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江心乡自20xx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按照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在乡党委政府的的重视下,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全乡10个村种植方面:棉花投保16039.09亩,玉米投保22162.08亩,水稻投保1099.61亩,参保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秋季投保任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成立了江心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乡财政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相互协作。

二、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为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动员大会,以及利用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政策、保险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还编印了宣传单页及各种农业保险宣传册分发到各村直至每个农户,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每一户,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使农户参保面越广,农业保险就越有生命力。

三、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

各村按照粮食直补面积,逐户上门核实并登记,同时填报分户投保清单,乡农险办建立健全了全乡农业保险数据库,实行微机化管理。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登记、造册、统计、汇总等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三、存在的问题

1、保险责任范围与农民要求有一定差距。每亩的保额偏低,不足以弥补投入的物化成本。

2、农民参保意识较弱。有的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作用及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农业保险是降低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缺乏应有的认识。部分农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参保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不必要支出,加重了负担。还有部分农民对保险业务心存疑虑,担心发生风险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3、认识存在差异,保费难收取。在保费的收取上,不少农民认为,不论受灾程度是否达到理赔标准,都该有所回报,否则就不主动甚至于不愿意投保。一些田地受过灾的农户多都能够积极主动的投保,而旱涝保收不易受灾的农户则不愿意投保。另外有些外出务工的农户,往往会因为在外打工而错过了投保的时效期没能投保。

4、缺乏办公设备和一定的工作经费。

我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努力之下,一定会让更多的老百姓从中受益!在此,我代表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位领导和社会人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第二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公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汇报

八区农险办

(20xx年x月)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x月x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x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

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

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细化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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