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规避农业生产风险,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xx]113号)文件要求,就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80%,农民负担保险保费的20%。20xx年,作为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加强宣传,积极扩大区域覆盖范围,为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成绩。

保险品种包括玉米、小麦、油菜、棉花等农作物和养殖业的能繁母猪、奶牛。立足我县实际,主要开展了小麦、玉米、

棉花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的奶牛在内的所有保险品种,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县人保财险公司以乡、村或种植大户为单位统一组织。

二、存在问题

1、前期宣传不到位,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新型政策,而且是通过政府扶持推广的,而老百姓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经营理念,“靠天吃饭”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根除,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甚至缺乏诚信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而当前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面向农民,从形式上看是“给钱”,农业保险则属于“花钱保未来”,向农民“要钱”,因此部分农民即使有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也不会自愿投保。

2、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容易出现理赔纠纷。大部分群众对农业保险的赔偿比例、赔付的时限、确定的赔付方式不清楚,特别是理赔过程缺乏公正和透明,甚至部分受灾严重的农户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满意度不高,加之理赔服务的不及时,也直接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

我县是农业县,也是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每年农业生产都会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尤其是小麦、玉米因大风、冰雹和降雨导

致大面积倒伏现象几乎每年都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损失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新鲜事物,还有待加强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墙体标语、明白纸、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投保方式、理赔流程等。组织人员深入乡村与农民面对面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做到村不漏户,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服务,简化程序。由于农业保险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服务方式上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简化手续,迅速理赔,公正定损,做到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在赔付金额上还应考虑农民综合成本,适当提高保险理赔金额,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

3、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保险公司经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保。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xxx镇人民政府

关于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任务和经验

总结的汇报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公认的高风险、低效益的弱质产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鉴于此,镇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建立一个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制,切实帮助农民、扶持生产。现将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任务分配情况

我镇属农业大镇,人口众多,地域范围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量大、任务艰巨。今年,县上下达的任务再创新高,种植业计划承保34768亩,养殖业计划承保26200头。

(一) 种植业分配情况。现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对象,仍是关

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作物,今年种植业继续保险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四个品种。水稻19408亩,玉米6800亩,油菜180亩,马铃薯8380亩,合计参保数量34768亩。

(二) 养殖业分配情况。近年来,随着各种疫情的不断频发和快速传

播,养殖业风险逐渐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养殖业的保险品种为能繁母猪和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数量为7700头,育肥猪保险数量为18500头,合计26200头。

(三) 基础设施分配情况。政策性农业保险遵循循序渐近的原则,逐

步扩大险种体系,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保险力度。今年,农用

蓄水池的保险分配任务数为395口,投保标准15元/口,合计金额5925元。

(四) 保费标准和任务资金情况。 以低费率的原则,实现“保生产、

广覆盖”的目标。种植业投保标准为5.25元/亩,合计金额182280元;育肥猪保险标准12元/头,合计金额92400元;育肥猪保险标准为7.5元/头,合计金额138850元。

二、 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

(一) 全镇承保总量稳定前进、不断攀升。自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下

达以来,相关部门和村委干部狠抓落实,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镇种植业共参保4040.5亩;能繁母猪共参保998头;育肥猪参保511头;蓄水池共参保39口。全部参保金额共计64437.18元,达到计划任务数的15%。

(二) 种植、养殖业完成情况总体趋于平衡。种植业除油菜由于是秋

播作物,尚未征收保险外,水稻、玉米、马铃薯共完成任务数21276.23元,占计划任务11.7%;能繁母猪完成任务数11976元,占计划任务13%;育肥猪完成任务数12139元,占计划任务9%。

(三) 各村总体完成情况差异明显。各村由于经济收入、观念意识、

组织力度等差异,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征收完成情况也呈现“上高下低、落差大”的局势。鱼凫、银顶、大岭等村完成情况良好,已达到总金额的50%以上;反之,安居、车家、金桂等村总体偏差,完成金额却不到总任务的10%。

三、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经验总结

(一) 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

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重。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二) 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

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镇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农技站、兽医站负责种植面积和能繁母猪的资料收集和核实;民政部门负责农业灾害预测、预警、防灾减损和灾情评估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险征收和任务统计工作;其它有关部门会同保险机构做好宣传、咨询、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同时,加大对各村的任务和责任落实,

鼓励其创新思路,增添措施,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 明确考核机制,严明奖惩。一方面,引入激励机制,镇政府

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全年目标考核,根据工作完成的总量和进度情况,给予差量奖励,形成竞争氛围,以激发各镇村干部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严明纪律要求。镇政府在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要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民积极投保,不得组织小分队强制收取保费,不得强制抵扣农民粮食、农业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

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强有力的领导和各镇村干部的努力下,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也意识到仍存在某些不足。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起步晚,还处于探寻和摸索阶段,需要不断的总结问题和不足,更好地完善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当前存在有以下问题:一是农民风险意识淡薄,配合情绪不高;二是少数干部主体意识不强,遇到阻力轻易退缩;三是任务基数过大,造成完成难度大;四是保险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出险、理赔等方面不及时到位,在农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干部的主体意识培养,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激励奖励制度;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细化村级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村级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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