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

都安监?20xx? 号

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随着我市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景区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近段时间,省内外不断曝出旅游景区安全事件,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工作,治理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促进我市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根据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和消除全市旅游行业内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游客

来我市旅游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旅游景区(宫观庙宇)、旅游星级宾馆。

三、部门职责及检查的重点

市青都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都江堰景区(点)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检查。

市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监控、食品卫生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人员聚集、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市民宗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宫观庙宇的内的消防设施、电源线路等方面进行检查。

市林业局:做好旅游景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日常巡检、巡查力度。

市公安消防大队: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宫观庙宇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电源线路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从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

(一)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自查(4月底前)。各旅游景区制订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间。自查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

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跟踪督查阶段(月日至月日)。旅游主管部门要针对第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的发生。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旅游事故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督促旅游企业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整改和治理。

(三)工作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收集整理好有关资料,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并将工作总结在月日报市政府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意义,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全部参与到安全检查中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防范。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资金、人员、责任、时间“四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培训,健全制度。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培训力度,扩大覆盖面,普及旅游安全常识,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四)严格值守,信息畅通。各旅游景区要制定好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大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如出现迟报、漏报现象,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0一0年x月x日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景区安全工作。全市上下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景区安全管理工作。要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创建旅游强市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障,要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目标、第一要求,全力以赴,万无一失。市旅游局、青都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派出主要领导带队的工作小组,在旅游旺季驻守景区。各乡镇特别是景区所在乡镇要派出主要干部深

入景区,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全市迅速再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景区安全监管责任。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责任。市旅游局、青都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迅速对景区道路、景点、宫观庙宇、索道、宾馆、林区以及其他旅游配套设施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紧抓不放、落实专人、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彻底整改到位。要加大旅游安全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景区各类游览活动,在恶劣天气下必须暂停有可能发生危害的一切游览活动,积极主动提醒游客、司乘人员注意旅游和行车安全。

二是严格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市旅游局、公安局要监督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加大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力度。加强客运车辆管理,旅行社要与有信誉、有旅游客运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签订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禁止使用“黑车”。要加强对旅游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旅游车船安全标准进行业务操作,确保旅游交通安全。旅行社导游在参加旅游项目前,应当向游客明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是严格旅游饭店安全监管工作。市旅游局、相关乡镇

要对旅游饭店、宾馆和“农家乐”再进一次安全生产重点排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安全、供水、供电、供气、电梯等设施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待单位一律停业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和旅游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防控预案。加强景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持24小时待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医疗救护设备,配强医疗救护人员,确保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四、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问责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和旅游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追究。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质电[20xx]1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xx年x月x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规划委、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天津市建委、规划局,重庆市建委、规划局:

20xx年x月x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萧山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在施区域塌陷,施工现场侧路基下陷。截至11月x日,已造成施工作业人员8人死亡,13人失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地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建设单位要择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和设计时间,不得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勘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勘察精确度,充分探明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周边环境情况,确保勘察数据真实可靠;在勘察报告中要对复杂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其可能给工程造成的危险,作出重点说明。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设计质量;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工程中,要在设计方案中作出专门的安全防护考虑。

二、加强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好工程总体协调工作,向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全面真实的工程水文地质和周边环境特别是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地下工程资料,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投入。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在施工前必须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等资料彻底摸清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合理选择施工工法,严格执行设计施工方法和工序流程,加强对相邻建(构)

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情况的监测;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入在施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配备专业监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对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除施工单位监测外,建设单位应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加密监测布点,加大监测频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远程监控,根据采集信息实行动态评估和预警。

三、强化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对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坚持抓,把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地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落实全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规范地铁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清除出市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重大问题。

四、开展在建地铁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即自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勘察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应急预案是否可行等。要继续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确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可能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停工。

随着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政策和新增投资的到位,全国建筑工程规模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施工安全形势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各地必须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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