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关于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报名、考务等事项的公告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报名、考务等

事项的公告

河北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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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真题 试题试卷

Q.Q1535453358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安排,现将20xx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试对象

1.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2.20xx年暑期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需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明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各类考生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考生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本人报名信息自行修改。

2.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于10月x日至19日到所选定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3.现场审核期间,各市考试院(招考办)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缴费凭证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4.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点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寻找、登录微机进行更改,而后再次到报名信息确认点打印、确认,签名后提交。《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再更改。

5.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二)相关政策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师〔20xx〕15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已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意一门成绩合格的考生,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可免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此类考生在本次网报时直接选报“科目二”以外的课程即可。

三、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面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二)目前笔试(机考)报名费标准正在报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物价局审批中,待批复后另行通知。

(三)考生的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且在考生网报时所选择考区的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考生不得跨考区进行现场审核、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用和参加考试。

(四)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网站(查询并免费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五)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1166007084。

 

第二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浙江、湖北2个省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

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教师资格 - 1 -

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同时结合推进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二、改革试点的启动时间、试点对象及内容

(一)改革试点启动时间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xx〕6号)和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时间为20xx年x月。

(二)试点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 - 2 -

的有效期内,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试点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建立国家考试标准,省级统一组织,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考试管理,统筹考试与认定关系等进行。由教育部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并负责命题工作,统一考试时间,规范考试科目,全面考查教师资格申请人身心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改革后教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资格认定及考试报名与组织实施等,详见《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三、20xx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部署,20xx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笔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x月x日—30日;面试报名时间为20xx年x月x日—14日。

(二)考试时间

- 3 -

笔试时间:20xx年x月x日。

面试时间:20xx年x月x日—25日(视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四、改革试点工作要求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政策性强,改革力度大,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教育部成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省教育厅成立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由相关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教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中,要 - 4 -

切实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答疑释惑,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要建立改革试点工作问题处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协调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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