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淮安市洪泽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淮安市洪泽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xx〕205号)

淮安市洪泽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淮安市洪泽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淮安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淮环发〔20xx〕94号)、洪泽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洪环发〔20xx〕40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淮安市、洪泽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洪泽工业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鉴于该园区的正式设立还需得到有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因此,本批复及报告书只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淮安市、洪泽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该工业园区区域水环境敏感。园区应优化产业结构,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项目准入条件(一旦国家或地方发布新的准入条件必须无条件执行),提高项目准入门槛,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报告书要求严格控制、遴选入区企业。进区企业要贯彻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原则,必须采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严禁重污染、不符合产业政策与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入区,

不允许引进新的排放工艺废水的化工(不含盐化工)、印染、造纸等对水环境威胁较大的企业。入区企业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合理规划总体布局。

高度重视对老城区和苏北灌溉总渠的保护,灌溉总渠东岸和园区南界应建设50米以上的绿化隔离带并设置控制区,建设沿路、沿河绿化带与公用绿地相结合的绿地系统。苏北灌溉总渠两岸1公里范围设置控制带,在该范围内不得新建任何企业,现有企业必须限期搬迁。 园区发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园区内不设居住区,居住区依托于老城区。园区内现有居民点必须分批及时搬迁,不得滞后。特别是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否则该企业不得投产。

3、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现有燃煤小锅炉必须限期关闭。热电厂燃煤含硫率低于0.8%,采取循环流化床锅炉,静电除尘,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99.7%,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xx)中Ⅲ时段标准。工业窑炉要使用清洁燃料,或实施脱硫除尘,脱硫效率不低于80%、除尘效率不低于95%。

为保护白马湖和浔河的水环境质量,洪泽县政府必须加快洪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排水系统,截污管网等配套工程须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现有企业和拟入区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按照排水规划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送洪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行排放。洪泽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应修改洪泽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应按照执行标准调整接管要求或污水处理工艺,确保达标排

放。园区内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用水、地面冲洗水、道路喷洒水等低水质要求用水,以减少废水排水量。

园区内不得设置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必须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鼓励工业固废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探索园区环保投入和收益机制。扩大筹资渠道,鼓励各类资本通过并购、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建设与运营,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4、做好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落实拆迁安置计划,确保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

5、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区基础建设和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污水的企业均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超标排放。

6、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由洪泽县环保局在园区设立专门机构,以加强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定环境监测监控制度,对园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尤其要加强对排污口有机毒物的监测,以便及时调整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污水处理厂及排放污水的重点企业排口均须安装废水在线流量计、COD自动监测仪等,并与当地环保局环境监控系统联网。

7、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出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值,其中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在江苏省和淮安市下达给洪泽县的总量计划内平衡;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二○○五年x月x日

 

第二篇: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xx年秸杆禁烧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xx年秸杆禁烧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为切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确保机场、主要交通干线交通安全,我省于8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扎实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维护青海良好形象,省环境保护厅及时向各地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20xx人次,制止秸秆焚烧行为80多起。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

县、乡镇政府,专人具体负责。西宁市、海东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加强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全面落实“五定”要求(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全省采取张贴政府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做到家喻户晓。海东地区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42条,在显要位臵张贴标语370条,田间地头向群众发放宣传单4000份,村务公开栏办板报200期;西宁市环保局联合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700份,发至各村各户,并采取会议传达、张贴标语、走街串户等宣讲形式,广泛进行宣讲。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组建联合检查组,进村入户,示范引

导,不断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海东地区在农作物收割期间,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西宁机场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违法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效益不明显,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目前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今年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要深入农村一线执法,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疏堵结合,科学利用。建议国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青贮氨化、堆沤、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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