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通报

宏远公司文件

宏远发﹝20xx﹞12号

宏远公司

关于处罚职工肖雨的通报

各处、室及分公司:

肖雨,男,28岁,系公司后勤部水电工。自20xx年x月从外单位调进本公司,主要从事后勤水电设备维护工作。在两年的工作里,肖雨同志工作态度不端正,自由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无视工作纪律,擅离职守,人际关系极差,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

今年x月16号下午,肖雨又聚众喝酒,酒后失控,与同旁边的客人发生争吵,动手打砸伤人,被公安扭送到公司保卫部。

肖雨种种行为,不仅引起了公司同事及周围居民的极大不满,也给公司形象和利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严肃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与肖雨记大过处分并扣发一个季度奖金,用以赔偿受害人损失。

处罚不是目的,改正才是关键。通过此次事件,希望肖雨同志能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总结,积极改正错误。对于公司其他员工,也应引以为戒, 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宏远公司

二○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处罚通报

关于何伟、杨智国同志失职行为的通报

兹有工程部员工何伟在工程部第46次周计划中所反映的我司在建项目,B加基地钢结构工程施工进度与实际施工进度严重不符,此种行为在公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该同志未如实向公司上报实际施工情况属于诚信度缺失的失职行为。

另有工程部员工杨智国,近段时间工作积极性不高,对领导交办的事情拖沓。北汽银翔项目业主10月x日前就在催促我司尽快交付竣工图,公司工程分管领导田总也多次催促杨智国尽快完成,但直至11月x日才将竣工图基本完成,远远超出了甲方要求交图的时间,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严肃员工工作态度和部门管理纪律,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工程部部门研究决定,现对何伟和杨智国同志的违规行为在工程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人民币100元。希望部门全体人员以此为戒!

特此通报!

工程部 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