直在寻找投资方向,经过周密的市场调查与可行

性分析,7月份公司投资入注浙江中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富盛购入土地350亩,进行畜牧养殖及种仔繁育。10月底,根据公司战略部署,研究决定进行跨省投资,在江苏省顺利注册了淮安中大饲料有限公司,这意味公司跨区域产业的形成,建立了区域制造和营销中心,将进一步有益于开拓市场。

20xx年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结构也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条特种水产饲料生产线(虾料线),一条膨化水产饲料生产线,合计投入700多万元,已顺利投产。20xx年x月份动工建设一条专用猪料生产线,预计20xx年x月份建成投产,投产后可年产25万吨各档猪饲料。

二、重科研创品牌,开发高新产品

为了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速企业和行业的技术进步,为企业提供基本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企业运行机制,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我公司特别注重科技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公司先后承担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二项,独立承担省级科研项目二项,参加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一项,承担市级、县级科研项目各一项,开发出省级新产品2只,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绍兴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已获专利75项,并被授于了“绍兴市专利示范企业”。

三、建基地抓示范,重视原料基地建设

公司现有水产养殖基地1500亩,畜牧养殖基地350亩,配套设施齐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中大水产被列入第二批省级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绍兴市“菜篮子”工程核心基地。推行南美白对虾大棚设施养殖技术,采取多种形式巩固和强化与农户利益联结农业基地化经营,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统一苗种供应,统一养殖技术规程指导,统一药品采购、统一饲料、原辅材料采购,统一产品销售”和“产品保护价收购”两项优惠措施,与农户组成紧密的共同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印发技术资料,向农户传授白对虾养殖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以绍兴越渔水产品有限公司做后盾,作为农户,他们的农产品不但在销路上有了充分的保障,并且在享受技术指导等种种服务的同时,还在销售价上得到了实惠,使公司与农户突破了单纯的买卖关系,建立目标一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产业合作关系,使生产和加工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四、强管理降成本,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领导把管理、质量视为生存、发展的命脉,在20xx年年初,就根据质量体系标准编写了公司各项工作责任制及生产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制定、修改了各车间操作作业指导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生产管理活动做到有责可依,有章可循。对每个班、组实行产量、能源消耗单独统计,以此作为考核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通过市场要求体系来规范成本管理,根据不同的产品,分别采用目标管理责任制、经济效益责任制,将各类产品的经济指标加以量化,并分解到人。使每个职工都有责任目标,效益与收入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大大降低了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依靠科学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五、20xx年发展思路

1、饲料投入1200万,增加专用猪料饲料生产线一条。

2、完成跨省投资,对新厂区进行生产基地建设。

3、20xx年公司计划实现销售20亿元。

4、以饲料、水产养殖、畜牧养殖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完善中大的产业链,坚持“产品质量优,售后服务优,农户效益优”的三大原则,服务于“三农”,致富农民。

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二○20xx年x月

 

第二篇: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1)

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1 —

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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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企业性质是指: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私营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

2.企业类型是指:加工型或市场型。

3.销售收入是指当年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 4.交易额是指全年进场交易的各类产品成交额之和。 5.实际利用外资额度是指外商对企业投资的实际资金数额。 6.合同关系是指以合同、订单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提供生产资料等,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合作方式按利润返还是指企业将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8.股份合作方式按股份分红是指按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 9.带动农户增收是指带动的农户比从事其他生产或不参加产业化生产当年多增加的收入。

10.平衡关系:4=3/1×100%,21=22+23+24+25,27=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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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农业 龙头企业 申报 通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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